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歌神与明星小狼狗 (番外1)(1 / 1)

我叫洛沉,我是一个孤儿,从小就被父母抛弃,住在孤儿院。

因为孤僻冷漠的性格,我不喜欢和别人交流,我觉得他们哭哭啼啼的样子真的是太丑了。

没有任何一个孤儿敢靠近我,因为我是个很极端的人,没事的时候喜欢解剖一些小动物,而,凡是试图靠近我的人我都会恐吓他。

“爱哭的孩子可是要被恶魔吃掉的!”

我逼走了一个试图靠近我的小女孩。

她吓得哇哇大哭跑掉了。

我却觉得他幼稚极了,果然,小孩子就是麻烦,虽然我自己也是个小孩子。

后来,丢弃我的父母又再一次把我接回来。

我没有丝毫喜悦,只觉得嘲讽。

他们对我很好很好。

心里有的不是感动,而是警惕。

我从小就异于同龄人,天生的早熟,骨子里冷血自私。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果然呀,还是露出狐狸尾巴了。

他们居然是想要把我卖给一个有特殊癖好的男人。

我只觉得讽刺。

原来,这就是我所谓的亲生父母。

我当然不会让他们成功。

我让他们体验了一下什么叫真正的惩罚。

我决定给那个人一点教训,这么喜欢玩,那就和自己的保镖玩个够吧。

无一例外,这些人全部死了。

我再一次的回到了孤儿院。

我有个不为人知的爱好。

我喜欢拍戏。

可能是我不喜和别人交流,从不随波逐流,我拍的都是一些龙套角色。

有一天,我的生活里出现了一个人,此刻的我还没有意识到这个人会成为我的此生最爱。

他叫裴锦歌,一个非常好听的名字。

他有一双漂亮的眼眸,像是宝石一样。

本是想要看清他到底是什么目的的我,渐渐发现我的心有些不受控制了。

我会因为他忽略我而心里难受。

看到他和别人言笑晏晏,我真的会很不开心。

喜欢他。

可能是第一次初见。

他说。

“我希望你能站在舞台上世人皆知。”

喜欢他。

可能是他不经意间的关心。

“你要好好拍戏,注意身体,我相信你一定会大火的。”

“做自己喜欢的事,不要为了别人改变自己的原则。”

爱上他。

是在他双手放在我肩膀上的时候,他眼里的璀璨星河。

爱上他。

是在他在舞台上光芒万丈的时候,我想要把他藏起来,只能我一个人欣赏。

爱上他。

是唯一的爱好在和他之间相比,竟然也觉得微不足道了。

爱上他。

是在得知他失踪,彻底的失去理智。

爱上他。

是在我一向冰冷的心,产生了嫉妒,变成一个彻彻底底的疯子。

我喜欢叫他,裴先生。

我们初次见面,我是如此称呼他的。

从今以后,我都喜欢如此这么称呼他。

我一直都是淡漠,运筹帷幄的。

可是,我忘了。

这世间有一样东西永远也无法改变。

那就是生死离别。

我就那样看着他,一点点的变得越来越脆弱,就像是娇艳的花朵慢慢枯萎。

我找来最好的医疗团队,可是还是不行。

我找来这个世界上最厉害的神医,依然,无法阻止他离开。

他还是在我眼前那样消失了,甚至,我都来不及见他最后一面。

我装作他还在的样子,白天拍戏,晚上回来抱着他睡觉。

我甚至定制了两枚戒指。

你不在了,可是在我心里,你永远活着,永远都是那个无所不能的裴先生。

在拿下奖杯,世人面前宣誓我此生只有一个妻子。

最后,拥着他,长眠。

我无恶不作,唯一的温柔全给了我的裴先生。

我知道裴先生不喜欢我,但我很开心在最后的时间里,是我一直陪伴在裴先生身边。

不是每个人都能两情相悦的。

光是遇到就已经花光了所有运气。

何其有幸,我们能够相知。

我祝福裴先生在那边健康快乐,不再被病痛折磨。

如果可以的话,请记住我,我叫洛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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