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办案(二)(1 / 1)

朝阳警事 卓牧闲 2677 字 4个月前

刘所说走就走,被委以重任的韩朝阳傻眼了。

李晓斌不知道办理一起案件远比搜集一条线索甚至抓一个犯罪嫌疑人麻烦,低声问:韩大,怎么办?

怎么办,只能硬着头皮办,韩朝阳深吸口气,抬头看了看阁楼,掏出手机道:领导说得对,凡事总有个第一次,不会就要学。

小康觉得他这个大队长有点不分主次,冷不丁问:不抓姓毕的?

姓毕的基本情况都搞清楚了,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就算现在抓不着以后也能抓着。关键是我们不能无缘无故抓人,要有法律依据,要抓人的手续。

刘所说得很清楚,这不是一个‘黑广播’窝点就是一个‘伪基站’窝点!

不管是‘黑广播’还是‘伪基站’,我也知道是违法的,但到底违反的是哪条法律,我们公安到底有没有管辖权,这些全要搞清楚!不然抓人容易放人难,搞不好会被倒打一耙。

李晓斌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手足无措了,靠在阳台护栏上没再说什么。

韩朝阳跟老范歉意地笑了笑,走到阳台上拨通大姐大的手机,请教相应的法律法规。

苗海珠知道他又掌握了一条线索,知道他又出去办案了,没想到居然会是这样的案子,同时也觉得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故作高深地说:朝阳,你这个案子很棘手,法律法规是有,实践起来太难,还想从严从重查处,开什么玩笑。

苗姐,你这话什么意思,难道还管不了这些搞‘黑广播’‘伪基站’的家伙了?

这要看怎么管,要看怎么查处。如果真有那么好管,真有那么好查处,这几年这样的违反无线电管理法规的案件也不至于呈愈演愈烈的趋势,真是割了一茬又能冒出几茬。

你懂?韩朝阳追问道。

拜托,你忘了我是干什么的?这么说吧,每次针对违反无线电管理行为的专项行动,都是无线电管理部门和公安经部门的联合行动。

她是经侦总队的下来的,想想她应该懂这些。

韩朝阳又问道:那你说说,怎么个难管?

这说起来就话长了,全省各地市的情况不太一样,燕阳这边打击‘伪基站’‘黑广播’的专项活动,都是无线电行政执法案件,一般统一由无管局也就是无线电管理局受理并组织实施。公安主要是配合查找处置,习惯一查就走人,一律交由无线电管理部门承办。

这么说不归我们公安管?

不是不归,而是办案民警对于无线电案件接触不多,对无线电法律法规业务不熟悉,对这些一窍不通怎么管?

警务室那边还有一大堆事呢,韩朝阳也不管所领导会不会失望,嘀咕道:既然应该归无管局管,那我就打114查查无管局的电话,让无管局派人来接手。

苗海珠暗想这样的人居然能立功受奖,居然还能参加全市优秀人民警察评选,冷冷地说:朝阳,如果你这么做就等于放纵那些违法犯罪分子!

这又是什么意思,难道无管局有人跟他们穿一条裤子?

这应该不会,而是职权不一样,他们是无线电行政执法部门,什么叫行政,就是哪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到他们那儿也是行政案件,对违法犯罪嫌疑人也只能进行行政处罚。也正因为无线电管理部门缺乏办案经验,所以经常不论事情性质,不管案情程度,把一些刑事案件当成行政案例处罚,以行政处罚取代刑事惩处,变成了以罚代管。

苗海珠对这方面真有研究,顿了顿接着道:目前,燕阳这边由无管局执法带来的刑事案件百分之八十以上都是无管局处理的,由燕阳市局处理的案件只有不到百分之二十。原因刚才说了,主要是办案民警对相应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待无线电案例把握不准,在案件调查中拿不准证据,在建议量刑定刑中找不着对应条款。

其他几个市要么是只查不办,要么是查而难办。

只查不办是指由公安兜底,也就是在有公安参加的无线电行政执法中,无论是一般行政执法案件,还是出行政处罚的刑事案件,无管委或者无管局只作为技术支撑,不需要办理任何移交手续,不关注案情结果。导致许多无线电通讯刑事案件,真正以无线电通讯定罪的只占百分之十左右,大多数无线电通讯犯罪嫌疑人都是以其它罪名甚至以行政处罚结案的。

不愧是省厅下来的,韩朝阳暗赞了一个,又好奇地问:查而难办呢?

查而难办就是让案件变成了‘邮件’,比如查出的黑广播伪基站案件,大多数或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但由于无线电管理部门职能有限,只能交给公安办理。结果又因为案情复杂,或缺乏证据,或当事人不是主要嫌疑人,或案情空间过大等原因,让案件一直在‘路上’,期逾期,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韩朝阳再傻也明白了,暗想难怪刘所兴冲冲跑过来,搞清情况之后又忙不迭回去了,原来知道这是一个很麻烦甚至很没搞头的案子!

那怎么办?韩朝阳苦着脸问。

有我在就不难办了,苗海珠得意地笑道:朝阳,不是姐跟你吹牛,全分局你找不出比我更熟悉这方面法律法规的人,这方面的案例就更不用说了,我研究过的比他们听说过的加起来都要多。

原来埋伏打这儿!

韩朝阳意识到大姐大想参与侦办,不禁笑道:那你说说,这个案子应该怎么查怎么办?

先联系无管局,跟他们说清楚,这个案子你管了。请他们协助,提供技术支持,就是请他们去现场看看到底是‘黑广播’还是‘伪基站’,确认之后搞清占用的是哪个频率,信号覆盖多大范围,也就是请他们帮着取个证。

然后呢?

然后继续调查取证。

苗海珠一边用她自己的手机上律法规,一边举着警务通眉飞色舞地说:说起来你运气不错,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第一款‘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的规定作出了修改,删掉了‘经责令停止使用后拒不停止使用’的限制条件,将‘干扰无线电通讯正常进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入罪条件修改为‘干扰无线电通讯秩序,情节严重的’。

韩朝阳似懂非懂地问:这些修订内容加大了对‘黑广播’‘伪基站’的处罚力度,如果能查实就能追究姓毕的刑事责任?

差不多,不过说起来简单,做起来没那么容易。

我这儿证据确凿,就查事实清楚了。

朝阳啊朝阳,你有时间真应该学学法律法规!苗海珠放下她自己的手机,起身道:就算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不一定能把那小子绳之以法。到底是‘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这涉及到如何认定,这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你需要做大量工作收集大量证据,让检察官尤其法官知道他的情节特别严重!

做哪方面工作,收集哪方面的证据?

太多了,比如有没有影响航天器航空器铁路机车船舶专用无线电导航遇险救助和安全通信等涉及公共安全的无线电频率正常使用等等。

这工作量太大了,这是要跑断腿的节奏,并且不知道累死累活能不能把那小子绳之以法。

韩朝阳正头疼,苗海珠又窃笑道:对了,好像有一个司法解释规定,非法生产销售无线电设备3套以上的或非法经营数额5万元以上的,都可认定为‘情节严重’。也就是说你不但可以往下查,还可以往打上。找到卖这些设备的,查查有没有卖过设备给其他人,然后再往下打,移诉一个算什么,说不定能抓能判十几二十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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