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重演(1 / 2)

看到贺小峰举着的两台手机之后,阿华知道自己肯定完了。

人在意识到危险的时候,第一个决定便是逃跑。

阿华也顾不得那么多,甚至不顾及自己的形象。

扭头便想跑。

谁知道叶晨眼疾手快。

只微微那么一探身,伸出右手便拽住了阿华。

“阿华你好歹也是一个主播,当着几百万人的面就这么溜走,合适吗?”

阿华颜面扫地,知道今天是怎么都逃不脱了。

最后索性拿手挡住自己的脸,无论如何都不肯面对镜头。

那边李媛的妈妈却战斗力十足。

不过她说来说去就一个道理。

她是李媛的母亲,有权利决定李媛尸体的去向。

即便是配阴婚,也是由她决定的。

其实对于配阴婚这件事情,我国古早以来就有这样的传统。

三国时候的曹操儿子曹冲。

在小学语文课本里我们还学过曹冲称象的故事。

之后曹冲早逝,曹操就想给他儿子配阴婚。

刚开始据说是找到了他的部下。

但是被婉拒了。

之后才找到了一户姓甄的人家。

给曹冲配了阴婚。

这种文化时至今日都没有完全消失。

曾经在我国也发生过,因为配阴婚而倒卖尸体的犯罪行为。

有一个案例便是这样的。

到时候某一户人家,男青年早逝。

他的父母就准备给他配阴婚。

之后,联系上了一个中间人。

中间人从殡仪馆偷了尸体,准备卖给这户人家。

双方协商好价格大概在8到9万。

但最后这户人家觉得对方的尸体来源不明,于是便报了巡查组。

在这个案例中,这户人家当然算不得犯罪,因为他们一发现尸体来源不明,便报警了。

那两个犯罪嫌疑人就犯了侮辱尸体罪。

最近这两年因为大面积的实施火化。

所以又逐渐出现了倒卖骨灰的犯罪活动。

但在我国以前的法律条款中,没有倒卖骨灰这一个罪名,只有侮辱尸体。

但骨灰不属于尸体。

所以最后,就重新更改了法律条款。

增加了侮辱尸体,骨灰罪名。

不过对于李媛的妈妈来说。

应该很难对她定罪。

首先我国法律对于老年人向来是宽容的。

虽然李媛妈妈说李媛的尸体由自己决定,这种话听起来太野蛮。

但在实际的办案过程中,尤其是他们还没有达成交易之前。

是很难对李媛的妈妈定罪的。

叶晨看着李媛妈妈在那里跳脚辩解,说了一句:

“的确,你想把李媛的尸体许配给别人,这个也许我们管不着……”

“可你知不知道,像李媛这种有名气的女网红最少也能卖二三十万。”

“不知道阿华答应给你多少钱?”

叶晨之所以这么说,是想起前一天他和阿华在约定的地点见面的时候。

阿华说他和李媛的妈妈已经达成了和解。

看他的意思肯定是答应给你的妈妈钱。

但叶晨可以保证阿华绝对会私吞大部分欠款。

实际上按照叶晨在翻看案例时,了解到的详情来看。

像李媛这种,配阴婚的价格绝对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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