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柏凯的那封信,在后来的好多天,都一直影响着柳小柔。
柳小柔好奇向柏凯如今的生活,好奇他的双眼是否恢复,担忧徐雅芝的病症是否转好。
一切都是未知的,就像那封信,没有提及任何有关未来的打算。
周六的这天下午,小柔和阮洁琼去了他们常去的一家麻辣烫小店,梁书齐和洪毅接连赶到,四个人围着一张桌,五碗麻辣烫,其中两碗是阮洁琼的。
梁书齐的头发越留越长,衣服也越穿越朋克,他倒是有几分“返璞归真”的意思,高中那会儿,他就喜欢穿奇装异服,老实了几年以后,又重操旧业了。
阮洁琼顺手夹走梁书齐碗里的肉丸,说道,“书齐,你又开始玩非主流了?你忘了你高中的时候,天天穿破洞衣,小舅妈总是半夜把你衣服上的洞洞缝出一朵大红花,你就不怕小舅妈再骂你。”
梁书齐捋了捋额前的刘海儿,“我住大学宿舍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做我自己!我就是喜欢朋克,我就是喜欢摇滚怎么了!我都20了,还管我?烦不烦。”
阮洁琼噘噘嘴没说话,柳小柔一语中的,“柳佳琳可不喜欢这种风格。”
梁书齐当即放下筷子,认真道,“那柳佳琳喜欢什么风格的男生?她不喜欢充满潮流气息的男生吗?现在小姑娘都喜欢另类的,我们学院好多小姑娘对我示好。”
柳小柔一边吸溜着宽粉,一边转头看着梁书齐那张略显发寡的脸,他当真没有遗传到小舅舅和小舅妈的“有福”面相,也就那肉鼻头还算丰满点,脸颊两侧没有肉,就挂着一张薄薄的皮,眼睛还小小的,整体看上去的确很另类,也的确很有另类摇滚的范儿。
柳小柔想了想,“柳佳琳喜欢富家公子哥的派头,就是……电视里常演的那种王子,霸道总裁。”
梁书齐不相信,“不可能!柳佳琳那么独立有个性的女孩,会喜欢那种庸俗的男生?那不就是装逼吗,我最讨厌装逼的男人。”
阮洁琼随口道,“你就已经够装了。”
梁书齐瞪着阮洁琼,伸手从她碗里夹走了一颗肉丸子,“还给我!死猪妹!”
洪毅坐在柳小柔的身边,面前的麻辣烫他一口未动,他的手里抱着一本专业书,展开的书页上,是各种小汽车拆解的零部件介绍说明。
柳小柔伸手把洪毅的一次性筷子拆开,搓了搓上面的木屑碎末,说道,“先吃饭,吃完再看。”
洪毅回过神儿,扣合书本,将书本放在旁边的凳子上。
虽说四年不长也不短,可他们几个人里,变化最大的便是洪毅。
洪毅长高长壮了不说,他是他们几个人中,第一个洗去孩童稚气的人。
虽然他还和以前一样不显白,但也不至于以前那么黑黢黢,皮肤泛着点天然小麦色,这种颜色代表健康,让他20正青春的年纪,显得极有力量。
洪毅痴迷各类车子,钻研的程度和梁书齐对摇滚和电子游戏的程度,不相上下。
洪毅的进步是飞快的,只是有一点没变,不是很会说话,也不是很懂人情世故。
他的性格渐渐变成了社会上的大多数男人,正直简单,踏实向上,或者说,洪毅越来越像洪大壮了,知冷暖,知生活的不易。
有些人或许学习成绩很差劲,但一定在其他方面,有着可以挖掘的天赋。
起码洪毅找到了。
梁书齐不是很能理解的看向洪毅,“洪毅,我几次叫你去网吧,你怎么都不去啊?你们学校不是很轻松吗。”
洪毅大口吃着碗里的青菜和黄面条,“我要看店,我爸一个人忙不过来,他每周还要帮忙给厂子送货,最近又打算去开夜车了。店里招人不稳定,有的人干几天就走了。”
梁书齐皱皱眉,如今的梁书齐还不懂洪毅为了生活奔波的辛苦,梁书齐觉得,在这个年纪努力赚钱,是一件很不接地气的事儿。
洪毅把自己碗里不吃的肉丸夹到阮洁琼的碗中,说道,“对了洁琼,谢谢你帮我介绍生意,你回家告诉你爸,以后去我那免费洗车,叔叔上次在我这买了不少东西。”
阮洁琼一口把肉丸塞进嘴巴里,“我爸还说你技术好呢,之前跑了几家店都没搞明白车子总熄火的原因,去你那一趟就搞定了。”
洪毅快速吃完一碗面,又端起碗喝了半碗汤,放下碗筷的一刻,他即刻拿起那本书,继续埋头钻研。
柳小柔吃饭本来就慢,她看着洪毅痴迷的样子,无奈摇头,“要不说你总犯胃病,这么吃东西,胃怎么可能好。”
梁书齐冲着柳小柔迫切道,“柳佳琳大学毕业肯定回国吧?”
柳小柔慢条斯理的吃饭,“回。”
阮洁琼问道,“向阳也回来吧?”
柳小柔点头,“回。”
身旁,洪毅盯着书本,顺嘴一提,“还是没有向柏凯的消息吗?四年了,我都快把他忘了。”
柳小柔的心咯噔一下,“现在还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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