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现实(1 / 1)

得知叶黎的意思,周邵华立刻安排了几个可靠的人和自己一起陪同叶黎巡视公司。

叶黎没有让周邵华告知他们自己的身份,周邵华就不会多话,但跟着的几个部门负责人私底下也有自己的猜测,能让周总这般毕恭毕敬地介绍公司内部事务的年轻女孩,能有几个呢?

他们没有猜测是公司的幕后老板,因为年纪不可能对得上,这世上能拥有一大笔可以调动的财富的年轻女孩实在太少。或许是老板的女儿吧,日后可能继承这家公司,这样的说法虽然合理,但仔细想想,如果是这样,周总凭什么对她如此恭敬而畏惧。

混到他们这个地步已经学会戴上最完美的面具,跟在不远不近的一段距离后面不多话不多看,和周邵华一样称呼“叶小姐”。

谁料叶黎突然停下了。

她的目光投向了玻璃窗下面的一楼大厅,也就是银皇总公司的大厅。

一个穿着光鲜,姿容艳丽约二十岁的女孩,故意撞倒了向她迎面走来的另外一个女孩,还趁着女孩摔倒在地上拿高跟鞋重重踩上了那女孩的脚踝,一下就见了红。

“你怎么能这样。”那女孩的助理一边连忙扶起女孩,一边忍不住怒气地道。

一直忍着没叫痛的女孩却拉住了助理,“小木,别说了,是我不小心。”

助理小木这才反应过来,她呛声的可是银皇总裁的独生女,大小姐周瑶。

看到小助理一下子跟被戳破了气球似的表情和女孩忍气吞声的模样,周瑶颇为得意的一笑,“哎呀,真是不小心,跟没长眼似的。”

“阿琳,小田,我们走。”

“好,周小姐。”周瑶身边的几个助理大气也不敢出一声,护拥着周瑶就出去了。

一出公司大门,周瑶就忍不住冷笑,“这下我看她怎么演华导的片子。”明明长得也不如她漂亮,就因为会跳个舞就被大名鼎鼎的华导也选上了,还是个露脸的配角。

心里畅快的周瑶又对助理说,“以后给我盯紧了许若涵,我要她这辈子都翻不了身。”

周瑶永远都忘不了将她批得无以复加让她恨不得钻进地缝里的华导对许若涵是怎么和颜悦色的,也许是长期因容貌受到歧视,再加上周邵华一味的溺爱,周瑶内心极度自卑又自傲,她最恨的就是把她比下去的人。

许若涵,也就是被周瑶故意撞伤的女孩,被助理小木扶到椅子上低头看了看有些狰狞的伤口,

助理小木赶紧去给她找药了,先把伤口包好再去医院,不然被狗仔看到不知道会乱说些什么,他们可不会在意小艺人被打压欺负的小事,像被包养成小三挨打才是他们喜欢写的。

许若涵在心底叹了一口气,别人都说她运气好,进了银皇这样的大公司,作为新人又被华导的电影选上,可现在什么都落空了,还被周瑶给记恨上,只怕以后的日子要更难过了。没看刚才除了来公司没多久的小木,其他人都不作声,谁会为了她一个还看不出前途的小艺人去和大小姐对上呢。

只可惜当初爸妈一看是大公司也不和她商量就给她签下了十年的合约,十年啊,那可是一个女明星最青春宝贵的年华。

许若涵没有给自己自怨自艾的时间,她还要给华导的助理打电话道歉,现在都伤成这样了,肯定是拍不成电影了,这下缺席恐怕也会给那位大导演留下不好的印象,但也只能日后再找机会弥补回来了。

叶黎在楼上的窗前饶有兴趣的看完了整场‘闹剧’,这是种特殊的玻璃,里面的人能看到外面的景象,但外面却看不到里面来。

其实在一开始,明眼人都能看出周瑶是有意撞的时候,周邵华就想下去喝止住女儿,却被叶黎一抬手给拦下了。

周邵华摸不着叶黎的心思,但他依旧是惶恐不安的,他简直不敢想象叶黎一旦生气或是厌恶,会怎么对瑶瑶。

其他人也是同样的想法,周总的女儿缠着周总要进娱乐圈,才来公司当艺人的事公司人尽皆知,平时也没少听到周瑶仗势欺人,飞扬跋扈的事,底层的一些员工也颇有怨言,但今天被真正的‘大小姐’给看到了会怎么样呢?

等到闹剧结束,他身后的几个部下也忍不住偷偷觑向叶黎的脸色,却看到叶黎脸上露出的一丝诡异的微笑。

这样的神情只让周邵华愈发惊恐起来,“叶小姐,我回去就好好说瑶瑶一顿,不会让她下次再犯了,不,我会让她以后都不再出现在公司。”

这一刻,周邵华以一个父亲的身份对叶黎的态度显得极其卑微,“所以…………请您,务必原谅瑶瑶,她还是个孩子……”

叶黎却打断了他的话,“不用,这样就很好,你不需要做任何多余的动作。”

周邵华脸色变得煞白,“叶小姐的意思是……”

叶黎转过头来看向他,脸上的微笑显而易见,说出的话却除了他们之外没有任何人再能听见,“你以为我需要的是一个良好竞争氛围和谐的娱乐公司吗?我要的是*和野心的滋生,想要爬到金字塔顶端的强烈渴望。

“周瑶做的很好,我想她还会做的更好。”叶黎的神情变得有些微妙而莫测,说完她便转过头继续看着楼下大厅,目光落在了许若涵身上。

这是个聪明的女孩,当某一天到来时她会知道自己该选择什么。

周邵华顷刻间变得无比僵硬,脸色已不似人样,爬到金字塔顶端势必要踩过累累尸骨,叶黎是想拿瑶瑶当靶子,刺激公司里的人,好引诱他们进八号当铺,而当他们回过头第一个要报复的恐怕就是曾经欺辱过他们的瑶瑶,到时候他想护着瑶瑶恐怕也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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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的咖啡厅里,环境优雅宜人,小提琴奏起的乐声旖旎缠绵。

“是葛里格griegg的《献给春天》。”杨羽忽然道。

说完在看到沈越面前动也没动过的黑得发苦的咖啡,杨羽低头一笑,“我忘了,你从来对这些不敢兴趣。”

沈越有些沉默,他是听不出来这是谁的作品,但他至少记得这是杨羽最喜欢的一首小提琴曲。

沈越是个遗腹子,他父亲就是个警察,他爷爷也是警察,他的路早在一出生时就被安排好了,沈越也没有想要反抗的心思,他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喜欢这个职业,而杨羽是那些人中最懂他的。

他和杨羽结识在大学,一个是警察大学的高材生,一个法律系才貌双全的系花,

两人几乎天生一对,无比融洽。

然后结了婚。

婚姻有时候就是爱情的坟墓,明明他们俩是这世上心贴得最近的人,却不得不越走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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