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路难,行路难。
多歧路,今安在。
经过一天的休整,在刘七归来后的第三天,霁云、刘菁三人踏上了前往广州的道路,许是因为逃荒的大潮已经过去,再加上这里距离广州已经不远,所以一路上还算太平。
两天之后,三人来到了广州城,比起初云村,比起逃荒路,广州城无疑是繁华的,但想要在广州城中讨生活,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这段时间,逃难来广州城的人太多了!
虽然,城中有官府牵头,一些豪门大户设了赈灾的粥棚,可对比成千上万的灾民,这点粥水,根本不够分,而且.........粥水很稀,即使领到了,也最多只能维持个饿不死,吃饱这种没事就别想了。
所以,霁云三人来到广州城后,并未前往难民营,而是拿出身上仅有的二两银子,在城南郊租了一间破旧的民房。
事实证明,不管哪个年代,房地产都是一个坑人的行业,不管是买房还是租房,总是很费钱,别看三人租的是间位处郊外的老破小,每个月仍然需要花费三百文的租金,而且还要押一付三。
押一个月,付三个月,合共一千两百文,就是一两二钱银子,占据了他们全部身家的五分之三,而他们想要在广州城里活下去,必须要在剩下的八百文钱花完之前,找到工作,赚到钱财,才能维持生计。
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且不说灾荒时节物价上涨,广州城内足有成千上万的灾民,都需要找工作赚钱,他们三个半大的少年,要如何去与那些成年的青壮争抢?
额..........你说身为穿越者,咱霁云就没有什么赚钱的方法吗?
抱歉,真没有!
虽说是农村户口,但霁云从小到大其实是没做过什么农活的,甚至连家务都很少做,所以在这方面,他比原身都还不如。
上学时候不必多说,毕业后,为求前程,霁云去到大城市里工作,在一家直播公司做网络安全工程师,名字高大上,收入也不低,再加上兼职做超管,让他与公司里的网红小姐姐们打成一片,日久生情,过得有滋有味。
奈何,现如今他一朝穿越,来到我大清,没有了网络,他辛苦多年学来的技能便派不上用场,甚至.........若不是原身上过两年私塾,识得几个字,他这个学简体字的跟文盲也有多大的区别。
试问,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该如何赚钱?
好在,就在霁云为此苦恼的时候,现实教会了他,外出采买刘七,兴冲冲的带回了一个好消息,说是牙行传出消息,位居广州城首富的纳兰商行,从国外运回了一大批货物,现在码头上正招搬运工呢!
什么?!
去码头当搬运工?!
我堂堂穿越者,而且还是带金手指的那种,你居然要我去码头当搬运工?还有没有天理?还有没有王法了?!
啥?!
你说工资计件,一包两文?一日一结?那还等什么!
来到广州城不过短短三天时间,带来的物资已经消耗的差不多了,连钱也花的差不多了,再不赚钱,他们就只能去赈灾棚喝稀粥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霁云其实根本没得选择,于是乎,第二天大早,他就跟着刘七来到了码头上,找了个工头,登记造册,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搬运工。
“唉..........”
对此,霁云心下忍不住的发出了一声叹息:“真是没想到,我堂堂985毕业的高材生,来到我大清,居然沦落到要当搬运工,而且还是死乞白赖求来的........”
是的,他这个搬运工,还真是求来的,因为起初工头看他和刘七两人年龄太小,根本不想收他们,好在,穿过来后,他吃了几顿饱饭,身体得到强化,力气大增,已经不弱于成年的青壮了。
至于刘七,他天生双脚力气大,还跟村子里的老猎户学了些粗浅的功夫,综合下来,甚至比成年的青壮还要强上几分。/apk/
于是乎,霁云先低声下气的,在言语上卖了惨,然后两人又现场展示了一把力气,工头见状,这才肯收下他们,给他们登记造册。
所以,千万别觉得码头上的搬运工好当,如果没有工头登记造册,你连上码头扛包的资格都没有,毕竟,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一份可以养家糊口的工作。
登记造册后,搬运工按照指示,将货物搬到指定的位置,搬货时会有人按照货物的数量,发放号签,一般一根号签,就是一包,若是别的货物,则有另外的计算方法。/
等到完成搬运后,将号签上交,账房会在花名册相应的名字下面标记数字,等到收工时再统筹数额,计算工钱。
“起包!”
伴随着一声吆喝,霁云扛上了穿越后的人生第一包,装满货物的麻袋,没有一百斤,也有八十斤,多亏他强化了身体,壮大了力气,否则,就凭他这副十来岁大小的少年身躯,绝对扛不起来。
这厢里他才领了一根号签,就见刘七居然扛了两包过来,将这一幕看在眼里,他心下不禁一声暗骂:这个牲口!
四周的搬运工,都忍不住的看向刘七,眼神中满满都是惊讶,好似再说,大家都是搬运工,为什么你要这么秀?!
霁云一见,心里“咯噔”一声,有了不好的预感,于是在卸下货后,他第一时间提醒刘七,让他不要太过冒头,奈何,刘七一心想多赚点钱,根本不听霁云的劝说。
一次扛两包还不够,他要一次扛三包!
眼见劝说不住,霁云只得在后头,跟一众搬运工解释,说他们是逃荒而来的,现在急需赚点儿钱,好在广州城安家落户,等过了这个难关,就不会这么拼了。
众人见他们兄弟两人年纪小,霁云又说得情深意切,便暂时压下了针对刘七的敌意。
傍晚收工,结算工钱,刘七足足扛了两百四十包,简直比牲口还牲口,因为同样干了一天的活,霁云才扛了一百包,连刘七的一半都不到,就这,在一众搬运工中,已经算是相当不错的业绩了。
扛包是很费力气的,再加上灾荒时节,物价上涨,很难吃饱,状态就更差了,就算成年的青壮,一天也未必能扛上百包的货。
两人合共结算了六百八十文的工钱,去掉工头一人十文钱的抽水,到手六百六十文,超过半两银子,也就是纳兰商行要货要得急,否则平时可没有一包两文的高价。
领了钱,霁云两人高高兴兴把家还,今天晚上吃窝头..........不,吃馒头,而且是吃到饱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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