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秋一看见陆巧秀这副吓得半死的模样就乐。
“我没有那么吓人吧?”
原主不高,还长期营养不良,看起来就像个十几岁的小孩子,虽然如今也不大,才十八岁——这个年代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性二十岁,女性十八岁。
原主也算是刚刚够着结婚的岁数了。
她一笑,陆巧秀就觉得亲近。
陆巧秀拍拍胸脯说道:“嫂子,你都不知道自己刚才那模样,就好像……我,我是一锅炖好的鸡肉,散发着喷喷香的味道,你就差直接扑过来,把我吃了呢!”
江小秋觉得陆巧秀真好玩,这形容,整得她是什么母老虎似的。
“巧秀,我听秋花姐说,你读过书?那你能不能教我认字?”
江小秋刚才都想好了。
之后不管她能不能回去,至少现在在这里的时候,她不可能当个啥个都不知道的人。
她会忍不了的。
左右这几天经历了‘死过一次’。
她利用这个当借口,说自己想明白,应该也能够骗得了家坪村的人吧?
再加上家坪村的人跟原主接触并不多。
一个在家里兢兢业业当老黄牛的姑娘家,哪里比得上衣着光鲜,成天在村子里瞎晃荡的江知春有名呢?
旁的事情,江小秋可以不管,但是会认字这个,她得找个理由顺理成章才行。速赢小说
所以让上过学的陆巧秀教自己,这个借口最合适。
“嫂子,你想学认字啊?那可以让我哥教你啊!我其实只读过两年而已,然后就没办法上学了,后来虽然复课了,但是我懒,不想去。但是我哥不一样,我哥在部队的时候,每次测试都是第一呢!都已经学到高中的课程了!要不是我哥为了救人受伤……哎,算了不说这个了,反正你找我哥教你决定没错的。”
江小秋有点发蒙:“这部队里,还教这个的呀?”
“对啊,我以前也不知道,还是有一年,我妈跟我爸闹脾气,我偷偷写信给我哥,我哥为了哄我妈高兴,才把在部队里得了嘉奖的事情写信回来告诉我妈呢!不过那时候,我妈跟我爸早就和好了。”
陆巧秀一打开话匣子,说得就有点多。
江小秋安静的听着,脑子里却在思索找陆云深教自己认字的可行性。
怎么跟他说呢?
说自己想学字?
太突兀了吧?
而且吧,她不怎么想跟陆云深过多的接触,这个人此刻心心念念想着的还是江知春呢。
(陆云深:冤枉啊,我没有!)
“巧秀,还是你教我吧,你哥腿不舒服,只怕没这个精力。”江小秋随便找了个理由拒绝陆巧秀的提议。
陆巧秀这才反应过来。
“也对。不过嫂子,你放心,我哥的腿肯定会好起来的,到时候全村的人都会知道你嫁了个最英俊最好的男人,气死那个江知春!”
“那你现在就教我吧,我想先学我的名字。”
陆巧秀不喜欢江知春,江小秋一直知道。
也是巧了呢,她也不稀罕,甚至说是,憎恶江知春这个角色。
也不知道那个原作者怎么想的,居然塑造一个这样不讨喜的女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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