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少年身材精壮,但在他的胸膛上,双腿上却布满了褐色的伤疤。
大大小小有十几处,甚至还有一条长长的疤痕从前胸一直划到腹部以下,看样子应该是倭刀所切。
只看伤痕的模样,就能猜得出受伤时的凶险情况。
戚静静忍不住伸手摸向疤痕,就连声音都忍不住放轻了些。
“还疼吗?”
沈铮垂眸撇了一眼,“你说这个啊,早不疼了,这是我十四岁那年第一次做先锋将军,带兵深入敌军腹地。
谁知却中了荆南人的埋伏,被对方大将一刀砍下马,在床上躺了快两个月才能下床,还好我命大,活了下来。”
他说得轻描淡写,但戚静静却倏然想起来了。
两年前,沈铮确实有过很长一段时间没给她写过信。
这些年,虽然她在雁门关,沈铮在南疆,但沈铮几乎每个月都有书信寄过来。
有时候是寥寥几句话,似乎写得很匆忙,有时候是洋洋洒洒四五页,给她讲南疆的风土人情。
她那时每天都在忙着塞外跑马,军营跑上跑下,甚至还粘着父亲想组建一支女子军。
对于沈铮的信也只当一个弟弟的问候,通常看过就丢在脑后,有时候看了两三封信才想起来回一封信。
所以当时沈铮很长时间没写信,她也并未特别在意,只在想起来的时候写信问了一嘴。
却没想到当时的沈铮是在生死线上挣扎徘徊。
她心里有些不得劲,垂眸又指了指他腿上的伤。
“这些又是怎么来的?”
“这个,是我第一次上战场,因为害怕不敢动手,中了一箭。”
“诺,这个是我第一次带兵打胜仗,驱敌五十里,受了一点小伤。”
“还有这个,是我带领三百勇士绕道敌军背后,前后夹击敌人,生擒了对方首领,最后让荆南国君上国书议和时留下的。”
......
沈铮一个一个数着身上的疤痕,言语间有着少年锐不可当的锐气以及傲气。
戚静静常年在军营里,知道对于男人来说,伤疤不仅仅代表受过的伤,更是他们过往的勋章。
可她从不知道十六岁的沈铮身上已经有这么多伤了。
他是卫国公世子,卫国公和他几位叔伯都在南疆,她以为沈铮在他们的庇护下混几年军功也就回京了。
没想到他小小年纪竟然就冲锋上阵了。
其实想想这一路上都是沈铮在护着她,让着她,不然她早就受重伤了。
这一刻,眼前的少年在她眼底不再是弟弟,而是一个可以依靠的,顶天立地的男人。
沈铮静静看着她,眼中隐隐有期待浮上来,“我是不是很厉害?”
戚静静戳了戳他腿上的疤痕,然后笑着竖起大拇指,“很厉害。”
沈铮咧嘴笑了,笑着笑着,似乎累极了,缓缓闭上了双眼。
戚静静看他脸色苍白,嘴唇也有些发干,心头有些发沉。
“沈铮,沈铮你别睡啊,咱们说说话。”
沈铮掀了掀眼皮,却沉重得有些睁不开,嘴角轻声呢喃。
“我好累,静静,让我睡一会儿,就睡一会儿。”
话音未落,头一歪便沉沉睡了过去。
外面大雨倾盆,冷风嗖嗖刮进洞里。
因为失血过多,沈铮的手脚都有些冰凉,加上自己扯烂了他的裤子,戚静静怕他这么睡着会起高热。
但看他这副疲惫至极的模样,又不忍心叫醒他,只能将自己的外裤脱下,先帮他套上,再为他披上外衣。
她的裤子套在沈铮身上,还露出一截小腿,有些不伦不类,但也总比冻着强。
转头看到山洞里有一只缺了角的瓷碗,戚静静将瓷碗拿到洞口接了些雨水,然后架在火堆上烧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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