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0章 日常90(1 / 1)

人潮汹涌 唐颖小 1454 字 1天前

这一晚上,两人睡在那张公主床上。

提前帮小公主体验了一把公主床。

周稚京一时半会有些睡不着,她一会翻过来,一会翻过去。第三次翻身的时候,陈宗辞问:“睡不着?哪里不舒服吗?”

周稚京:“没有。就是心里静不下来,你怎么还没睡?”

陈宗辞:“我也有点。不过,你应该要睡了。”

周稚京贴在他肩膀上,说:“那要不然,你给我讲讲故事呢?或者唱歌也行。”

陈宗辞想了下,便哼唱了一下《枫》。

他唱歌的水平还是跟以前一样,不过他这样在她耳边哼唱,要比在KTV对着众人唱的时候,更动人。

周稚京说:“你以后只能对着我一个人唱歌。”

周稚京在陈宗辞的歌声中慢慢睡去。

这一夜,周稚京做了个梦,梦到小枫出生,他们一家三口在这个小家里。陈宗辞正在教小枫弹钢琴。

两个人四手联弹。

小枫扎着两个可爱大小辫子,头绳是那种红色的,很喜气。还穿着红色的毛衣。

她弹的很流畅,能从音乐中感受到他们的快乐。

周稚京就从后面看着他们。

一曲结束,小枫扭过头,看到她的时候,眼睛一亮,高兴的喊了一声:“妈妈!”

随即,她便快速的冲过来,一头扎进了周稚京的怀里。

周稚京蹲下来,给她把辫子整理好,摸摸她可爱的脸蛋。忍不住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说:“怎么会有这么可爱的小姑娘。”

小枫笑嘻嘻的抱住周稚京的脖子,将脸颊贴住她的,奶声奶气的说:“妈妈,我爱你,我最爱你啦。”

周稚京被她就软乎乎的脸蛋,触碰的心里也软得一塌糊涂,“我也爱你啊。”

周稚京抬起头,陈宗辞站在光晕里,微笑的看着她们,眉目间染着幸福。

次日清晨。

周稚京早早就醒过来了,她现在也睡不了多久,身子重,怎么样都不太舒服。

陈宗辞也起的很早。

两人一块去外面转了一圈,手牵着手散步,虽然冷,但感觉也很舒适。

这时,一辆车开过来,停在路边。紧跟着,车上下来一个人。

是靳白。

车里还有另外两个人,是以前跟着陈宗辞的。

现在,他离开了弗森家族,陈宗辞之前的位置,就由靳白代替,陈宗辞手底下的人,也全部打散,按照能力重新排序。

靳白:“你来M国也不说一声,我好亲自去接你啊。”

陈宗辞:“我明天就走了,只是过来拿个东西而已。”

他现在离开了弗森家族,没了这个背景身份,他来M国还是有些危险的。

他之前在弗森家族,能爬到当时那个位置,必然是得了很多功劳。任务成功率越高,他结仇就越多。

一旦失去了弗森家族这个头衔,那些人就没那么惧怕了,自然会回来寻仇。

靳白点头,“一起吃个饭?大家都挺想你的。”

“也行。”

靳白带着他们去了自己的房子,他位置往上升,条件自然也更好。

房子是独立的小楼,不算特别豪华,但总归有个属于自己的房子。

靳白:“怎么样?比之前的好一点吧?”

陈宗辞点头,“挺不错。”

想要离开弗森家族没有那么容易,陈宗辞当时的筹码,许闵和靳白之间,他只能带走一个人。靳白主动放弃,本身在国内的事情,许闵要比他更擅长一些,再者他觉得自己还是更合适留在弗森家族。

靳白本身也是有些野心在的,陈宗辞这一走,他便更加努力往上拼。

反倒不用限制他的发展了。

现在这样,对他而言,是最好的。

靳白看了眼周稚京的肚子,仍感叹于她当时怀着孕,还那样奋不顾身的跑去缅北,所有的事情历历在目,就好像是昨天的事情。

可现在,她肚子都这样大了。

靳白说:“宗哥的儿子就是厉害,跟宗哥一样,生命力顽强。”

周稚京:“胡说。谁说是儿子的,是女儿。”

虽然周稚京没有让医生给她看性别,但她还是认定了,肚子里的就是女儿。

靳白笑着抓了抓头,说:“忘了,宗哥好像是更喜欢女儿。”

靳白给她弄了热牛奶,然后就打了个电话,叫人过来做饭。

跟过陈宗辞的兄弟只来了三四个,都来的话,怕是这屋子站不开,靳白就找了关系最近的几个。

Arno听到风声,也过来凑热闹。

陈宗辞算是和平的离开弗森家族,所以弗森家族的人,倒是不用避嫌,更不会赶尽杀绝。

甚至还能这样友好相处,陈宗辞也算是第一个。

换以前,哪个走出弗森家族的,不是脱一层,出去之后,没多久更是暴毙。

Arno再见到周稚京,仍觉得惊艳,即便她现在大着肚子,但好像也就只是大个肚子,其他都没有变化。

甚至,她比以前还要更好看一些,不知道哪里变了,但就是感觉越来越美。

正当是应了一句话,爱人如养花。

充沛的爱,可以让一个人越来越好,越来越温柔又坚毅。

Aron没有丝毫吝啬,见面就一顿夸赞,“越来越美了。”

说着,还很绅士的低头亲了下她的手背。

陈宗辞咳了一声,只朝着他看了眼,但也没说什么。

这算是他们的礼仪,既然人在他国,那就顺从一下他们的礼仪。

周稚京也奉承他,“你也越来越帅了。”

陈宗辞在弗森家族内部,还是有些名声的。

他在完成任务方面,在家族内部算是数一数二的。

胆子大,脑子活络聪明,身手好,又吃得了苦,甚至还谦逊。尤其是,他把身边的人的命看的很重,只要带队出去,大家就是出生入死的兄弟,谁遇陷,他都是第一个去救人的。

无论什么情况都是。

所以,他什么都不用多做,也能笼络人心。让那些人,完完全全的遵从他的命令做事,也愿意为他去拼命。

当每个人都能全力以赴的时候,就很难失败。

这样的人很难不成大事,做什么都能成功。

所以,最开始他有想法要脱离弗森家族的时候,他们是有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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