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长过来之后,开始和元秋伏单聊,元秋伏交代出四十多起案子,一共杀了二十多个人。
听他说要之后,所长大为震惊,立即把这件事汇报给了市局领导。
凌晨三点钟,林州市公安局局长亲自带人过来,把元秋伏带了回去,随后开始对他交代的那些案子,逐一进行核查。
按照常理来讲,元秋伏既然决定投案自首,早就知道自己必死无疑,肯定没有必要隐瞒或者胡说。
可实际情况是,有一些案子根本就没办法核实,元秋伏说自己杀了人,但他不知道杀的人是谁,去当地调查,也没有发现尸体,也没有人报案。
所以这些不能确定的案子,就不能算在内了,最终能够核实的案子,一共是41起,杀死了18个人,受害人全部都是女性。
这个消息一出来,让安阳警方坐不住了,因为秦彦宏还在看守所里关着呢。
一个月之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裁定终于下来了,对于对于秦彦宏的案子,最终的结论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现在真相大白,是个人都知道秦彦宏是被冤枉,但是又过了一年半的时间,一直到了2002年5月28号,秦彦宏才走出大牢。
秦彦宏出来之后,马上把这件事给捅了出去,随后就来了一大堆记者,对他进行采访,这件事也很快就上了新闻,比元秋伏案的报道还要多。
安阳公安局这才觉得事情闹大了,最终公安局赔偿了秦彦宏29万,并且让他签了一份协议。
协议大概内容就是,你拿了钱之后,这事就到此为止,不能再到处嚷嚷了,也不能再去上访。
秦彦宏做为一个普通老百姓,最终只能同意了,当时办案的那批警察,都没有受到一点影响。
记者随后找到秦彦宏,问他对这件事情的看法,秦彦宏告诉记者:“我觉得算了吧,29万也不少了,别再去和人家找不痛快了,能捡回来一条命,就偷着乐吧!”
到了2005,又有几家媒体找到秦彦宏,想对这件事进行深入采访。
但是秦彦宏全部拒绝了,一句话都没有说。
元秋伏投案之后,也有很多记者采访了他,他整个人十分平静,嘴里最常说的两个字,就是“的确!”
记者的原话问他:“你想过没有?你这双手害了多少人?给他们的家人带来了多大的痛苦?你觉得你还是个人吗?”
元秋伏听完非常淡定:“的确,我不是个人,我干了太多伤天害理的事情,我现在唯一能做的,就是给他们偿命。”
记者接着问他:“你跑过来自首,是不是一时冲动啊?现在后不后悔?”
元秋伏告诉记者:“不管怎么处理我,我没什么可后悔的,因为之前那种不踏实的感觉,现在都没了,我心里轻松太多了,我特别后悔杀了这么多人,没有回头路可以走了。”
2002年12月27日,元秋伏被执行了死刑。
秦彦宏的案子,之所以官方报道非常少,主要原因就是涉及到了秦彦宏的冤案。
现实就是这样,不想让你知道的事情,就会理所应当的,当做没发生一样。
元秋伏这个人,性格中有太多的随心所欲,完全不考虑对错,激动了就动手,厌倦了就消停,这也是他犯罪的主要原因。
元秋伏自首的这个行为,和性格原因一样分不开,别的案犯都是能躲一天是一天,即便是被抓了,也得慢慢交代,能谈条件就谈条件,多活一秒都是好的。
元秋伏最后一次作案没有成功的时候,他心里其实很清楚,自己已经对杀人奸尸这件事厌倦了,以后再也没有其他的事,能让他提起兴趣了。
当一个人的生活中,对任何人事都失去兴趣的时候,精神就会处于崩溃的边缘,所以他最终选择了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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