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怪异(2 / 2)

老公爹一步一步走向陈大鹏,仿佛一条毒蛇准备噬杀猎物。

长街上,两人交手已久。

烟花是一名武道天才,即使算上老公爹,她也是沙狼盟公认的第一,如果不是这样惊人的天赋,她这样一名颇有姿色的女子,早就在群狼环伺的环境下早早被人撕成碎片了。

只不过,对上安志云以后,烟花的局面就非常被动,或者说越来越被动。

无论她怎么攻防,安志云都能先她一手,两人的战斗就像是一名幼儿与一名成年人之间的战斗,只是这幼儿与成年人互换了身体。

在受伤以后,安志云的力量与速度出现了明显下滑,饶是如此,烟花也只能堪堪与他斗成平手。

这还是安志云没有使毒的情况下,如果安志云放下武者的尊严,那么以他的用毒功夫,分出胜负也就是一瞬间罢了!

烟花越打心里越虚,在经历了一波狂风暴雨般的进攻后,安志云终于因为力竭而速度变慢,一个滑步没跟上,难得地露出了一个极小破绽。

她条件反射般从腰间抽出短剑进步攻击,可是在出手之后,她马上意识到自己犯错了,以安志云的身手,怎么会如此轻易被自己捕捉到机会?

烟花的剑式本是一套连击,如果对面是一名普通对手,这一剑必然能削掉对方胳膊,

可是,这是一个圈套!

因为安志云现在拢共就一条胳膊……只是他之前隐隐压过烟花的强势,让烟花不知不觉间忘了两人之间这巨大的不公平。

这个疏忽决定了胜负,几乎在意识到危险的同时,烟花只觉得腰间如遭雷击,喉咙里涌出一股腥甜的同时,迅速丧失了对半边身体的控制能力。

一场激烈的交锋到此为止!

“你的武道天分让人惊叹,可惜,战斗经验还是浅了些,如果你能活到三十岁,我未必是你的对手。”烟花的表现让安志云起了惺惺相惜之意,他有点不忍心痛下杀手。

“你们这些年轻人,为什么总是这么不爱惜自己的生命啊,这样下去,我还能去哪找到对手呢?”

“明明你比我还年轻……”这是烟花昏迷前最后的念头。

说完一句极为装逼的话后,安志云用疑惑地目光看向芳芳男装店楼上,要知道,烟花虽然最后还是输了,但刚才着实是逼得安志云使出了十成力气应对,无暇分心身外偷袭,可是老公爹居然没有趁机出手?

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安志云就那么堂而皇之走了进去,没有遭遇任何狙击。

几分钟后,满脸愕然的安志云又走了出来,单手空空。

芳芳男装店里,空无一人,沙狼盟的人早就全都撤了。

什么情况?

看了看自己断臂处,又看了看还趴在地上没人管的烟花,安志云苦笑了两下,才骂了出来,“真操蛋!老子可是今天要死的人啊!”

另一条长街,拐角处。

几名乞丐看着顾乡独自走向小巷的身影,忍不住讨论开来,

“我们现在可以吃花生了么?”

“应该不行吧,他说要等我们赌赢了才可以。”

“可是谁知道我们赢没赢呢?”

“无所谓,那个人说了,如果他没回来告诉我们结果,那只要超过十分钟,这袋花生米也归我们了。”

“他赌的都是些啥玩意啊,奇奇怪怪的,又是赌屋顶的瓦会不会在他大喊一声的时候突然掉下来砸到人,又是赌别人会不会在抓到他手的时候突然摔倒,还用这么值钱的东西做赌注,怕不是个神经病吧!”

“要不怎么说是个怪人呢!”

“要我说啊,要么就是神经病,要么就是异能者。”

“那到底现在能不能偷吃呢?”

“万一他真是异能者呢?而且你怎么知道里面没下毒?”

“他不是先自己抓了一把吃掉了么?”

……

这些乞丐模样的人或许并不擅长其他,但在对危险的察觉和保命方面肯定是有特长的,所以他们最后还是决定,等过了十分钟,再找个倒霉蛋来试个毒再说。

而他们口中的神经病——顾乡此时正内心忐忑,外表平静地走入了一条小巷,穿过这里,就回到了歧埠的另一条主路上,然后笔直走就可以到达镇子出口。

就在顾乡刚一脚踏上主路的瞬间,风声响起,左右各蹿出一人,伸手朝他抓了过来!

【作者题外话】:3000字大章(作者比较厚脸皮),送给一直支持我的几位兄弟——门主、libeei、997、神棍、二七等不一一列举,谢谢,希望你们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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