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到!豌豆战士挥舞着手中的武器防具,回到了属于自己的世界里,无声无息,仿佛从来就没有存在过,唯一可以证明它存在过的,也只有地上,那一串深深陷入地面、连接成一线的脚印。。
一层一层的血雾,飘飘洒洒地落在方皓的身上,整个人,都是染上了一层淡淡的红色光晕,显得邪异而又恐怖。
方皓将【勾月】收起,放入储物空间中,血,仍然在喷溅着,但是血流已经没有之前的那般粗大,喷的高度,也没有了之前的光景。方皓抬头望了一眼那道血柱,感觉非常美。
身上的血腥味并不能让方皓作呕,反而是更加的清醒,深深吸了一口这充斥着整片空间的味道,有些沉醉。这种感觉,就像一个战场上的老兵,沉醉地嗅着战场上的硝烟味,把它当成大烟一般来吸,而不是刚开始对它们的反感。。
这种情况并不罕见,方皓,也不是变态,因为,大家都是一样的。既然都是一样,方皓自然也不是特立独行的变态。他们习惯了这种味道,不再介意,不会因为这样而有所迟疑。这是一种惯性,而方皓适应的周期却是明显比别人短了那么一大截。方皓,开始学会享受这种剥夺生命的感受了。。
眯了会眼,方皓还是缓缓转醒,体内的魔力被抽干的感觉,真不好受,尽管方皓的体能并不会受到这个魔力的主导,但是终归是有些影响的。将注意力转向那头今晚预定的晚餐上,方皓纵身一跃,就跳上了大野猪的背上,刮出道道风声。
定了定神,方皓开始在被打上科尔博山标签的大野猪背上行走起来,有些光滑,但是方皓走的稳稳地,一双脚就像装了吸盘一样稳定。不是方皓太变态,而是这个挑战的难度对方皓甚至一个正常人来说都不是太过艰难的挑战,至少,不是不可跨越的天坎。
全长不过6米多的大野猪也不过是让方皓花了点时间才走到它的脖颈处,方皓低下身子,仔细的探查起大野猪的伤口,那是被方皓用巅峰状态击杀的,不是现在的“菜鸟”方皓所可以比拟的,一些细节,甚至是一些不由自主的改变,都能让现在的方皓受益匪浅,而方皓,也是通过这一步步的学习,才能不断的接近这个世界的巅峰,甚至是。。超越!!
伸出纤细白皙的手指,方皓的手,并没有因为握刀而生出茧子,这双手,似乎还是那双玩牌的手,白皙、细腻,可是上面却是沾染了无数的鲜血。
抚摸上那切开的伤口,方皓细细体味着那一刀的切法,动态视力,是随着速度的提升而提升的,那一刻,方皓的实力远超过现在。刀口触摸的感觉,伴随着指尖的触觉,一点、一点的数据,向方皓传递,方皓再次闭上深邃的紫瞳,开始在脑海中还原那个当时的场景。。
一道清冷的刀光,划破的布切口平整。一个相貌俊俏的小孩,浑身散发着迫人的霸道气势,以无上的速度,冲到了这块布的面前,挥出了这一刀。嗤!刀剑入肉,搅动血脉的流动!一道长约两尺的伤口,在缓慢的扩散,无可避挡的威势。。
哗!方皓猛地惊醒,禁不住喘了口气,这是?只是普通的一刀,更是没有附加什么玄妙的刀意,造成的威势也是如此可怕,方皓敢肯定,如果那刀对准的是自己,恐怕他将会被自己干掉。巅峰的状态,如此恐怖?真正的力量,当抵达到了一定的高度,没有什么能够将它击破的,除了更强的力量。。
这次,方皓的收获并不算太大,但也算不小了。这次的战斗,更加坚定了他开创出属于自己的流派和刀技的目标。力量搭配上技巧,会更强!其次、真正认识到了自己力量的上限,这不可谓意义不大,人要有自知之明,这是每个人都应该清楚认识到的,有多少力量,做多少事,做好人,方皓从来没有想过,他只想过做善人。好人行力不从心之事,善人行力所能及之事,就连神话传说中,亦只有十世善人只说,而无十世好人之论。清楚的认识自己的能力,作用就是正视自己。
第三,得到了这个晚餐,方皓可以想象晚上的场景,该是多么的和谐。。
路飞晚上应该不能过来吃饭了吧,他现在,可能快要被艾斯打落山谷,被狼群追逐一个礼拜左右了。方皓拽起大野猪的鬃毛尾巴,就往旁边的一处潺潺流水拉去。重力和摩擦力是不一样的概念,这也是为什么力量仅仅有16点,只能举起160公斤重物的方皓,能够将重达678公斤的大野猪拉起来走。不过路上方皓还是费了不少的劲,一路上净是被大野猪硕大的身躯犁出的沟壑和翻起的尘土。一只手拖拽着,方皓仍在是靠着问题,现在回去太早了,天还没有黑,方皓也只不过是出来了一个小时左右,还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玩,可以修炼。
终于,在方皓绕过一颗茂密的大树时,流水声清晰了不少,唇间也是舔到了湿润的空气,方皓看见,一个小型的瀑布,不断地亲倾泻着清澈冰凉的山泉,旁边,是一群小动物们,在吮吸着大自然馈赠的乳.汁。见到陌生人的到来,警觉的小动物们顿时闻风而散,转眼间,整个场所,只剩下了方皓一个人的存在,还有旁边的巨大的大野猪尸体。
呿,垃圾。方皓不屑地撇了撇嘴。这些小动物们,就是将来,那些渺小的人的缩影,他们不会理解别人的想法,不会理解不和他们同一层次的人的想法,自己自以为是的附加上去。恐惧、对强大的敬仰、嫉妒、对强大的艳羡。
方皓不需要这些人来理解他,自己一个人也好,至少不会碍手碍脚,方皓,孤单前进在单人旅途上。罗杰知道吧?这个世界的海贼王,死后还不是被人唾骂,罗杰的错,错在哪里?只是别人不理解他而已,罗杰也不需要别人的理解,他只需要身边的伙伴,常伴在他身旁就行。或许,方皓就是和哥尔·d·罗杰一样的人物。。拥有他们这样思想的人,不在少数,而他们这些人,都有自己的意志、信仰,还有梦想。。
(容许祸昔说写话:工作感想,不知以前写过了没有,忘记了,以前做过什么,很少用心去记。。
祸昔在工作时,嗯,我很勤劳,然后,同事大都有些叫我干一些小事,算是帮一个忙吧,比如拿一下车钥匙,拿一下合同。。祸昔一般都会答应,因为,祸昔认为这是举手之劳,不知挂齿。然后,另一个同事跟我说:“以后别再听他们的话干活。”祸昔是奴性吗?不是,当一个人抱着服务别人的态度去服务别人时,他是奴才。当一个人,抱着更加深远的想法去帮别人做事时,他是主人,因为他不在乎这种事,所以。。另外,我也很不明白,为什么他们要窝里斗?两个人互看不爽,气氛不和睦。。祸昔在职专时,宿舍也是窝里斗,尽管这只是我不读的原因之一,我厌恶内斗,如果将来儿子们内斗干脆一个都不要了,我只喜欢不争的小鬼,不争,我越要给。。同事之间,好点不要紧。。
祸昔知道,如果有一些能力,我可以做上业务的,凭借裙带关系,但是祸昔从来没想过着这个问题,我没能力,他叫我做我亦不做,我有能力,不用他说我自会申请。。
现在,因为人事调动,祸昔又回到车上,原本那只车。。我知道,人不经历挫折无法成长。。我每天都在磨砺,都在改变。。我出车,学的不是那些送货的技巧,而是为人处世的方法。。
尽管我很健忘,人生的感悟一般很快忘记,但是我可以记下。。
他们总是以自己的眼光看人,我亦是。。所以每个人说的都不是正确的,我的话,你们当做我梦游吧。。他们认为我二傻子,其实我感觉多干点也没事,会掉块肉吗?不会。从他们的目光来看,我呆,是,我的确有点呆。。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处世准则,我不干涉他们,社会却在不断影响我。。规律的人生,是成功的第一步,但不是规律就可以成功。。做好自己的同时,请多看向别人在做什么。。或许看眼前的确重要,但是未来也挺重要的,看眼前,你不会被脚下的石子绊倒,但是会撞墙的。。看远方,也要多注意脚下的石子。。一同事说做好自己就行,他经过数年的社会磨砺,梦想已被现实的残酷抹掉,他总是对我说:“你真是个孩子。”或许吧。。抱着对未来的奋进,在还没有被社会抹掉,沦为平庸时,大家都是孩子。。我要做个老孩子!!加油!!全身充满了干劲,希望一切安好。。另:正文已经过两千,这些都是我人生的感想,或许现在不觉什么,但是老后看肯定会有些感想的,究竟,我是脱离了别人的看法,还是继续身陷在其中,当然,现在言之过早,还是继续思考未来的路该怎么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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