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原本以为这个爱尔兰帮的老大会非常难缠,至少在会死硬到底,可没想到事情居然出乎预料的简单。当凯提出让约翰·达利合作的时候,这个家伙并没有多少犹豫,就答应了和警方合作。
他只提出了一个要求,他要求自己能够到指定监狱服刑。
是的,他的要求就是这么简单。他甚至没要求和检方达成什么减刑要求,就是要求在指定监狱服刑而已。
凯并不喜欢和罪犯达成什么交易,但这个交易凯却可以接受,这家伙又不要求减刑。
但凯还是很好奇,为什么堂堂一个黑帮大佬会这么简单就屈服,讲真,这家伙看起来可不像什么软骨头。
当凯问出这个问题之后,约翰·达利没有立刻回答,而是深吸一口气,朝凯要了一支香烟。凯对这个问题实在太好奇了,所以干脆贡献了自己私人的雪茄。
约翰·达利狠狠的抽了一口雪茄之后,看着凯说道:“因为我连续碰到了两个疯子!”
“什么意思?”虽然这家伙没有指名道姓,可凯本能的就察觉到他话中的两个疯子中,有一个是自己。对此,凯倒没怎么生气,毕竟他把别人的帮派都给毁了,还不准别人口嗨几句?再说了,疯子,其实也不算太严重的指责,至少凯表示自己的涵养可以接受。
“知道我们为什么从纽约跑到洛杉矶吗?”
凯摇摇头。凯知道他们是最近大半年才跑到洛杉矶的,之前一直在纽约活动。当时没多想,自以为这帮爱尔兰人打算拓展业务。
说起爱尔兰黑帮,在美国也算源远流长。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独特的社会分工。说到暴力,大家第一反应肯定是意大利黑手党,事实上美国暴力犯罪的始作俑者是爱尔兰人,而且直到今天,爱尔兰黑帮仍是美国最崇尚暴力的犯罪团伙。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进入北美大陆的历史可追溯至欧洲人的早期拓殖时期,但大规模移民美国都发生在19世纪。
19世纪初上半叶,爱尔兰因不愿忍受英国人的殖民剥削,又加之两场席卷爱尔兰的大饥荒爆发,大量爱尔兰贫民来到北美求生。19世界下半叶,意大利经济衰退,但赋税却不断暴增,破产的贫民也蜂拥至美国。同带着大笔资金来开发北美的英国、德国移民不同,爱尔兰和意大利移民不过是换了一个地方继续当贫民而已。很多人甚至连体面的房子都租不起,只能挤在贫民窟里,从事着最苦、最累的工作。
贫穷往往滋生民族主义,又加之他们都是天主教徒,在以基督教为主导的北美,爱尔兰人和意大利人都曾被视为无法同化的“蛮族”。在对抗工头的剥削和宗教的迫害中,爱尔兰人自发地形成了各种暴力团体,因此成为美国黑帮的鼻祖。几十年后,意大利移民来到后也遇到相同的问题,只不过他们在黑道路上走得更远,以至于大家忘记了爱尔兰黑帮。
工业化推动了美国经济的大发展,然而爱尔兰黑帮和意大利黑手党却走上了不同的道路。意大利人很快厌倦了低级的暴力犯罪,首开美国国际贩毒贸易的先河后,逐渐转向经济犯罪。
随着社会不断稳定,黑手党等传统黑帮开始谋求转型,他们刻意避免大规模的暴力犯罪,取而代之的是闷头捞黑钱、洗黑钱。唯有爱尔兰黑帮却依旧保持着飞扬跋扈的做事风格,以至于意大利黑手党们分外瞧不起只会用拳头说话的爱尔兰人。爱尔兰黑帮热衷于喋血街头的快感,与他们民族的悲剧命运有很大影响。爱尔兰被英国殖民数百年,暴力是他们反抗英国的唯一手段。
同时,爱尔兰人被英国殖民数百年,与英国人的不断斗争中练就了爱尔兰人敏锐地政治嗅觉。爱尔兰族群中最顶尖的人才成为社会地下秩序的支配者时,在如何满足底层公民和新移民的需要方面,显然比政府更有力,而这些人手中的选票又为他们涉足政治提供了可能。经过数代人的努力,爱尔兰人终于成为美国政坛第一大族群。
久而久之,这种暴力取向逐渐转化成一种文化习性和行为模式,又加之族群中最顶尖的人才都忙于竞选总统、议员,致使他们拱手将黑道一哥的位置让给了意大利人。
爱尔兰黑帮一直以来都是黑帮中的武斗派著称,这些爱尔兰人只要给钱,就没有不敢干的事。当然近些年,爱尔兰黑帮的凶残程度已经被俄罗斯黑帮和拉美裔黑帮赶超了,特别是那帮墨西哥人,凶残程度已经直线赶超爱尔兰人了。
但不管怎么说,爱尔兰黑帮在美国还是有点地位的。当然,这是对相关人员来说,普通人其实很难分辨这些。
“不知道。”凯摇摇头。
“我们是被赶出来的。”约翰·达利说起这个,一副不堪回首的样子。
“被金并?”凯好奇的问道,毕竟纽约最出位的黑帮头子就是金并了,如果是这样,就很正常了。
“金并……”约翰·达利扯了扯嘴角,露出了一个笑容,凯感觉这笑容中包含了很多东西,又好像什么都没有。“事实上,金并对于纽约黑帮来说,并不算可怕。他只在乎自己的统治。只要遵守他的规则,他和他的手下并不难相处。”
金并再怎么样也只是黑帮,不可能真的控制纽约的每一个角落,所以他不可能去剿灭所有黑帮,那不现实。他对于纽约地下世界的统治,有点像古时候的封建王朝对地方边远少数民族土司的羁縻制度,他要求所有黑帮臣服于他,定时上供,除此之外,就是遵守他的规矩,之后那些黑帮怎么玩,他是不管的,甚至还会在一些时候提供帮助。
虽然要头上多个婆婆,还要给金并上供,但对很多黑帮成员来说,这都不是事。
“那是……?”
“一个和你一样的疯子,不,他比你还要疯,他单枪匹马的猎杀我们,就像猎杀那些畜生一样,从不留活口。我的手下有一半死在了他的手下。所以我不得不跑路。”
黑帮的地域性还是很强的,一般来说,很少有黑帮流窜到外地之后,还能再次发展起来的。所以正常情况,很少有黑帮会进行搬迁。当然,对外扩张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你不是一直都好奇,我为什么这么简单就答应你配合调查吗?很简单!我的人都特么被你和那个混蛋给打散了!没了!什么都没了!我不合作,还能怎么办?信不信,如果我不进监狱,第二天就会横尸街头?”
约翰·达利想和警察合作吗?
不想!
特别是合作的对象,还是凯这个毁掉自己最后东山再起机会的混蛋!
可现实总是会逼人低头。
约翰·达利就低头了。
他的手下被击毙了大半,另外的也被羁押了。这种情况,就算他能依靠那些法律豺狼逃过法律的制裁,可之后呢?等待他的是什么?反正绝对不会是鲜花和香槟。
没了手下,没了势力,他自己一个光杆司令就是一块肥肉。
别的不说,半年前来到洛杉矶,为了站稳脚跟,他就没少和洛杉矶本地帮派火并,这些仇家之前或许拿他没办法,可现在……
总之,他进监狱就是为了保命。
之所以他要进指定监狱,也是为了这个。毕竟他还有点关系,去一个爱尔兰黑帮占据主导地位的监狱,他可以活下来,甚至可以活的好点。
凯有点哭笑不得,感情还有这样的原因。
不过,凯对这个家伙清醒的头脑也有点感慨,有这样的头脑,当初干嘛要走上黑帮这条路呢?
“对了,你刚刚说的那个家伙叫什么名字?”
“名字?不知道!”约翰·达利非常干脆的说道。“不过,很多人都称呼那家伙叫惩罚者!”
……
诺曼异常愤怒的从警局里被保释了出来。特别是在看到凯目送他从警局里走出来的时候,他的愤怒达到了最高点。
“我要他死!”诺曼坐在车里,一拳砸在了车子仪表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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