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完全可以利用各人像把他们当场掐死!
只是这样做不符合相关规则要求!
毕竟如果每个学院学生都是这样处理事情的话,
所在的社会很容易就会乱套,那个度肯定会越演越大!
到时候势必引起恐慌,
个别把持不住的学生就会浑水摸鱼,进而搞得一团糟!
所以说:
无规则,不成方圆!
随后,
那六个家伙纷纷像是见了鬼一样疯一般跑下楼,
个别甚至只穿贴身衣服,
那画面......
这只是小惩罚而已,
我还打算让小白“淡化”他们对那“噩梦”的记忆,
也就是让他们每一次都像第一次遇到一样,
时刻保持充足的新鲜感,类似于“吓一跳”的感受,
免得他们慢慢习惯了!
今天是周日,
跑回家找父母?
呵呵呵,
养不教,父之过,
顺便把他们的父母也顺便安排了,一起尝尝被索命的感觉!
到了晚上,
各玩偶及人像纷纷出来“索命”,
怎么恐怖或怎么折磨人就怎么来!
譬如:
等他们蹲坑拉到一半的时候再爬进去......
等他们做噩梦的时候同步掐他们的脖子,留下一下触目惊心的勒痕......
等他们起夜尿的时候让人偶叫他们尿准一点......
咱们没有违法,
也没有留下任何证据,
他们想报警都不知道怎么报!
开坛作法?
呵呵,
把请来的道士也一并搞了!
就这样,
忙碌了两天后,
那六家人都被折磨得有些精神失常,苦不堪言,
期间所有能试的办法估计都已试过,
他们别无选择,
只能逐一来到坟前,
当着苗苗父母的面磕头认错,然后再去自首......
就这?
当然不是!
个人认为法律的惩罚太轻了,
那个每天都如“焕然一新”般的噩梦将永远陪伴着他们,
一天一次,
好让他们能够引以为戒,每日三省自身!
直到哪天他们真的认识到错误并为之悔改为止......
在小白的帮助下事情变得很简单,
效果更是非常显著,
如果没有小白的能力......我可能会选择“以暴制暴”,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至此,
那个苗苗终于笑了,“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对不会缺席,谢谢你!”
“错了,迟到的正义绝非真正的正义,那是因为他们撑不住或者瞒不住了!”
“确实,如果没有你,那些人肯定还在逍遥法外,我爸爸说不定已经干了傻事,我的家就会支离破碎!”
“举手之劳而已。”
“对你而言是举手之劳,对我们而言,那简直难如登天!我看到那道光了,临走前,你可以带我回家跟他们道个别吗?”
“当然可以!”
随即买了点水果,
敲开苗苗家的房门,
开门者仍是苗父,
不过这次他没有拿着菜刀,精神状态看起来比之前好多了,
“大叔,还记得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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