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传汝妙法(1 / 1)

请天下赴死 阎ZK 1655 字 5个月前

充斥于这整座神殿的赤色巨龙的尾部就盘旋在这男人的双膝,巨龙的身躯越是靠近尾端就越是透明,映衬着这个男人在李观一的眼中,如神似魔。

这赤色如神的巨龙,并非是真实存在的。

唯独李观一,借助青铜鼎烙印之能,可以窥见一二。

而直到一个月前遇到了这个男人,李观一身上沉寂了十年的青铜鼎才开始展现特异之处,之前时常发作的剧毒被压制住,更有了肉眼看到这巨龙的特殊瞳术能力。

一面是剧毒缠身命不久矣,一面是青铜异相压制剧毒,李观一自然要抓住这机会。/

李观一眼底的流光散开来,那神龙虚像在眼中消失了,装作只见到了寻常的乞丐,而后跪坐在这山神殿的蒲团上,把买来的烧鸡,馒头,还有酒都依次摆开来,而后双手合十朝着那神像,虔诚地祷告着。

这一个月,他装作是时常来此拜山神,带来的酒肉却都不带走,留在这里,尽被这气度非凡的男人吃了,两三日一来,来一次只是一炷香时间。

把握住一种平衡,既让青铜鼎内玉液逐渐累积,也不至于让这男人对自己狐疑过重。

表现得就像是个虔诚的城中少年,甚至于没有和这男人说过一句话。

打算慢慢拉近关系,自然而然熟悉起来,而后自这位大汉身上得到激发青铜鼎的机会。

只是现在,恐怕没有这样的时间了。

李观一如常祷告完毕,想到那在一次次噩梦当中出现的云纹,以及这一个月给自己带来的转机,下定了决心,仍旧跪坐在蒲团上,却忽而开口道:“今日有穿红色兽纹衣服的缇骑,跟着一个袖口有云纹的青年来了药铺。”

“说是有劫狱的贼犯,把那犯人要的药材都抢走了。”

“还留下了告示,说是有消息告诉衙门的,赏银五百两。”

“希望此事能尽快过去,药铺能一切正常。”

坐在那里的大汉终于缓缓睁开眼睛。

李观一耳畔似乎听到了一声低沉肃杀的龙吟,下意识抬了抬头。

不需要青铜鼎气息灌注,他的眼前已经划分成了真实和虚幻的两个世界,一方是残垣断壁的破败山神庙,一方是赤色流光大盛,云霞流转,在云气之中,那巨大苍茫的龙首就抵着少年人的眉心,让他的黑发微微晃动。

云气猛然散开,赤龙双目火光亮起,旋即被一道魁伟身躯撞碎。

那高大乞丐从云气中走出。

巨龙簇拥。

李观一心口,青铜鼎内赤色玉液进度猛然加快。

这些异相,非肉眼所能见。

青铜鼎内的玉液快速上升,那乞丐看着眼前这个少年人。

这些时日里他也暗中观察李观一,第一次见面之时孱弱平和,却给自己带了吃的喝的,第一次还可以是心善,可之后自己有一天说口渴难捱,第二天便多了一壶酒,就知这小子如果不是心善到了迂腐的层次。

就是心思活络,认出自己身手,应该也是有所求。

可就算是这样,也是足足一个月没有主动来攀谈攀关系。

直到今日,才主动前来说这话,也是对着山神来说,而不是对着自己直说直到了自己是逃犯,只如一个糟了缇骑,正常祷告的少年人,心细有谋,不急不缓。

乞丐心中赞赏,忽而豪迈一笑,拱手深深一礼,道:“这一个月来,多谢小兄弟你给我送些酒肉解馋。”

“这一次更有劳你来给我送信,不过眼下看来,咱怕是没法在这儿窝着了啊。”

这乞丐慨叹一声,往哪里一坐,撕下一只鸡腿放入嘴里大口咀嚼,而后提起一壶酒往嘴巴里面大口吞咽,这一只大肥鸡,连带着十个大白馒头,这些吃的够常人一家子,这乞丐风卷残云便吃了个干净。

吃完了,拿着一根鸡腿骨挑牙缝,道:“饱了饱了。”

旋即慨叹:“我确实受了伤,不想和这帮狗崽子硬打,最好谁都不知道咱在这儿,可能没法多呆了,小兄弟你传了消息给我,我不能不领这情,来,这些天有劳你给我带些酒肉,这给你。”

这乞丐从怀里摸出了一颗大拇指大的夜明珠,递给李观一,豪迈道:

“出来没带金银,这珠子还值些钱,你拿去!”

李观一看那珠子圆溜溜明亮,一看知道价值千金,却是摇了摇头。

乞丐愣住,旋即大笑起来,道:“是我的错,你若是贪财的人,早就去了官府把我供出来了,那五百两银子拿着还比我这珠子来得安心些,不用担心给人查出什么问题来。”/apk/

李观一摇了摇头,道:“不是。”

“我也想要。”

“可是我护不住这珠子。”

“拿了反而麻烦。”

乞丐饶有兴趣道:“护不住?哦?你这意思,是想要从我这儿得点其他东西?”

“哈哈哈,你说,你想要什么?”

李观一点了点头,心里面想过各种念头,赤龙之身和青铜鼎有关,不能说;剧毒的来历涉及到了十年前的逃杀,也不好暴露,李观一最后抬起头,开口,只剩下言简意赅的几个字:

“我想要和你学武!”

眼底窥见那一条赤色苍龙,心底浮现出一丝渴望。

十年前的那一场雨夜始终下在他的心底,那铁骑的云纹在身后如影随形,他渴望得到保护自己和婶娘的力量,可他身中剧毒,唯一能指望的就只有青铜鼎,以及这能让青铜鼎有变化的大汉。

那乞丐大汉端详着李观一的眼睛,忽而咧嘴一笑。

哗啦一下,已经出现在李观一的身后。

抬手一下按住李观一的肩膀,又捏了捏他手臂,脊背,扬了扬眉,道:“根骨意外地相当不错,不过,你中过毒?”

“毒素侵蚀筋脉根骨,怕是让你根骨降了一档不止。”

“嘿,后背伤得不轻,陈国夜驰骑兵手底下那些个缇骑做的?”

“一帮子欺行霸市的草包。”

他抬手在李观一后背上轻轻一拍,一股柔和的气息涌入了李观一体内,背后的青肿迅速消失,这乞丐盘膝坐在李观一前面,双手环抱身前,手指轻轻拈着胡须,看着眼前这少年人,眉头微微皱起。

根骨虽然只是稍好,可难得心性活络细腻,进退有度。

在这个年纪来说,已颇惊人。

只是收徒传承,并非寻常事情。

他一身所学驳杂,皆已臻至于极高境界,随便扔出去一门功法固然可以,可是他性情豪迈,做不出这样事情,可是传授武学神功,也绝对不是这么简简单单的事情。

况且,这孩子……

他看了看李观一衣服上的痕迹,就知道这孩子刚刚没有半点挣扎反抗,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衣襟上的痕迹代表着他刚刚被那缇骑提起来砸在桌子上后,直接翻过身来趴着,把自己的脸藏起来了。

人都怕死。

这是人之常情。

越是聪慧机敏者越是惜命。

但是武者不同,武夫需有三分戾气!

这样谨慎,心思活络的孩子,是有才气,却少了这三分恶气戾气,不适合他的路子,但是在这般时候遇见了这样少年人,倒也是起来了三分惜才之心,收徒不可武断,便起了考校之心,道:

“夜驰骑兵的狗腿子已经发现我了,我不能在这里呆太久。”

“明天我就会走,现在我先去周围看看情况,你若是真的有心学武,今夜正是鬼节,今天晚上子时,来此地寻我!”

此地偏僻,陈国关翼城虽然不宵禁,但是鬼节午夜时分一个人跑到山神庙里面见逃犯,却也绝对不是什么胆怯的孩子能够做得到的事情,如果这小子可以做到的话,便也算是有几分胆气,那么临走前,传他一门功夫又如何?

大汉下定决心:

“我传你一门妙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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