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心里的疑问,余安之自然也猜到七八分。
于是,她开门见山的问道:“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会这么直截了当的,跟你这样说?”
“嗯,是的,有那么一点。”沈湛很老实的答道。
余安之就放柔了声音,耐心的解释:“既然你是辅国将军府的人,那么你也应该听说过,过去我和瑞王走的比较近?”
沈湛:“是的,我确实略有耳闻。”
这,其实也是他觉得奇怪的地方。不过,他也没有多想。因为他也知道,在过去的日子里,余安之肯定没有跟瑞王单独约会过。余安之每次跟瑞王见面,都有一大堆的人,有长辈,也有她的兄弟姐妹和好友。
所以,这不算什么。既然如今余安之想要跟他在一起,那么就意味着,过去的少女情怀,应该已经要成为过去了。他相信自己的眼睛,相信这一刻自己的所见,相信他的眼中看到的开朗豁达的余安之,是个好姑娘,是个值得他去爱去呵护的好姑娘。
沈湛,并不是个迂腐之人。相反,他比这时代大多数的同龄人,都要豁达,都要开明。
余安之的心里一暖,欣慰的点头:“过去,我确实迷恋过瑞王,甚至在心里暗暗发过誓,这一世非他不嫁。然而,那一天,我被自己的堂妹余婷之推落荷塘,差一点就淹死了。在生命垂危之际,我听到堂妹说,她早已跟瑞王相情相悦。听到她说,瑞王对我的喜欢对我的爱,参杂了太多太多的功力。瑞王,是要借我上位,有朝一日,一定会赐我一杯毒酒,然后迎娶我那堂妹为皇后。”
“那一天,我侥幸生还,躺在病*上,仔细回想堂妹的话,仔细回想过去瑞王对我的种种。果然,有很对不对劲的地方,有很多别扭的地方。这一次落水,我在鬼门关转了一圈,当真是大彻大悟了。瑞王,非我良配,我决心要远离他。不过,他肯定不会善罢甘休,相府的力量和钱财,他是绝对不会甘心舍弃的。”
说到这里,余安之不禁红了脸:“过去,是我年少无知,给自己和相府招惹了这么一个渣男。瑞王出京之前跟我说,回来之后就要跟皇上请求赐婚了,还有二十来天,就是他预计回来的日子。我想要赶在他回来之前,就订下婚事,最好是把六礼都走完为好!”
说完,余安之很是惭愧的看了他一眼,眼里满是期待。
听了她的解释,沈湛的心里,一片敞亮。
“我愿意,我愿意跟你成亲!”沈湛的双眸闪闪发亮,满脸真诚的道:“五天后,我就上门提亲,一定请京城里最好的官媒去提亲!到时候,我也会亲自去相府,并邀请几个好友同去!”
余安之:“你这是想要把声势弄大一点,好让世人得知,我已经和你订婚了?”
沈湛:“正是如此,你放心好了,我那几个好友都是正直善良之人。而且,他们跟瑞王都没有什么来往,对瑞王的印象也不咋地!”
余安之有点不安:“瑞王是皇子,你跟我订婚,应该会对你有不好的影响。关于这一点,还请你三思而行,不要意气用事。报恩,可以有很多种方法,不一定非得以身相许!须知,强扭的瓜不甜,我不希望你我之间,日后成为一对怨偶,赔掉一生的幸福!”
沈湛有点哭笑不得:“我很认真的告诉你,我是真心喜欢你,真心想要娶你为妻的。没有半点的勉强,也不是意气用事。我喜欢你,十分的喜欢,恨不得明天就娶你过门!至于瑞王,我并不担心,如今的他并没有足够强的力量,还不敢对我下狠手。”
其实,他还是有一点担心的。
因为,瑞王就是一个心胸狭窄又狠毒之人。
只不过,即便是担心,他也要跟余安之订婚。
在这个时候,救命之恩,就得以身相报。
更何况,他确实是真心的喜欢余安之。这个姑娘,爽朗大方,干脆利落,果敢坚强,给他一种很特别的感觉。那些所谓的名门淑女跟她一比,完全没有可比性。
那些声名赫赫的名门淑女,就跟一个模子刻印出来似的,仿佛一言一行,一举一动,都有着严格的标准和烙印。梳差不多的发髻,戴差不多的首饰,衣服三天两头换一套,每次花会、聚会,衣服首饰都不一样。
就连笑容,都仿佛用模子印出来的,都一样的笑不露齿。走起路来,一样的小碎步,一样的风摆杨柳。说话都娇滴滴的,动不动就对长得好的男人发花痴,而且喜欢玩弄“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的戏码。这样的女子,看多了,听多了,他竟然有一种想吐的感觉。
一想到要跟这样的人同*共枕,生儿育女,他的心都忍不住发抖。
余安之十分的开心:“谢谢你,非常感谢!你愿意的话,那再好不过了,也省的我爷爷和父亲还要满京城的去寻摸合适的人。不过,我还是要声明一下,我想要的是一生一世一双人。日后你若是另有所爱,一定要告诉我。到时候,我们可以选择和离。这样,就可以好聚好散,免得成了一对怨偶,掀起后宅残酷的争斗!”
沈湛:“不,你放心好了,我是不会辜负你的!我答应你,这辈子只有你一个女人,绝对不会跟别的女人拉拉扯扯,你尽管放心好了!”
余安之摇摇头,态度坚决:“不,你一定要答应我,日后你若是有了什么真爱,请放我一条生路,给我和离书,让我离开!”
将来的事情,谁能预料得到?古往今来,乃至后世那文明社会,多少原本极其相爱的人,最终都以悲剧收场。而且,受伤的那一个人,大多数都是女子。
男人啊,容易变心,容易有一个有一个的“”真爱。她可不想有那么一天,丈夫带着真爱回家,还不肯和离,日日夜夜的让那女人在她的跟前晃悠,扎她的心,戳她的眼珠子。
她的态度十分的坚决。
沈湛无奈,只好点头:“好,我答应你,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一定会尊重你的意思!”
余安之满意的点头:“谢谢,你安心养伤吧!我去给你煲汤做饭,大概要我去给你煲汤做饭,大概要个时辰,你好好歇着吧!”
要抓住男人的心,首先要征服他的胃。
这个道理,从古至今,再到后世,都是至理名言。
虽然,如今这社会,但凡有点金钱或者地位的,家里都有厨娘。然而,能吃到妻子亲自做的美味佳肴,作为一个丈夫,还是会喜欢开心的。
其实,余安之也希望自己的未来夫君,可以给自己做饭做菜。不过,在这个时代,也只能想一想,做个美梦。以这个时代男人的个性来看,想让男人下厨,那几乎跟上青天的难度差不多。
君子远庖厨啊!
没有办法,封建社会,是典型的父系社会。女人,是没有什么地位的。
然而,沈湛却给了她一个惊喜。
沈湛说:“那就辛苦了,日后等我伤好了,我做饭菜给你吃!”
余安之又惊又喜:“怎么,你也会做饭菜?”
沈湛笑米米的点头“嗯,当初去边关从军的时候,在伙房呆过一段时间。当时,大厨是个厨艺很高的,为人又很热心,很是教了我几道好菜。”
提起做菜,他没有半点异样,反而给她一种很自豪的感觉。
余安之随口称赞:“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做菜做饭也算是一门手艺,一个特长,值得称许。艺多不压身,会做饭菜,也是一种生存的手段,说不定什么时候就用得着。”
她的态度,让沈湛很是喜欢:“谢谢你这么说,谢谢你的认同,看来咱俩还真是志同道合。”
他觉得,余安之很对他的脾气,投缘的很。
之前,无论他跟谁说起自己会做饭菜,而且手艺不错,对方不管是男女还是老少,看他的目光都带着异样:有吃惊,有不解,有轻视,有嘲讽,也有恨铁不成钢等等,就是没有理解,没有称许,没有认同。
余安之笑了:“说的是呢,没有大男子主义的男人,可实在是不多见了。很高兴,可以认识你,可以有你这么好的人相伴终身。”
她有一种中了大奖的感觉。
愿意为妻子下厨的男人,一般来说,会是个好男人。尤其,在这个古代社会,就更加难能可贵了。
一个时辰之后,余安之在沈湛住的卧室里,摆放了一个小桌子。四菜一汤,两个开胃小菜,摆了满桌:人参乌鸡汤、小鸡炖蘑菇、清蒸皖鱼、糖醋排骨、清炒芥菜、凉拌小黄瓜、凉拌莴笋。
色香味俱佳,沈湛看得食指大动,吃的门口留香。
“好菜,美味佳肴啊!”沈湛边吃边夸,十分的满意,喜不自禁。
嘿嘿,日后,他可算是有口福了!这丫头做的饭菜,堪比御厨了,不,是比御厨做的还要好吃。这几道菜,一看就知道,食材简单常见,并没有加什么高汤和名贵调料烹调。每一道菜,都是原汁原味,却好吃极了!
这样的美味,用普通食材做出的美味,御厨都要甘拜下风。
“好吃,太棒了!”沈湛夸了又夸,心满意足,笑容可掬:“安之,谢谢你,辛苦了!”
这么美丽,这么善良,这么坚强果敢,这么睿智的好姑娘,他得赶紧娶回家去啊!
沈湛的表现,让余安之对他的好感又多一分,更加坚定了跟他在一起的决心和信心。
看来,他确实是喜欢她的,选择他是多么合适的一件事情啊!
余安之派了春草回去,请爹娘过来。
第二天,晌午时分,余航和云氏就风风火火的来到了庄子里。
云氏,正是余安之的母亲。
沈湛来到厅堂和未来岳父岳母相见。
对的,一天*过去,沈湛的伤已经好了很多,可以下地活动了,还可以做一点简单的运动,比如伸胳膊伸腿的,自己吃饭喝汤,自己穿衣服鞋袜,这些都可以做到了。
这要归功于余安之的空间泉水。
没错,余安之有一个随身空间。这个空间,是在上一世,就跟随着余安之的。那是一个戒指空间,是余安之救了一个受伤的老人,把老人安之在医馆里救治,又给了三百两银子给老人。老人为了表示感谢,硬塞给她的一枚古旧的戒指,发现那是随身空间之后,她找了老人很久,想要把戒指还给老人。可是,奇怪的是,那老人怎么都找不到,仿佛是凭空消失了一般。
那戒指的秘密,看来老人家早就知道,是特意给她的巨大的回报。这,就是好人有好报,种善因得善果吧?
是的,一定是这样的。
戒指空间,大约有三千个平方米,还有一栋小木屋。这小木屋,卧室、厨房、洗水间、仓库、书房,都一应俱全。还有几块菜地,一个种满了果树的小山坡,小山坡的脚下,有一个泉眼,泉眼跟前有一条清澈的小溪流。
小溪流,流向菜地,浇灌滋润着那些青菜瓜果。
菜地过去,就是一个小小的荷塘,溪流最终流向荷塘。荷塘里,荷叶田田,荷花摇曳生姿。有莲蓬,有开得正好的荷花,也有花骨朵。
荷花的颜色,五彩缤纷:有紫色,有白色,有大红色,有粉红色,有黄色,有蓝色等等,颜色各异,十分的奇特。
特别的,这些荷花,竟然都是九瓣的。
这些荷花,也有特殊的功效,根据《空间宝典》所说,具有提升药效,加速伤口愈合的作用。
余安之在沈湛的药材里,就加了一点荷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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