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行朗立刻冲上前来,一把夺下丛刚抵在自己太阳穴上的手枪,将它丢弃在了一边。
“丛刚……你伤得怎么样了?”
封行朗一边询问,一边开始去掀丛刚包裹在自己腰际的蚕丝被。
“别……别动!我……我没事儿!还……还撑得住!”
丛刚用手紧紧的护着自己腰际的蚕丝被,还是不肯让封行朗查看他的伤势。
“丛刚,你的命是老子救的,早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快松开!”
封行朗略显冰凉的手刚刚触碰到丛刚因疮口重度感染而发烫的背脊时,丛刚整个人便软塌了下来。
封行朗趁机掀开了丛刚裹在腰际的蚕丝被,一股腐败的气息扑鼻而来:没能愈合的疮口,从丛刚的腰际向下后方延伸……一直延伸到了丛刚一侧的臋部!
溃烂得血肉模糊!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忍受的!
“封行朗,别……别看……你别这样!”
像是要了丛刚的命,他胡乱的抓过蚕丝被想遮掩住自己的臋部,却被封行朗一把给扣住了。
腾出一只手来,封行朗将丛刚身上的睡裤一扯而下……那种松紧的睡裤是最好扯的。
还好,还好,那东西完完整整的还在!
封行朗都已经做好了最坏的心理准备:他担心丛刚真成什么太监了!还好他传宗接代的物件还在!
“封行朗,你……你干什么?”丛刚几乎是气急败坏,“你……你别这么羞辱我!”
“你它妈这是脓毒血症,会死人的!”
封行朗不由分说的将丛刚扛上了自己的肩膀,“我送你去医院!”
“别……别动我!我不用去医院……”
“你现在落在我手里,还由得了你?”
丛刚的奋力挣扎只持续了半分钟,便陷入了层层叠叠的昏死当中;即便大脑没了意识,可一只手还下意识的紧拽着自己的衣裤想往上捞。
真的好累好困……也好疼。丛刚真的很想闭上眼睛,永远的就这么休息下去!
身体渐渐的漂浮了起来,像是要把他拖拽上天;可还没等他完全飘起,又被重踹下去……
差点忘了,像他这样双手染满别人鲜血的恶徒,是进不了天堂的!
他唯一可去的地方,只有地狱!
而且还是十八层地狱!
身体像是被巨石压迫着,不断的下沉再下沉……太慢了,也太久了!
这十八层地狱像是永远见不到底似的,任由他的身体这么一直下沉着!
混沌之中,有只强而有力的手一直紧紧扣握着他的手。奋力的想将他的身体托浮起来。
“你们它妈的轻点儿!”
“流了这么多血……他会死的!”
“你们眼瞎啊!!都见到骨头了!!你们怎么搞的?!”
“他要是死了,你们一个个都别想活!!”
“老子拆了你们医院,再放把火全烧干净!连你们一起烧!”
这家伙真的好烦!只听到他一个人在自己耳边不停的吵不停的吵……这暴戾的臭脾气!
真的好想睡一会儿……可怎么也睡不着!
吵得他不得安生!
更不得安死!
……
“混蛋亲爹竟然真的又一个晚上都没回家呢!!”
昨晚没能等到混蛋亲爹回来,今天早晨又没能逮到,林诺小朋友小怒起来。
“妈咪,你说亲爹该不会又出去乱搞女人了吧?连手机都关机了呢!”
看来某人这‘前科’在老婆孩子心目中可是根深蒂固了。想改变掉这个不良印象,怕是难了。
“诺诺,不许这么冤枉你亲爹!”
雪落轻斥着儿子的信口开河,“你亲爹可忙着去替你们哥三赚奶粉钱呢!”
“怕是要让妈咪你失望了!亲儿子刚刚打过电话去公司,秘书说亲爹昨晚根本没去公司办公!混蛋亲爹再次欺骗了自己可怜的老婆和可怜的孩子们!”
昨晚等了好几个小时,也没能等回混蛋亲爹;打电话竟然关机,而且也没去公司办公,肯定有鬼!
关键昨晚还对老婆和孩子撒了谎!
“那你亲爹会不会……出什么意外了?”
雪落瞬间就紧张了起来。她到是没怀疑丈夫出去乱搞女人,而是担心起了丈夫的安全。
“不会的二太太!有巴颂跟着呢,二少爷不会有事的!”
莫管家立刻宽慰起了紧张的雪落,“估计是手机没电了,想必正往回赶呢!”
“巴颂?那家伙又回来了吗?什么时候回来的?是大毛虫派他回来封家的吗?”林诺惊讶的问。
“是你亲爹昨晚亲自领回来的!”
莫管家一边给小家伙添了一个刚烘培好的蛋黄酥,一边温声提醒:“封大公子,你妈咪可怀着身孕呢,做为封家的长子,你可要好好照顾妈咪的哦!”“妈咪,你要乖乖的吃早点!放心啦,亲爹是不会抛弃老婆孩子的!我想我亲爹应该是去我义父那里了……亲爹想跟我义父好好的增进一下父子感情!嗯,就是这样,没错
的!”
林诺是个聪明的孩子,立刻会意莫管家的意思,开始安抚妈咪吃早餐。
“对了老莫,你有巴颂的电话吗?”
雪落虽说不是很担心丈夫的安全,但丈夫彻夜未归还是很少见的。
“之前的手机号码早打不通了,暂时还没有他的新联系方式。”
“妈咪,你别担心了,我去我义父那家找一趟不就行了!”小家伙想立刻脱身出门。
“不许去!你亲爹用不着你去找!你得去上学!听到没有?!”
雪落还是相当守原则的。该上学去就得上学去。
“哦,一会儿我给浅水湾他爷爷打个电话就是了!”
莫管家随即岔开了话题,“对了二太太,今天有个常规孕检,我让医生来家里给您做吧。”
……
原本小家伙是想让亲爹今天带他一起去看大毛虫的,可亲爹竟然彻夜未归。
小家伙也感觉到:大毛虫似乎不太喜欢老十四去他的地盘;不是被破胎,就是见不着人。
大概是因为老十四是义父河屯的人吧!所以小家伙不想让老十四送他过去,也不想自己打车过去,那还得自己走很长的山路。小家伙有种强烈的预感:亲爹跟巴颂一定是去了大毛虫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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