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焕感觉自己好像进行了一次光怪陆离的旅行,无数的记忆碎片在残缺的灵魂里糅合着,其中蕴含的智慧、情感甚至还有*,通通地成了他的一部分。
神志恢复,睁开眼睛后,唐焕正好看到身前不远处有两个黑人少年,其中一个还手里拎着木棍,他们面色慌张地彼此大声喊了一句怪物,接着便转身逃走了。
这是什么情况?怎么有两个黑家伙?唐焕下意识地看了一眼手里的女士包,暗自猜想,莫非自己刚才见义勇为了一把?
“这位先生,你还好么?”身后传来一个急切的女子声音。
唐焕有些茫然地转过身去,见是一个华人女子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
黑人,华人,英语,国语,这是什么地方?
唐焕疑惑地打量着四周的环境,随即心里自然而然地得到了答案,这里是美国的旧金山,今天是1979年4月1日,西方的愚人节。怎么可能,明明记得之前自己因为巧合,乘上了一架载有大批社会精英赶赴某世界著名论坛的飞机,但不幸途中出了事故,万无生理啊。
看着身边鲜活生动的人与物,以及从记忆中涌现出来的一些信息,唐焕若有所悟,原来自己摊上穿越时空这种非常具有科技含量的好事了。
不管怎么样,自己活着就好,唐焕迅速接受了这个事实,并且赶紧检查本体的回忆。对于重生人士来讲,自己的前世经验才是最为重要的财富,如果没有它那么今生就和普通人无异了。
本次穿越而来的并非只是唐焕自己的灵魂,还有那架飞机上所有人的记忆,这些奇妙的存在被瞬间爆发的巨大能量压缩至一个极点,与他融合成为一个整体,其中的智慧、情感、*等等都被继承了下来。
不过,这次穿越并非完美,本体关于身份信息方面的记忆变得残缺不全,除了自己是一位龙国普通人以及名字叫唐焕和职业为it工程师之外,其它的都模糊不清了。
“你的头没事吧?”华人女子跑到近前后香汗淋漓,但仍然不忘问候。
唐焕看她短发圆脸、容貌甜美,感觉非常的眼熟。
“稍微有些头晕,问题应该不大。这个包是你的吧?”唐焕一边把包递过去,一边思索对方的身份,如此熟悉,但好像又不是自己的朋友。
“太感谢了,我的护照在包里,没想到就在路边等助手开车来接的功夫,遇到了抢劫。”女子满脸感激之色,“你的脸色好差,那个黑人的木棍打中了你的头部,还是去诊所看一下吧,你看,不远处就有一家。”
听着对方柔美的声音,唐焕脑海里灵光一闪,脱口而出道:“我记起来了,难怪这么眼熟,你是邓俪珺,红透东南亚的大歌星。”
“什么大歌星啊,现在已经不是了。”邓俪珺神色黯然地说了一句后,伸出手来扶着唐焕向诊所走去。
嗅着身旁邓俪珺身上若有若无的香气,唐焕心里有些波动,似乎有个声音在呐喊:“女神就在身旁,还不抓住机会搞定她。”
唐焕无奈地揉了揉眉心,怎么感觉思绪如此的乱呢,也不知道这种全盘接收飞机上所有人的记忆是好是坏,刚才心底突然冒出来的那个赶紧搞定邓俪珺的念头,就是其中的追星*在捣乱。由此看来,陨落的那批精英当中,有不少人是眼前这位歌后的粉丝。
“先生,你怎么称呼?”邓俪珺柔声询问。
“我叫唐焕,焕然一新的焕,目前在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就读。”唐焕本能地答道,关于宿体——这个身体之前主人的信息,若隐若现地回忆了起来。原来他也叫唐焕,真是太巧了。
“你是本地华人还是来这里留学的?”渐渐从刚才那场意外当中镇定下来的邓俪珺好奇地打量着身旁高大俊朗的年轻男子,发觉对方那双炯炯有神的眸子里透着一股别样的英气。
“我是来这边投亲的,同时求学,都有两年多了吧。”关于宿体出身方面的信息有些不连贯,似乎还在本能地回避着什么,唐焕只好顺其自然地回着。
“对了,邓小姐,你来旧金山是度假么?”
“也不完全是,公司在美国这边安排了几个表演和唱片合约。”邓俪珺含糊地说着。
凭着唐焕的智慧,自然看出其中颇有隐情,便不再追问邓俪珺,而是以手扶额,整理着脑海里的记忆碎片。
邓俪珺见此情景,以为唐焕伤势发作,连忙出言安慰,“诊所马上就到了,你忍一下。”
等进了诊所以后,医生翻翻眼皮之类地检查了一通,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最终嘱咐了几句注意休息便结束了诊断。
在这段时间内,唐焕终于进一步回忆起来关于宿体的一些基本信息,龙国大陆人,父母已故,来美国投靠姑妈。因为两年之内同时修了三门专业,学习极其刻苦,得到了狂人的称号,如今大学本科阶段的课程已经提前修完,眼看就要毕业了。
得益于幼时跟随一位民间隐士习文练武的经历,宿体这幅身板健壮得很,加上功底扎实,所以就算被偷袭了一木棍,仍然安然无恙,至于为何被穿越者夺舍了,那就只能说天意如此了。
有了这些信息,本体与宿体之间今后就不分彼此,可以合二为一了。
和邓俪珺一起走出诊所,看着身旁的丽人,借助慢慢复苏的海量记忆,唐焕猜到了她出现在旧金山的原因,应该是今年2月份护照事件闹的,此时这位华语歌后的事业跌入了低谷,正处于人生最为失意的阶段。
唐焕刚想到此处,心里那个声音又在督促:“如此好的时机,还不赶紧乘虚而入地搞定她。”
这些该死的*,还真是扰人清静呢,不过都已经成为自身的一部分了,似乎除了顺乎本心别无他途。
唐焕挑了一下眉头,看来自己还不能很好地控制现在的身体和思想,应该找个安静的地方,好好地调整一下,不过在这之前,也不能毫无行动,萍水相逢的缘分不好浪费,总要给人家留下一个深刻的印象。
从记忆中的资料来看,邓俪珺是个优雅而精致的小资女人,唐突不得,那就尽量绅士文雅一些吧。
“邓小姐,你的歌曲首首堪称经典,说起来,我还是你的歌迷呢。”
邓俪珺闯荡歌坛到现在已经有十个年头了,虽然年纪轻轻,可也称得上见多识广,遇过无数的搭讪方式,唐焕的溢美之词就算发自真心,但却没有什么新意,要是放在从前,很有可能就是落个淡笑处之的待遇。
不过,此时邓俪珺正处于人生不得意的低谷时期,身在异国他乡,有人欣赏她的音乐,自然是心灵上的一大安慰,再加上对唐焕颇有好感,便把这句话听进了心里。
“唐先生过奖了,首首经典可不敢当,不知道你比较喜欢那一首歌曲呢?”
“都喜欢,不过敢班门弄斧唱出口的应该是那首《月亮代表我的心》,请容我献丑一次了。”
……
你问我爱你有多深,
我爱你有几分,
我的情也真,
我的爱也真,
月亮代表我的心。
……
唐焕开口清唱了一小段,风格是齐秦那个版本的,听得邓俪珺满脸欢喜,眼里异彩涟涟。
“没想到唐先生真的是一位知音呢,而且还非常有才华,唱出了自己独有的风格,非常好听。”
“我哪里有什么才华,只不过你的这首歌我听了成百上千遍,自然而然地就会按照自己心中的理解唱出来了。”唐焕诚恳地望着邓俪珺,缓缓说道,不过后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同时心里暗骂,也不知道说这种肉麻话的能力来自飞机上的哪个死鬼,真不习惯。
邓俪珺听出了唐焕话语中所暗含的爱慕之情,不由得霞飞双颊,娇嗔道:“唐先生说得太夸张了,再好的歌,听上成百上千遍,也会厌烦的。”
“你的歌,怎么可能让人厌烦呢,除了是一种精神享受之外,还能带来灵感,我就是在这种启发之下,想出来一首新歌,梦想有朝一日能够当面送给你,今天总算如愿了,我这就唱给你听,歌名为《我只在乎你》。”这次唐焕看邓俪珺的眼神再也不掩饰追求之意了。
……
如果没有遇见你,我将会是在哪里,
日子过得怎么样,人生是否要珍惜,
也许认识某一人,过着平凡的日子,
不知道会不会,也有爱情甜如蜜,
任时光匆匆流去,我只在乎你,
心甘情愿感染你的气息,
人生几何,能够得到知己,
失去生命的力量也不可惜,
所以我求求你,别让我离开你
除了你我不能感到一丝丝情意。
……
邓俪珺的经典歌曲太多了,为了避免剽窃撞车,唐焕只好从问世时间明确靠后的里面挑选,这才选中了《我只在乎你》。
本来邓俪珺被唐焕大胆直接的表白弄得娇羞不已,可是在听了几句歌词和开头旋律之后,就有些痴了,以至于眼里闪动着泪花。
这首和原唱者第一次邂逅的《我只在乎你》,似乎冥冥中产生了某种共鸣,顿时打动了邓俪珺这段时间以来十分脆弱的心灵。
等唐焕唱完后,邓俪珺喃喃地问道,“唐焕,这首歌真的是特意送给我的么?”
“当然了。”唐焕理直气壮地回答着,“不过这首歌才问世不久,俪珺,我希望咱们能够一起完善它。”
唐焕试图进一步接触的借口终于说出来了,邓俪珺毫无察觉,连连点头。
这时候,对面驶来一辆轿车,有个女子拉下车窗不停地朝这边招手,邓俪珺见状,抬手拭了一下眼角,歉意地说道:“唐焕,我还要去赶唱片的事情,咱们就此别过吧,改天请你喝咖啡。”
“那好,再见。”唐焕满脸遗憾地点了点头。
“记得到时候把歌词和曲谱写给我看啊。”邓俪珺嫣然一笑,恋恋不舍地上了车。
目送着邓俪珺离开后,唐焕长出一口气,自言自语了一句,“希望这是一个好的开端吧。”
不过,想追大明星,没有物质基础的话就是一个被竞争对手碾压成渣的下场,再说,就算不是为了泡妞,也得为自己接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生活质量着想,毕竟唐焕现在的经济条件非常一般,完全依靠姑妈供给,所以重生的喜悦过后,他得赶紧想法淘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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