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摇摇头,泪光涌动,她知道,他其实一直都很努力,枕在他肩膀,在他耳边轻声说,“未来的几十年,我还是会和你一起努力,爱,是两个人的事。”
几十年啊,听起来是很长很长的时间,可是一年又一年,也不过春去秋来而已,时间在不知不觉间便悄悄溜走了。
盛夏的戈壁,太阳终日如红心鸡蛋的蛋黄一般,红彤彤明晃晃地挂在天上,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与人类渺小而短暂的生命相比,这便是永恒了吧。
平日里寂寥的戈壁滩,今日却异常热闹。
一支来自北京的婚纱摄影队,千里迢迢由宁至谦请来的,就为给他俩拍婚纱照,礼服带了十来套,化妆师造型师助理一堆,摄影师也是行业内的尖儿,在重金聘请下原本打算好好施展拳脚,可是,到了这儿,新娘却执意不穿婚纱礼服,要穿白大褂。
还从来没拍过这样的婚纱照呢……
造型师最后一次给她整理妆容,还有些不死心,他们公司也是第一次来戈壁拍婚纱,雇主又肯花这么大价钱,原本当真很期待的,为此还特意定制了几件适合大漠的新礼服,现在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你们……真的不穿礼服了?”造型师语气里透着不甘。
阮流筝笑了笑,“真的,这样就很好。”
“那……可以有好几个妆容呢,你可以换几套衣服再拍啊!”造型师看了看他们租来的工作车,那上面的礼服小山似的堆着。
宁至谦这时走了过来,也穿着白大褂,想了下,想岔了道,“流筝,对不起,时间上没来得及,所以没有专为拍婚纱照定制礼服,那就不穿了吧,等回去我们定了礼服之后再拍一次。”
阮流筝听明白了,他竟然以为自己是嫌弃这些影楼的礼服……
忙把他拉到一边,“我哪里是这个意思了?定制礼服,我们上次结婚不是拍过了吗?有什么实际意义?”
宁至谦听了,眼神黯淡下去。
她知道自己这话说得不是时候,也有些想咬舌头,左右看看,也不管旁边好些人,不仅有影楼的工作人员,还有好多看热闹的的当地人,当下便踮起脚捧住了他的脸,“至谦,我不是这意思,如果你喜欢我穿这些衣服我穿就是了……”
他握住了她的手腕,把她的手拿下来,“傻,我一个大男人哪里知道什么好看什么不好看?我也只会拿手术刀,不懂时尚,只会拿钱买热闹,哄你开心,看来,我还是不懂你,不知道这不是你喜欢的。”
阮流筝没再说别的,只抿了抿唇,“我穿,你给我的我都喜欢。”
他忽然之间福至心灵开了窍,“我明白了。”随即叫来造型师,“我们就穿白大褂拍,你不是说还有几个造型吗?我们就穿平常的生活装,相信以你们的技术也能拍得很美。”
说完再次问阮流筝,“老婆,这样好不好?算是真实记录我们在这里的一年。”虽然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天都值得珍藏,但是,这一年的经历在他们人生中却是不可复刻的,生与死的考验,涅槃之后重生,那是火一样的岁月,将在他们的余生里永远闪亮燃烧。
“嗯。”她点头,她要的只是真实的生活,是生活里简单的他和她。
拍照真是个辛苦活儿,他们的足迹遍及戈壁、沙漠、牧区,还有医院。
照片里有他们工作过的地方,她和他在不打扰医生们正常工作的情况下用镜头重现他们的日常;
她也穿着当地的民族服装在牧区的草地上跳舞,他从来没有跳过舞,无论她怎么邀约他始终没办法突破这个底线,她便纵身一跃朝他飞扑过去,他无可奈何,将她抱住了,托起来转圈,摄影师抓紧时机连拍,然后给他们看,延绵的草地,天际尽头的雪山,一轮骄阳映着她的红裙,他托着她的样子,好似她在他掌中舞一般。
他一看便喜欢了,“这张我喜欢,要放大了。”
她歪头看着,的确很美。
“流筝,我喜欢这张,我希望以后我用我的双手,我的双肩,托起你全部的生活。”他在她耳边低声说。
头顶如火的骄阳就这么亮堂堂热乎乎地照进心里每一个角落,她挽着他的胳膊,甜蜜地笑,“还没完呢,没准还有你更喜欢的!”
他开着越野车在戈壁上奔驰,风扬起她的头发,摄影师在另一辆车上不断抓拍;
他们在胡杨林停下,蓝天、清流、胡杨木,还有浅褐色的戈壁滩,竟组成世间最美的颜色,胡杨树下的他们,牵手、回眸、浅吻,每一个瞬间都记录进了相机;
他们甚至去了沙漠,不再深入,只在黄沙里骑着骆驼缓行,他们曾在这里死别,也在这里重生。
他们要的是永远,他说的,日月星辰,漫漫黄沙,这些都是千年不变的,她喜欢这些,衬得上他们的爱情。
果然不出她所料,照片拍出来以后,他完全挑不出他最喜欢的了,每一张他都喜欢得舍不得移开眼,最后有些骄傲地看着她,“主要是老婆美。”
摄影师听了,想笑又憋着,赶紧看向别处。
她轻轻在他腰上一掐,他这人就是这样,在北京的时候,不也是逮着个大妈也要告诉人家他太太是最好的?
这一天拍摄,累得够呛,回到医院宿舍,王易是不在的,已经在今天返京了,她因为要拍这婚纱照而延迟一天。
算起来今天也是个大喜日子,原该好好庆祝一番,可是累了这么一天,她真是没力气再倒腾了,先洗了澡卸了妆,觉得疲累减轻了不少,于是动手煮了两碗羊肉面,搁了青菜,蒸了他喜爱的蛋羹,非常简单的一顿,他反正吃得很满足。
“明天自己一个人回去敢不敢?”他拉着她,让她坐在自己腿上。他要比她晚一个月回京,这心里七上八下的,就是不舍。
她听着这话就觉得好笑,她多大的人了,又不是没出过远门,他越来越把她当小孩了,眉目间多了娇嗔,“有什么不敢呀?”
他点点头,失笑,“现在感觉一刻也离不开你了。”
她听了,几分调皮地笑,“宁老师,我们很快就会在老地方见了。”
他也笑了,“可见,你是逃不过我的手掌心的!”
说着手掌心三个字,手掌已经不安分起来,盛夏衣薄,指尖热透衣料,烫着皮肤。
柔软在手,他呼吸一粗,声音都变得暗哑了,热气熏着她耳朵,“都瘦了,回去补一个月,赶紧补回来,我回北京了要检查的……”
“你这什么恶趣味!还医生呢!”她在他肩膀上一捶,眉目间却已动了情,春雨润泽的瞳,桃花染就的颊,只看一眼,便能惹得人心砰砰直跳。
“这是正常需求,怎么是恶趣味呢?”他里里外外都被一把火烧着,难以自持,将她抱了起来,直接压倒在她的单人床上。
“可是你嫌我的小了就是恶趣味了!它们作为人体器官的作用是哺乳,不是供你玩的!”沉沉的重量压在她身上,她说着话也喘上了。
他忽然有些迟疑了,“我这要是折腾个孩子出来,还要跟我抢玩具?如果是个儿子,就喂奶粉算了!”
“……”越说越离谱了!还真是玩具了?有这么亏待儿子的吗?她揪住他耳朵,“你要不要脸啊?亏待我儿子看我饶得过你吗!”
“不要了!”他埋下头来,伏在她那颗痣上,“脸早埋雪山里了!”
“……”她哭笑不得,“宁老师,那个高冷的宁老师呢?你把他还给我!”
“好!还给你!”他答应得可爽快了,手上动作也极是迅速,一个用力,闷哼一声,“再随机奉送一个!不过这个是不是高冷,属性我就没法确定了……”
她感到一阵疼,忍不住咬他肩膀,“你……这么猴急!弄疼我了!”
本来咬一口是泄愤,后来便不知在他肩膀咬了多少口,实在是,难以承受了,她自打从沙漠出来,的确是瘦了一大圈而难以恢复,而他,却是更加壮实了,这是为什么……
口口声声说孩子出来要抢他地位,要抢他玩具,可这种孩子这事儿,他倒是有着无穷无尽的精力……
孩子,曾经是他们俩都回避的话题,毕竟是她心里一道小小的伤口,虽然他如今的疼惜和温柔足以将这个伤口抚平,但他曾在她面前明志,是不要孩子的,而她也担心自己辜负宁家的厚望,所以能不谈便不谈。
然而,这一年朝夕与王易相处,渐渐好得跟姐妹似的,她什么话都跟王易说了,王易直接把她拉去检查,虽然失了一侧输卵管,但其它一切正常,要她宽心。
她仍是忧心,她和宁至谦隔了五个小时车程的距离,没法朝夕相处,可只要在一起他总是痴缠不够的,也有撞上排卵期的时候,但是这么久了就是没有消息,怎不让人焦躁,只是把这焦躁埋藏在心里,不敢与他说,以致慢慢儿在一起的时候,她都有些举惧怕,怕失望,怕得不太能投入了,这晚,大概是拍婚纱照的气氛,再加之他有些粗暴的动作,才有了久违的畅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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