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以歌传情(1 / 1)

傍晚,酒店沙滩上燃起火柱,摆上桌椅,被布置成浪漫的露天餐厅,约翰和冯一平穿着阿罗哈衫,三位女士穿着慕慕,脖子上还带着鲜艳的花环,边享受美食,边看着那些夏威夷本地演员跳草裙舞。

舞蹈演员虽然不太符合冯一平的审美,舞蹈也很原始,但这样的舞蹈,对现场的观众却极富感染力。

或许是受这热情洋溢的舞蹈的感染,加上下午的那场谈话的效果,约翰虽然和冯一平依然交流不多,却也碰了几次杯,谈不上喜欢,但至少也不讨厌——冯一平的目标,完美完成。

“晚上,你们到周围转转?我可以带文森特,”海蒂主动提议。

“好呀,”安妮首先赞成。

马灵显然也有些意动,看了眼爸爸。

“不能喝酒,早点回酒店,”约翰没抬头,却也知道女儿在看他。

“谢谢你约翰,”马灵在爸爸脸上亲了一下。

“你,把她们俩好好带回来,”约翰对冯一平说。

“一定,”冯一平连忙点头,“海蒂,你确定可以吗?我也可以找人照顾文森特,”

机组还在呢,林茹晗客串下保姆不成问题。

“没关系,我可以照顾他,文森特,你是不是也喜欢跟我在一起?”

小家伙一手拿着勺子,一手去抓海蒂颈上的花环,这小子,就喜欢这些鲜艳的东西。

“去哪?你那个同学那吗?”刚上大学的安妮,正是最喜欢这些派对的时候。

“那张纸条不知道丢到了哪里,我们就找个酒吧坐坐,好不好?”马灵摇着冯一平的手,问他的意见。

“听你的,不过,我们是不是先回去把这身衣服换下来?”

这也是冯一平的经验之谈,穿成这样式的去玩,那些商家一看你就是游客,铁定把你当冤大头来宰。

所以。其实越是旅游的时候,越要穿得跟当地人没什么区别才好。

…………

瓦胡岛这样的旅游目的地,跟美国本的那些一到晚上就很冷清的城市不同,威基基海滩边的这些休闲购物街。到了晚上,依然热闹非凡。

安妮非常不配合的插在冯一平和马灵中间,每看到一家夜店就说,“走吧走吧去那,”

这个冯一平没惯她。夜店里灯光黯淡音乐嘈杂,人潮汹涌,孤身一人,带着两个漂亮的女孩子去这些地方,遇到麻烦还真不好解决。

或要是安妮喝大了,背着他们跟着别人回了酒店,他该怎么跟约翰交代?

“我不喜欢太闹的地方,”

“布里特,你怎么会喜欢他,就和班上的那些书呆子一样闷。”安妮不满的说。

马灵轻轻在妹妹头上打了一下,“那里不错,”

她说的,是一个位于二楼楼顶的酒吧,不少人端着啤酒,或站或坐,非常悠闲。

吧台对面,是一个小舞台,上面支着一台点唱机,两个还带着花环的家伙坐在高脚凳上。在对着屏幕唱歌,看上去还行,“不错,就这。”

安妮站在楼下看了看,“就这呀!”

“你看看,帅哥大把,”冯一平指着两个靠着围栏的小伙说。

“哎,”安妮眼睛一亮,“那就这吧。”

美国妞就这一点好,出来玩就大大方方的,到酒吧嘛,至少得图个养眼。

虽然约翰说过不能喝酒,冯一平还是自觉点了三杯鸡尾酒,没办法,那姊妹俩,都还没到21岁,可你要是让她们俩喝果汁,特别是安妮,那她以后闲着没事在爸妈身边嘀咕几句,冯一平今天所做的努力,肯定前功尽弃。

“我就知道你有办法的,”马灵总算找到时间夸冯一平。

晚餐的时候,约翰和冯一平之间,再没有剑拔弩张,她最开心。

“主要是因为你上午跟他谈的好,”

“唷,”安妮做了个嫌恶的表情,“真肉麻,我去转转,”

“只能在这家酒吧,不能去其它地方,”马灵叮嘱了一句。

“知道啦知道啦!”安妮不耐烦的挥了下手,端着酒杯,站在一处栏杆边,没一会,就有一个小伙凑了上去,安妮看来也很熟这套,娴熟的勾兑起来。

“我们去唱歌?”见小舞台上的位子空了下来,马灵提议道。

“我当听众,”冯一平摆手,英文歌他会的没几首。

本来他和马灵在一起的时间也没多少,那一次春节前,算是两人呆的最长的一段时间,不过,白天在各个景点,晚上不是逛夜市就是在酒店,这还是第一次跟她来这样的场合。

马灵看来很有兴致,一跑到台上,点了一首比较舒缓,带着点爵士味道的歌曲。

这歌冯一平听过,在美国乐坛被小甜甜闹得很浮躁的时候,诺拉琼斯的这首介于摇滚和爵士之间,同时还融入了乡村音乐和蓝调风格的《comeawaywithme》,今年初一经推出,马上就圈了不少粉。

刚开始的时候,马灵还有点跟不上节奏,后来就慢慢渐入佳境,“我想要跟你一起,走在一个有云的好天气里,走在一个绿草和膝盖一般高的草原里,难道你不想来吗,跟着我远走高飞,在山顶相吻,”

她音色不错,虽然不像原唱那样气定神闲,但好像比原唱更深情,好吧,其实关键是人长得漂亮,台下马上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和叫好声。

安妮见状,撇下身旁围着的帅哥,跑上台去,跟姐姐来了个对唱,“跟着我远走高飞,我会一直爱着你,我想听到雨落在细皮屋顶上的声音,醒来时我会安稳的窝在你的臂弯里,所有一切都是为了你,今晚跟着我远走高飞,远走高飞,”

姐妹俩肩并肩的抱在一起,马灵的眼睛,却始终落在冯一平身上。

“怎么样,不错吧!”安妮得意洋洋的笑着下来。

“真不错,看来你应该去找马灵的校友,让他在好莱坞给你找找机会,说不定就是下一个席琳迪翁呢?”冯一平鼓掌吹捧。

“也不是不可以啦,”安妮大方的收下了冯一平的吹捧,“你呢,就不表现一下?”

“英文歌我会唱的没几首,”

“没关系,那上面还有中文的,”安妮把他往台上推。

马灵在旁边鼓掌,“快点,等下舞台就被人抢了,”

这真是赶鸭子上架,不过,既然还有中文歌选单,那还是事吗?

这点唱机里,经典的中文歌曲,当然,就是香港的流行歌曲还真挺多,冯一平翻了两下,就看到歌神的那首吻别,有了,熟悉的前奏响起来的时候,他对着马灵那边说,“takemetoyourheart,献给那边美丽的姑娘,”

好吧,反正在这个领域,自己早就是一个没节操的,还不如再“创作”一首。

04年起,机场或者车站的电视上,经常会放着一个黄头发的老外,翻唱歌神的这首经典之作,当时冯一平那辆送货的面包车里,也经常放着这首歌,是他上辈子除了生日歌之外,能唱完整的另一首英文歌。

对不起啦,迈克学摇滚乐队。

“takemetoyourheart?这是谁的歌?”安妮问姐姐。

“我也没听过,”

刚唱了几句,台下就有人鼓掌,“好,”看样子,那是几个国内的游客。

等唱到“soroundtheworld,tellmewheredoIfindsomeonelikeyougirl,”马灵就跑了上来,准备跟他合唱,歌神的这首歌,还是比较好学。

一看频幕,惊讶道,“中文?”

“嗯,我年初心血来潮,写了英文歌词,”冯一平恬不知耻的说。

“哇哦,”马灵在他脸上亲了一下,也不下台,抱着他随着节拍轻轻摇晃,后来也一起跟他唱,“takemetoyourheart,takemetoyoursoul,givemeyourhandandholdme,”眼睛里的柔情,能把冯一平融化。

楼下,一行人大声说笑着经过,下午邀请马灵的大猩猩山姆,好像听到了熟悉的声音,抬头看着楼上的那一幕,一脸的颓废,他彻底明白,自己现在,绝对是痴心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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