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五大连池金库大劫案张国友(四)(1 / 1)

第二天一大早,警方接到银行报案,马上赶到了现场,由于金库大门是正常开启,并没有遭到暴力破坏,所以警方推断,此案一定有内鬼参与。

警方很快对银行内部工作人员进行排查,主要嫌疑人就是掌握金库密码的发行科科长,以及两个保管钥匙的金库保管员。

问题很快就指向了已经死亡的马玉晨,因为他曾经提议取消金库密码,而且在作案期间,曾经两次接听电话,最后他又死在了金库里,所以马玉晨成了最大的嫌疑人。

警方随后又在被毁坏的警报器上提取到了3枚指纹,是右手的食指中指和无名指指纹,于是马上对所有银行员工采集核对,同时对马玉晨的社会关系展开排查。

另外根据吉普车司机、以及失眠老头提供的线索,犯罪嫌疑人是一高一矮两个人,由于张国友的身高比较矮,只有一米六三,因此把他列入了排查范围。

由于张国友也属于银行系统里的工作人员,所以他听到了小道消息,警察在现场发现了指纹,虽然他全程都戴着手套,但是心里还是没底。

张国友知道警方早晚会查到自己头上,思来想去,他想了一个狠办法,这小子拿起自己家的电熨斗,烧热了之后,对着自己左手的三个手指,一咬牙就烫了下去。

一阵钻心的疼痛后,总算没白费遭罪,指纹确实给烫没了,可他却整反了,现场发现的是右手指纹,但他听说的是左手的。

果然不出他所料,第二天刚上班,警方就到他们单位采集指纹来了,轮到他的时候,他把左手一伸:“不好意思啊,昨天在家做饭,不小心烫了一下。”

采集指纹的警察一摆手:“没事,我们要右手的。”

张国友差点没气死,这罪到底是白遭了,但是没办法,人家盯着呢,他只能硬着头皮,把右手的指纹按了。

其实他并不知道,现场采集的那三个指纹,并不是他的,而是一个月之前,一个技术工人过来调试报警设备,无意之间留下的,张国友的指纹对不上,这条线索也就中断了。

但是警方很快就查到了另外一条线索,那就是作案枪支的来源,由于作案用的是小口径步枪,有人向警方举报,姜劲松手里有一把小口径步枪。

警察马上找到姜劲松,这么大的事摆在眼前,这哥们只能实话实说:“我的枪被人偷走了,我怀疑是张国友和冯佩军两人偷的,他们曾经找我买过枪,刚给他们看完,枪就丢了,而且还丢了一台影碟机。

警方通过进一步了解得知,姜劲松的枪,是从一个叫辛名利的人手里买的,于是又找到了辛名利。

辛名利也不敢隐瞒,并且给警方提供了几发这把枪之前打剩的弹壳,警方拿回来之后,通过和案发现场弹壳比对,确认了这把枪,正是作案的那把。

这一下张国友和冯佩军马上被列为了重点怀疑对象,警方通过调查发现,案发前的一个月,两人的电话,通话次数多达87次,而且这两人一高一矮,冯佩军家里还有一辆女士自行车,和目击证人描述的一样。

可还没等警方传唤张国友,他已经提前得到了消息,因为警方在调查枪支来源的时候,曾经找到过他的连桥王峰,王峰随后把这件事告诉了张国友,张国友马上有了防备。

他赶紧找冯佩军研究对策,提前把所有的细节都沟通好了,包括打电话的理由,案发当天的行程,并想办法制造没有作案时间的证据。

张国友曾经在作案的前一天晚上,和几个同事喝了一顿酒,所以这几天他总是和同事提那天晚上喝酒的事,并故意引导同事,把喝酒的时间,说成了11月14号。

12月15号,专案组办案人员把张国友带回了派出所,由于已经做好了准备,张国友对警方提出的所有问题,回答的都天衣无缝。

另外一边同时接受审讯的冯佩军也是如此,没有作案时间,偷枪的事打死不承认。

由于没有确凿证据,而且张国友又是银行正式员工,没有过犯罪前科,所以警方当天就把他放了。

但是冯佩军却不一样,因为这小子长的就不像好人,就暂时先关几天再说,同时警方安排了狱内侦查人员,对他进行24小时观察。

侦查人员发现,冯佩军在被关押期间,一直唉声叹气,精神萎靡不振,不像是啥事都没有的人。

那边张国友虽然被放了,但是对他的调查并没有结束,警方在他家里发现了一瓶安眠药,而且少了6片,但她老婆对此一无所有,而且强调家里并没有人服用安眠药。

她告诉警察:“案发那天晚上,她吃过晚饭之后,感觉特别困,躺在床上很快就睡着了,一直睡到了第二天早上。”

同时警方又对和张国友一起喝酒的几个同事,逐一询问细节,其中一个同事的证言是这样说的:“我清楚的记得,我们是11月13号一起喝的酒,因为那天我们发工资,但张国友非说是11月14号,当时我还以为是他记错了。”

这样看来,张国友的问题很大,12月17号,警方决定再次抓捕张国友。

人很快就被带回来了,但这次没有直接审讯,而是先关起来再说。

根据狱内侦查人员观察,张国友这次被抓进来之后,一直没有睡觉,看起来压力非常大,估计肯定有问题。

警方随后又从张国友身上翻出一个刀片,就藏在他衣服领子里,据他事后交代,这是准备自杀用的。

12月18号半夜,警方开始对张国友进行突审,这次警方先给他看了一张冯佩军戴着脚镣的照片,然后才开始提问问题。

以下内容摘自本次审讯的审讯记录:

警察:你哥们冯佩军已经全都说了,知道为什么给他带脚镣吗?因为是重刑犯,你赶紧交代吧,到底是怎么回事?

张国友:交代什么?

警察:你故意引导别人,把13号喝酒的事,说成了14号,为什么?

张国友:可能是我记错了。

警察:14号那天,你为什么要给你老婆下安眠药?你老婆睡着之后,你去哪了?

张国友:别问了,我什么都说。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张国友把案发前后所有的经过,全部交代了出来,同时交代了赃款的去向,藏在冯佩军家的煤堆下边。

另外张国友还交代出一个人,那就是蔡海涛,他虽然没有参与作案,但就因为一件事,警方把他列为了同案犯。

事情是这样,案发的第二天,整个五大连池已经轰动了,蔡海涛心知肚明,这件事肯定是张国友他们干的。

蔡海涛找到张国友,阴阳怪气的说道:“可以啊,哥们,一下到手三百多万,花的完吗?”

张国友一听就明白了,赶紧说道:“别着急,有你的一份,等风头过去了,我把钱给你送过去。”

蔡海涛满意的点点头:“好说,我不着急,你们看着办就行。”

蔡海涛的口供是这样说的:“我当时找张国友,就想着这钱来的容易,要个三五十万就行,没想过别的。”

张国友交代完之后,冯佩军很快也招供了,警方最后追回赃款318.5万元,这两个小子一共就花了一万元,用实际行动印证了那句话:有的钱,你有命赚,但是没命花。

1997年12月26号,黑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张国友、冯佩军、蔡海涛因抢劫罪,判处死刑,1998年1月5号,三个人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纵观此案的前前后后,张国友和冯佩军固然是死有余辜,但马玉晨和蔡海涛我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一个忙活了大半天,连钱还没碰到呢,当场就立了坟,另外一个什么钱都敢要,别说碰钱了,连看都没看到,同样搭上了一条命。

最后还是那句老话,不管干什么,都要脚踏实地,切勿投机取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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