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589章 魏16(2 / 2)

景初元年(公元237年),曹宇回邺城。

景初二年(公元238年),诏回京都。[

固辞辅臣

景初二年(公元238年)冬十二月,曹叡患病严重,拜曹宇为大将军,与领军将军夏侯献、武卫将军曹爽、屯骑校尉曹肇、骁骑将军秦朗等共同辅政,嘱咐后事。[3]

刘放、孙资长久地掌管国家机要,夏侯献、曹肇心中忿忿不平。殿中有一只鸡飞上树,两人互相说:“这也太久了,看他们还能活几天!”刘放、孙资怕有后患,私下想加以离间。

曹宇性情恭顺温和,诚恳地坚决推辞,曹叡让刘放、孙资进入卧室问道:“燕王正是如此吗?”刘放、孙资答道:“燕王实际是自知不能承担重任,所以这样。”曹叡问:“谁可以承担?”当时只有曹爽一人在旁,刘放、孙资顺势推荐曹爽,并且说:“应当召回司马懿参与。”曹叡问:“曹爽能承担这件大事吗?”曹爽汗流满面,紧张得不能回答。刘放暗中踩他的脚,耳语说:“快说以死奉社稷。”

曹叡听从刘放、孙资建议,打算任用曹爽、司马懿,不久中途又改变,下令停止先前的任命。刘放、孙资再次入见游说曹叡,曹叡再度听从他们的意见。刘放说:“最好亲自写下诏书。”曹叡说:“我疲乏极了,不能写。”刘放随即上床,把着明帝的手勉强写下诏书,遂拿着出宫大声说:“有诏书免去燕王曹宇等的官职,不得在宫中滞留。”曹宇等流泪而出。[4]

景初三年(公元239年)夏,曹宇回到邺城。

晚年生活

景初、正元、景元中,一直累积增加食邑,一共达五千五百户。其子常道乡公曹奂,在高贵乡公曹髦被弑后入继大宗,是为魏元帝。[2]

泰始元年(公元265年),司马炎代魏,建立晋朝,降封曹宇为燕公。咸宁四年(公元278年),曹宇去世。[5]

《三国志·魏书·武文世王公传第二十》有记载。[

曹彪(公元195年-公元251年),字朱虎,谯县(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曹魏宗室大臣。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

曹彪初封寿春侯。魏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晋升爵位,迁封为汝阳公。次年,封为弋阳王。同年迁封为吴王。黄初五年(公元224年),改封到寿春县。黄初七年(公元226年),迁移封地到白马。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楚王。[1]

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司马懿诛曹爽专魏朝政,太尉王凌与兖州刺史令狐愚密谋,欲迎立其为帝。及王凌等兵败,司马懿使廷尉奏请治罪,曹彪被迫自杀。[

封爵变迁

曹彪于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封寿春侯。

黄初二年(公元221年)晋升爵位,迁移封地,为汝阳公。

黄初三年(公元222年),封为弋阳王。当年迁移封地,为吴王。

黄初五年(公元224年),改封为寿春县。

黄初七年(公元226年),迁移封地为白马。

太和五年(公元231年)冬天,到洛阳朝见魏明帝曹叡。

太和六年(公元232年),改封为楚王。当初,曹彪前来朝见时违犯了禁令,青龙元年(公元233年),被主管官员上奏批评,曹叡下诏削减了他三个县、一千五百户的封地。

青龙二年(公元234年),遇到大赦,恢复了削减的三个县的封地。[1]

淮南一叛

景初三年(公元239年),曹彪增加了封邑五百户,连同以前的共有三千户。

嘉平元年(公元249年),兖州刺史令狐愚和太尉王凌谋划迎立曹彪,在许昌建都。九月,令狐愚遣亲信张式以监察亲王为名赴曹彪家拜访,对曹彪说:“令狐使君向大王致意,天下的事未可知,愿大王珍重!”开始了他们另立新君的第一步。

嘉平三年(公元251年),王凌见东吴在涂水有军事行动,于是上书请朝廷准许讨伐东吴,打算乘此而起兵反抗司马懿,此为王凌之叛。但是请求并没有得到回应,王凌于是派部将杨弘将废立计划告诉兖州刺史黄华,希望得到支持,但杨弘和黄华却向司马懿揭发王凌的图谋,司马懿于是率军讨伐。王凌自知不敌,司马懿又在发军时先赦免他的罪,于是投降,司马懿纳降。但后来王凌自知他不久一定会被诛杀,于是在被押解到洛阳的途中自杀。王凌、令狐愚等人被诛灭三族,魏帝曹芳派遣太傅司马懿和侍御史去到曹彪的封地考察验证,把各个有牵连的人逮捕治罪。廷尉请求征召曹彪治罪,于是依照汉朝惩治燕王刘旦的旧例,派人兼任廷尉大鸿胪持节符,赐给曹彪用玺印封记的诏书,严厉谴责他,让他自作打算。曹彪于是自杀。他的妻子和几个儿子都被罢免为平民,迁移到平原郡。曹彪手下的官员以及监国谒者,因为犯了知情而不加以辅正教导的大义,都被诛杀。

正元元年(公元254年),曹芳下诏书说:“已故楚王曹彪,背叛国家,依附奸人,自己身死,后代被废为平民,虽然是咎由自取,还是哀悯怜惜他。国君具有容忍包容的器量,是亲近自己的亲人的方法,特封曹彪的世子曹嘉为常山真定王。”

景元元年(公元260年),魏元帝曹奂为曹嘉增加封邑,连同以前的共有二千五百户。

历史评价

曹芳:“夫先王行赏不遗仇雠,用戮不违亲戚,至公之义也。故周公流涕而决二叔之罪,孝武伤怀而断昭平之狱,古今常典也。惟王,国之至亲,作籓于外,不能祗奉王度,表率宗室,而谋于奸邪,乃与太尉王凌、兖州刺史令狐愚构通逆谋,图危社稷,有悖忒之心,无忠孝之意。宗庙有灵,王其何面目以见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既得王情,深用怃然。有司奏王当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师之义,不忍肆王市朝,故遣使者赐书。王自作孽,匪由于他,燕剌之事,宜足以观。王其自图之!”[3]“故楚王彪,背国附奸,身死嗣替,虽自取之,犹哀矜焉。”[4]

陈寿:“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号靡定,大小岁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义废。为法之弊,一至于此乎!”[4]

鱼豢:“楚王彪有智勇。”

钟嵘:“白马与陈思答赠,伟长与公干往复,虽曰以莛扣钟,亦能闲雅矣。”

胡应麟:“诗未有三世传者,既传而且煊赫,仅曹氏操、丕、睿耳。然白马名存钟《品》,则彪当亦能诗。又任城武力绝人,仓舒智慧出众。阿瞒何徳,挺育多才?生子如此,孙仲谋辈讵足道哉! ”[

主要作品

曹彪今仅存诗一首,为《答东阿王诗》[6] ,收录于《初学记》,与曹植的《赠白马王彪》相唱和。

轶事典故

有一次,曹彪参与曹丕的宴会,朱建平为曹彪看相,说:“您将统领藩邦,五十七岁时有刀兵之灾。要妥善预防。”[7] 曹植作品《赠白马王彪》的对象,正是曹彪。

曹林(出生年月日不详~公元256年3月11日[1][2]),曹操第十子 ,又名“曹豹”,在《吊魏武帝文》中被称作“季豹”,不知是其字否。母杜夫人。

汉献帝建安二十二年,徙封谯。魏文帝黄初二年,进爵为公;三年,为谯王;五年,改封谯县;七年,徙封邺城;魏明帝太和六年,改封沛;景初、正元、景元中,累增邑,并前四千七百户。林薨,子纬嗣。

曹林(出生年月日不详~公元256年3月11日),籍贯谯国谯县,曹魏宗室大臣,封爵沛王。

曹操第十子,与中山王曹衮、金乡公主同为杜夫人所生,与秦朗同母异父弟弟。杜夫人本为吕布手下秦宜禄之妻,曹操破吕布后纳为杜氏妾。

建安十六年封饶阳侯。

建安二十二年,徙封谯侯。

黄初二年,进爵为公。

黄初三年,封为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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