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宇其实一直挺关注热芭的,之所以现在没有给她资源,也是想让这个女孩好好练好基本功,别以后只能成为一个花瓶。
但这已经送上门,而且身材是真好,没有必要把人撵出去。
他爬到床上,将头侧在热芭这一边,刚好能看到那眩目的大长腿。
这种情形,热芭已经猜到自己今晚估计不用走了,见老板还穿着睡衣,笑道:“老板,隔着衣服可不好按。”
说着主动将曹宇睡衣脱掉,又一次只剩下一件内裤。
曹宇不但没有反对,还配合热芭这样做。
乔布斯的去世,让他意识到,人生短短几个秋,谁知道明天回发生什么,没有必要装。
“老板,轻重还可以吧?”
热芭哪会什么按摩,而且此时她心情十分紧张,双手只是在曹宇身上笨拙的捏着。
“还行.”
曹宇已经感觉出这个丫头按摩的手法生疏无比,但细嫩的小手捏在身上,感觉还是不一样。
“那以后老板需要,我随时可以帮你按。”
热芭发现老板只是闭着眼睛,没有表态,终于忍不住轻轻伏在曹宇的背上,说道:“老板,我漂亮吗?”
“漂亮。”
曹老板主打的就是说实话,而且现在的热芭,长长的睫毛下,一双眼睛又大又圆,高挺的鼻梁和有人的红唇,在灯光下朦朦胧胧的娇媚撩人。
“那我给你当小情人怎么样?我不求什么,只是单纯的喜欢老板。”
“嗯?”
曹宇转过头,笑道:“真的不求什么?”
“真的.”
热芭情商本来就不低,早就揣摩过老板的心思。
要是自己说想要资源,说不定会被看不起,不如说什么都不要,老板反而更放心,该给自己肯定不会少给。
面对美女的如此投怀送抱,曹宇本不打算拒绝,而且背上肌肤接触的感觉,是男人都不能忍。
他一个翻身,在热芭娇媚的惊呼中,将她翻身压住,笑道:“可我不想要小情人.”
“那我认你做干爹”
感受男人那充满力量的身体,热芭眼神水汪汪的好像蒙着一层迷雾,不等老板答应,直接叫了一声:“爸爸.”
娱乐圈许多大佬都干爹,这是公开的秘密。
就这一声,曹宇终于忍无可忍,无需再忍,直接将热芭身上本来就少的布料扯开
春天来了,夜晚的草原万物复苏,动物们也到了繁殖的季节。
在房车旁,一株小花在夜风中,将花骨朵展开,等到明天一早,它定然更加鲜艳。
正所谓荆轲刺秦王,两条长腿肩上扛,房车卧室中,曹宇练了一个多小时的瑜伽,四肢比跑步回来时候,更加轻松。
“爸爸.”
热芭如同一只小猫,蜷在曹宇怀里。
“别这么叫了,叫老板。”
“爸爸,我喜欢叫你爸爸.”
热芭最拿手的撒娇,现在终于有了施展的机会。
“随便吧,不过人面前,不允许这样。”
“人家知道,我很乖的。”
“呵呵,乖就最好,你好好提升演技,下半年或者明年,给你安排影视剧。”
曹宇下半年要拍《步步惊心》、《轩辕剑》等剧,只要热芭演技到了,就可以安排。
“谢谢爸爸!”
热芭更加开心,果然自己聪明,已经走在了娜札的前面,和老板的关系有了实质性的进步。
她忽然又问:“我漂亮,还是娜札漂亮?”
“一样漂亮。”
曹宇有些好笑,这两个女孩还真是一生之敌,娜札老拿自己和热芭比。
没想到热芭竟然有这个爱好,笑道:“就连你们的身材也都差不多。”
“身材?”
热芭一怔,随即惊讶道:“爸爸,你和娜札她,难道…”
“呵呵…”
曹宇虽然没有亲口承认,但没有否认。
“我竟然落后了,本来想将娜札比下去,结果…”
热芭瞬间被打击到了,争取了半天,结果小丑竟是自己。
不过,我还有机会,我要争宠!
接下来的几天,曹宇白天不是在草原上骑马,就是帮舞蹈团排练舞蹈。
晚上,食髓知味的热芭就会偷偷跑来和老板幽会。
宋倩作为队长,自然发现了这个端倪,但也无可奈何。
三月三十,农历二月廿六。
准备了三天的婚礼,终于开始。
一身蒙古传统服饰,头戴好几斤银饰的铃花,早早就等在蒙古包等着新郎来接自己。
在她身边,还有二十个也盛装打扮的伴娘团。
虽然有宋倩、娜札、热芭等美女,但今天的铃花,无疑是最美的花。
太阳刚刚在草原的地平线上露出一抹金色,一支庞大的车队来到这里。
当新郎带人好不容易来到新娘所在的蒙古包,就被眼前可怕的伴娘团给震惊了。
“曹老板大手笔啊,他竟然这么重视铃花…”
新郎明白,这个伴娘团肯定是曹宇的手笔,要不然也不会有这么多美女。
就在他准备去接走自己的妻子时,被铃花的好友和宋倩等人拦住。
“我们铃花姐姐是歌手,你也要唱一首歌,过关了才能接人。”
“好,音乐。”
铃花是新郎也是音乐人,唱歌虽然不专业,也是能唱的。
音乐想起,正是凤皇传奇那首《郎的诱惑》。
“娘子…”
“啊哈…”
二十多个美女,簇拥这铃花,和新郎一唱一和,现场的气氛一下就被调动起来。
众伴郎一脸羡慕,感觉这才是人生巅峰啊。
这首歌唱完,又走了一些流程,接完新娘车队,前往婚礼的户外举办地。
一片草场上,已经摆上了鲜美的马奶酒,以及香喷喷的羊肉。
所有宾客围坐在一起,开怀畅饮。
在婚礼仪式开始前,忽然,嘹亮的马头琴传来。
在琴声中,飞宇舞蹈团十个跳舞最好,长的最美的来到草场中间。
“天下有多大,随他去宽广…”
草原民族本来就能歌善舞,新娘在婚礼上现场唱歌,也是正常的。
不过铃花这首歌,除了舞蹈团几个人,大家都没听过。
但铃花一开口,客人们一下子呆住了。
这首蒙古草原风格的歌曲,也太好听了吧。
加上铃花穿透力极强的嗓音,让她的歌声,在草原上这些人听得全都想跟着歌舞起舞。
“这就是曹总送铃花的歌?草原最美的花,铃花…这歌词完全就是为铃花量身定做的,怪不得她喜欢。”
曾易更是不自觉的看了一眼曹老板,心里都佩服已经无以复加。
他真的没想到,老板竟然什么类型的歌都能写出来,还这么有意义。
牛,真牛。
客人们听着歌声,欣赏着舞蹈团的表演,不由感叹这些女孩真的好漂亮。
尤其是中间两个领舞的娜札和热芭,脖子修长,身材也好,长的最美,跳舞真好看。
尤其是两人似乎还别这一股劲,似乎都想要比对方跳的更好。
这种表演,平常可是只能在电视上才能看到,如今却就在自己眼前。
铃花也很感动,要不是老板,婚礼绝对不会有这种效果。
曹宇喝着马奶酒,吃着羊肉,这是宋倩悄悄坐到他身边。
“曹总,你把热芭那个丫头,也拿下了?现在舞蹈团最漂亮的两个团花,都成了你女人,你好厉害!”
宋倩虽然不敢真的质问老板,但声音中,还是能听出浓浓的酸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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