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过了两年,度假村建成,蒋文俊也将要离开浠镇,便和佟春晓商议一起回到T市,两人年岁都已经不小,婚事也该提上日程。
期末考试前,佟夕在台灯下写着作业,隐隐约约听见院子里乘凉的叔叔婶婶闲聊。
“我想让他俩赶紧结婚,春晓非说不急,等七七考上大学再说,我担心夜长梦多,在镇子上没有比我们家春晓更好的姑娘,可回了T市就难说了,春晓三十了不敢再耽误,你抽空劝劝她。”
周余芳说:“你以为我没劝过?可是她非要陪着七七。唉,这姐姐当得真是没话说,还不是亲的呢,同父异母都这么好。”
佟建文叹口气:“我们佟家的人都仁厚,大哥对我也没话说,这么大一片祖宅留给我一个人。”
佟夕放下笔,轻轻走到隔壁房间。佟春晓正在写稿,看到佟夕进来,目光从电脑屏幕上抬起来扫了她一眼,觉得不对头,忙问她是不是有心事,怎么噘着嘴一脸不高兴。
佟夕走到她跟前,很认真的说:“姐,你不用留在浠镇陪我,有叔叔婶婶在呢,再说我自己也会照顾自己,你回T市吧。”
佟春晓温柔的笑了笑,“七七,你是我的责任你知道吗?爸爸走的时候连句话都没留下来,可是我知道他在天上看着我呢。我要是不照顾好你,爸爸会不安心的。”
佟夕咬着下唇,什么也没说,回到自己房间,低着头刷刷的写着卷子。写着写着,卷子上的钢笔字被水渍晕开了一大团。
这辈子有这么一个姐姐这是上天给她最贵最重的礼物。即便是后来爱上聂修,她也一样把姐姐放在聂修的前面。
佟夕放暑假的第三天,佟鑫从T市打来电话。说是自己结了婚,请父母过去参加婚礼。
这个消息顿时让佟家炸了锅,结婚这么大的事儿竟然先斩后奏,领了结婚证才通知父母去参加婚礼,要不是天色已晚,佟建文能当夜赶到T市去把佟鑫暴打一顿。后来听说女方竟然是近海集团董事长的女儿许琳琅,夫妻俩都呆了,接着,佟鑫又放了个炸弹,说许琳琅已经有了身孕。
木已成舟,佟建文和周余芳也不知道该生气还是高兴,反正夫妻俩一晚上都没睡着,早上起来的时候,佟建文嘴角起了个大火泡。
一家人刚刚收拾利落,许家派来的豪车就到了街口,接他们去市里参加婚礼。夫妻俩昏昏沉沉的坐在加长版豪车中,心情极度复杂,一路无话。佟夕也觉得做梦似的,心想好奇的要命,堂哥一向老实巴交,直到大学毕业都没交到一个女朋友,怎么就突然桃花运旺到爆棚娶了一个白富美呢?
天哪,真是锦鲤一样的存在啊!
她更想不到的是,时隔四年,她和聂修在这场所有人都感到不可思议的婚礼上,第三次遇见。
聂振的公司和许世安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彼此也算是朋友。但是许琳琅比聂修年长好几岁,再加上聂修打小就是个不爱交际的性格,所以和这位许姐姐见面的机会很少,但是不见面,却经常会听到大人们谈论她的事情。
独身主义者,坚决不肯结婚,而许世安夫妻俩唯有这么一个女儿,还想着要找个乘龙快婿来帮忙打理生意,继而有外孙继承家业。许琳琅完全和父母的期望背道而驰,许世安夫妇为此和女儿斗智斗勇,甚至不惜以断绝父女关系相威胁,也未能让许琳琅妥协。
聂修听到这些,心里是颇为敬佩这位许姑娘的。然而许琳琅特立独行了几年,突然有一天结了婚,而且私自举办了婚礼,没有邀请两家的家长和亲朋,只请了一帮子年轻人,就在许家的庄园酒店里简单的搞了一个婚礼。
消息传出来,众人都不敢置信。
许世安生意场上那么多朋友,独生女的婚礼自然不能就这么随随便便,于是过了两天,又在T市最豪华的酒店,重新布置了一场盛大婚礼,宴请亲朋好友,为了表示尊重,还特意将新郎家的父母亲戚也一起从浠镇接来。
聂振自然也接到了请柬。聂修恰逢放暑假在家没什么要紧事,再加上也实在好奇,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男人肯让许琳琅放弃坚持了多年的独身主义而步入婚姻殿堂,于是便难得和父母一起出席了许琳琅的婚礼。
见到新郎的那一刻,他有些失望。这种感觉估计是所有来参加婚礼的人的同感。凭心而论,新郎佟鑫长的并不差,容貌周正,个子高挑。失望是因为许琳琅的条件太过优秀,导致众人对她的丈夫自然而然的会在心里有一个预期值,而佟鑫显然是低于所有人的预期的。
聂修心里的失望比别人更浓一些。因为他认识许琳琅的前男友裴正钧。
裴正钧相貌出众,才华横溢,和他一样,说起来还是他的学长,都是从省重点T市一高出来的学霸。后来创办的公司智毓科技,是移动医疗这一领域的佼佼者。因江若菡在省医工作,智毓科技和省医合作时,许琳琅曾经带着裴正钧登门拜访过几次。聂修对他印象很深。
这场婚礼,唯一没有那么失望的,大约就是许世安夫妇。比起女儿死活不肯结婚,目前的结局,他们已经觉得谢天谢地。再者,佟鑫的条件也不算太差,大学毕业,教师家庭,为人老实本分。
这样明显不般配的婚礼自然引起很多猜测,据说,许琳琅肯“下嫁”给佟鑫,是因为近海集团是佟鑫所在银行的大客户,两人经常有业务上接触,再加上某次饭局上佟鑫英雄救美,最终打动了许大小姐的芳心。
婚礼的豪华程度让人咋舌,但是举行仪式时,新娘和新郎都比较拘谨。聂修有超乎常人的敏锐,许琳琅看着佟鑫时,眼中没有光,不像她和裴正钧在一起时的那种眼神。他预感到这场让人意外的闪婚,可能会很快就结束。后来果然证明他都猜中了。
婚礼现场几乎全是许家的亲戚朋友和商界友人,而佟家总共只来了四个人,自然而然的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聂修也隔着人群看了几眼。
新郎的父母,衣装朴实,表情拘谨,人群中一眼便能认出来。旁边的两个女孩,年长的应该是堂姐,清秀美丽,气质温婉。堂妹背对着他的方向,看身形和打扮,仿佛还是个学生。
腰身细瘦,穿了一件杏色连衣裙,那裙子式样复古,掐腰的百褶裙,直垂到小腿处,再加上她梳了一条辫子,从背影看,像是民国旧画报上的少女。
江若菡听闻新郎家是浠镇的,便留神看看是否认识,这一看竟发现新郎的父亲,是自己的同学佟建文。自母亲过世,她没再回过老家,时隔四年和老同学碰面,竟然是在这样的一场婚礼上,实在巧到无法解释。她带着丈夫和儿子挤过人群,上前打招呼。
佟建文骤然见到她,也惊讶不已,忙起身和他们夫妻握手,连连感叹真巧。江若菡笑道:“真没想到是结婚的是你们家儿子。”
佟建文叹气:“别说你没想到,我都没想到。”周余芳在下面悄悄扯了扯丈夫的手,示意他不要多说。
聂振察言观色,也碰了碰江若菡的后背。江若菡立刻换了话题,问起佟建文身边的两个姑娘,“这是?”
“这是我大侄女春晓,小侄女佟夕。”
佟春晓一看江若菡,果然如叔叔描述的那般,是个大美人,年近五旬却依旧风采照人。而站在她身边的聂修遗传了江若菡容貌上的所有优点,以及聂振的气派。
佟春晓文采斐然,描写男主能用尽各种形容词,见到聂修,脑子里涌上来的就只有一句:太太太帅了。
佟夕跟着姐姐后面,很有礼貌的向江若菡夫妇打招呼:“叔叔好,阿姨好,”轮到聂修,却迟疑了下,不知怎么称呼为好。像小朋友那样,甜丝丝的叫哥哥也太羞耻了,于是她很“江湖”的称呼了一声大哥。
四年不见,他沉稳冷峻,气场全开,有一种不可接近的高度。
聂修听见这把清甜的声音,心上微微一沉。
这女孩儿生的肤白如雪,眼睛深邃明亮,五官浓秀明艳,那有什么民国之风。第一印象简直大错特错。浠镇出美女,多清秀雅丽,少见如这少女般,有异域风情之美,十分的招眼。
江若菡也忍不住心里惊叹,便是整容都整不出这样一张毫无瑕疵的美丽容貌,仿佛是有些混血的模样,可是又不大明显,复古的裙子,再配上沉静端庄的气质,乍眼看去,仿佛一幅空灵的画。
佟建文记得聂修是十六岁考的大学,算着如今该毕业了,便问在那里工作。
江若菡笑吟吟答:“没上班,被学校保研了。”和每个当妈的一样,一脸骄傲和自豪。
佟建文啧啧称赞,羡慕之情溢于言表,完全忘记了自己身边,还有一位连大学还没考上的准高三生。
佟夕上一次自信心被打击的碎成渣渣还是从海参崴回来,插班到T市一小,期末考试考了个全班倒数第一。今天这是第二次。她在班里成绩优秀,一直担任班长,本来还挺自信,此刻听见只比自己年长两岁的聂修已经念完大学,还被保研,瞬间自尊心受到了沉重的重击。
再者,这是她见到聂修的第三面,可是对方显然是把她当成陌生人,前两次明显是一丝印象也没有。于是乎,打击变成双重。
不去想不快乐的事,也不去和别人比较,是她这些年来积攒的宝贵经验。她快就调整心情,转而去关注堂哥和堂嫂。
举行完了仪式,佟鑫带着许琳琅来见父母。佟夕激动的只想鼓掌,堂哥真棒!娶了个美若天仙的嫂子!
可惜,天仙嫂子没有接受到她火辣辣的目光,许琳琅和佟建文夫妇打过招呼之后,弯腰拉住了佟春晓她的手,挤挤眼睛,笑得十分顽皮:“你跟我来一下。”
佟春晓莫名其妙,也不知道这位第一次见面的弟媳要干什么,只好跟着她起身,走进了一间休息室。
许琳琅关上门,抱住佟春晓的肩膀,兴奋的说:“没想到你就是春瞳啊!”
佟春晓瞬间面红耳赤,不知所措。
许琳琅开心不已:“我上大学的时候,特别喜欢看你的书,我买了一套云水之城,现在还在家里的书柜里放着呢。”
佟春晓捂着半边脸,窘笑:“佟鑫也真是的,怎么到处乱说啊。”
网络文学刚刚兴起的时候,她在一家出版社当编辑,自己工作之余也顺便写文章发到网上,后来渐渐有了人气,稿费比工资还高那么一些,便萌生了专职写作的念头。
从出版社辞职之后,她到底还是心里没底,担心收入不够养活自己和佟夕,便把T市的房子租了出去,搬到了浠镇。一年的房租,足够她们姐妹俩在浠镇生活。就算她没收入,生计也不成问题。反正她只要有电脑和网络,在那里码字都是一样。浠镇环境优美,物价又低,叔叔刚好是老师,佟夕上学也有着落。还好,专职之后,她成绩不错,现在小有名气,不过她不喜欢张扬,笔名也就家里几个人知晓。
两人在房间里聊天,佟夕在座位上不时扭脸看向那个休息室的方向,看姐姐出来了没有。
聂修坐在邻座,和她的位置,成四十五度角。
她视线经过十七次,却一次都没撞到他的目光。
聂修觉得这个概率小到和他母亲和她叔叔是同学一样不可思议。在她扭脸第十八次的时候,两人视线终于相碰。
佟夕仿佛很惊讶聂修居然在看她,长眉一挑,目光顿了下。继而,对他露出一个礼貌的微笑,笑靥轻薄飞快,一闪而逝。还没等聂修看仔细,她已转过脸去。
聂修莫名的嗓子有些发干,他端起手边的玻璃杯,一口茶润下去,也不知怎么就想起了司马相如《上林赋》的那一句:长眉连娟,微睇绵藐,色授魂与,心愉一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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