第394章 【重逢篇】人生若只如初见2(1 / 1)

言晚上,韩以森一一地给两个小家伙洗澡。

慕瑾煜洗完澡就乖乖地去伺候他亲妈了。

慕轻烟最近很享受晚上,泡着脚,吃着东西,让小家伙给她捏肩捶腿。

慕瑾煜的智商高出了常人的范围了,所以,三岁多……跟个小大人似的。倒是司浩辰这个小家伙的智商比较像常人,整天都是萌萌哒。

两个小家伙,韩以森都是打从心里头喜欢的,可是,还真的比较喜欢这个胖乎乎的大宝宝。

拿过了大浴巾,将小家伙从浴缸里捞出来裹住,抱回了卧房里的儿童床上,拉着浴巾的一角擦了擦他的短发,再擦擦他柔软的小身体。

他有些痒,咯咯地笑了几声,肥乎乎的身子挣扎了几下。

韩以森摊开了浴巾,伸出手在他的身上搓了两下子,小家伙这一身的肌肤啊,满满都是胶原蛋白,嫩得几乎能够掐出水来。

小宝宝的肌肤需要很用心的呵护,这几年来,韩以森不是人家的爸爸,却已经很正式地升级为一等奶爸了。

拿过了香粉盒,打开来,拿着粉扑沾了适量的香粉,往他身上扑上去,然后,就是他的小蛋蛋,也擦上去。

这些香粉是他婴幼儿方面的名医朋友特制的,保持肌肤的清爽,还能驱蚊甚至是周边看不见的一些细菌等等……

小家伙哈哈一笑,伸出两只肥爪子就捂住自己的鸟窝,“大大,你不能摸我的淡(蛋)淡……”

韩以森忍不住地一笑,“为什么不能啊?”

“妈妈说,鸟窝只能给媳妇儿掏……”

韩以森嘴角狠狠一抽搐!!

慕轻烟,你就是这么教育儿子的?!

“那大大问你,你媳妇儿是谁啊?”

“不知道……”他摇摇头,眨眨眼,问道:“我媳妇儿在哪里啊?”

“谁知道,指不定还没出生。”

这个也是很有可能的。

他以后指不定娶个比他小十岁的,那还得再等好几年人家才出生呢。

小家伙立马一脸儿的嫌弃,“你怎么什么都不知道啊。”

被鄙视了的韩以森,很不服气,“我只有这个问题不知道!”

“外面的阿婆说,为什么韩医生家里的两个孩子不姓韩,他不是人家的爸爸,为什么要帮人家养孩子……大大,你为什么养我们啊?我们又不是你儿子……”

这句话,还真的戳在韩以森的心窝上了。

他容易么他?

这几年,这几年帮司御霆养老婆孩子,而且,根本不是两个小的,明明是三个小的……

慕轻烟的催眠,他用画戟水晶解了之后,她的记忆完全空白,就连怎么走路、说话等等都重新学习,宛如新出生的婴儿。

整整四年的时间,她一边复健一边学习,记忆也从小时候渐渐地回笼,现在记忆和智商等已经恢复到了大概十五岁这个阶段。

一年前,她才知道,一直陪着她玩耍的两个小宝宝原来是她的儿子,所以,她现在还没有把他们当儿子看待,当做小伙伴。

动不动就各种不客气地爆怼——

关于她和司御霆的事情,两个月之前,他已经大概地给她说过了。

可是,她对这个人,没有任何的印象,宛如在听着别人的故事,所以,也没有兴趣,只说等过些时候,她想起来了再说吧。

双胞胎宝宝们原本就是取的小名,大宝和小宝。等着让她了解到那是她儿子之后,名字由她自己取的,一个母姓,一个父姓。

“是啊,两个帅宝宝都不是我的儿子,所以……我为什么要养着你们呢?”他看着小家伙,拿过提前放在一旁的睡衣过来给他穿上。

“是我问你的。”他爬起来,乖乖地配合他穿衣服。

韩以森给他穿好了睡衣,伸出手往他软软的屁屁上拍了拍,再摸了摸他肥肉一圈的肚子,“把你养大了,再论斤卖给司御霆。”

司御霆?

这是一个陌生的名字。

司浩辰眨眨眼,看着韩以森,“大大,司御霆是谁?”

“司御霆是你老子!”韩以森故意捏了捏他肥软的小俊脸,笑着说道:“反正你妈妈也说了,养不起你了,先卖掉你,论斤卖给司御霆,一斤一个亿,你都快五十斤了,我要发财了!”

发财什么的,司浩辰不在意。他很灵敏地捕捉到他在意的重点词。

养不起他,要卖掉他?

那就证明,买他的人,养得起他?

他伸出手,拉车了一下韩以森的衣服,一脸急切地问道:“大大,我老子有钱吗?家里有很多好吃的吗?”

“有,你老子有的是钱,各种好吃的,厨子都好几个,你想吃什么都有,你想吃多少都有。”

司浩辰闻言,立马兴奋地在床上蹦跳着,小嘴里立马嚷嚷着:“大大,快!快点把我卖掉我老子!”

韩以森被小家伙的兴奋劲儿给气得差点儿就一口老血喷出来了!

他伸出手,将这胖小子撂倒,摁着打了几下他的肥PP!

“你个小没良心的,好歹我养了你几年,你为了吃的,就想要跟人家走了!臭小子,你迟早真的被坏人用吃的勾走!抓去卖掉,不给饭吃!”

“那我就逃走啊。”

“你逃得走吗?这小短腿,一身肥膘,你跑得动吗?逃走了,你也找不到我们,你会饿死在街头的。”

“不会的。”小家伙认真地摇摇头,一本正经地说道:“那我就去当和尚!”

“啊??”韩以森一瞬间跟不上他的思维了,“为什么要去当和尚?”

小家伙咧着小嘴一笑,憨憨的,“东街的婶婶说,当和尚吃饭不用给钱。”

韩以森:“……”

他都傻住了。

好一会儿,他回过神,抿抿唇,轻叹一声,“当和尚吃饭不用给钱,但是,每天都不能吃肉!”

小家伙最爱吃肉了,一听这话,立马怂拉着耳朵,一脸沮丧。

“那算了,我想吃肉,我还是不当和尚了,我要去当土匪!”

噗……

韩以森不客气地一口老血喷出来了,“为什么要去当土匪?!”

“电视里演的,土匪,有肉吃,有酒喝!”他一口一咬字,嗓音软软的,吐字却很清晰,表达着当土匪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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