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 梦成魇1(1 / 1)

破罪强人 金泓瀚 1583 字 28天前

序章 暗恋的懦夫

“20XX年8月16日 阴

今天真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虽然是个阴天,但我的心情却是阳光明媚。

从毕业至今,十五年了,整整十五年了,我的青春早已逝去,曾经说好共同创造美好未来的那群人,也早已各奔东西,他们给了我一个美好的期待,可结果却只留下我自己还在坚守,原本胸中燃烧的那团火焰也因为残酷的现实燃烧殆尽,即便如此,我依然没有退缩。

十五年来,无论在哪座城市,我每天的生活都是两点一线——公司和家,除了公司的年会,我基本不会参与任何活动。也正因此,我在公司干了多年,依然在原地踏步,没升职,没加薪,更没有朋友。不过无所谓,对我而言,朋友都是可有可无的,他们的存在与否都不会影响到我的生活,更不会影响我的坚持。

我很庆幸,我的坚持终于有了回报,我努力了这么久的那个程序终于完成了,接下来我就要对它进行测试了,一旦成功,我的事业一定会迎来崭新的篇章,走上人生巅峰指日可待。

除此之外,还有一件事更让我兴奋,我暗恋了两年的她居然主动和我说话了,还让我进了她的房间,帮她修电脑,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和她接触,整个房间都是她身上散发出的那股迷人的香气,我紧张的连话差点都不会说了。

今天是我来到这座城市的第八年,也是我认识她的第732天,好事成双,我的内心异常的复杂和激动。

今天,值得纪念;今天,是我人生的新起点;今天,是我和她的一个美好的开始。

明天,充满期待;明天,是我向前的新篇章;明天,我将会和她开始崭新的生活。

期待,期待,还是期待……

兴奋,兴奋,无比兴奋……

今夜,注定无眠……”

他轻轻地放下了钢笔,端起日记本,仔细阅读着,他很享受写日记的过程,因为纸张散发出的气味,笔头在纸张上划过的感觉,还有墨水留下的味道,都让他感觉是那样的亲切和真实。

他是一个很守旧的人,除了工作,他基本不会碰电脑,甚至手机用的还是早期的功能机。他不是不喜欢科技带来的便利,只不过他更喜欢曾经那种原汁原味的纯粹生活。

他是一名程序员,大学毕业后在同学的鼓动下,和同学一起创业,雄心勃勃的他最终输给了残酷的现实,当然,其中原因很多,但在他看来,他这匹千里马只是还没有遇到伯乐而已。

第一次创业失败后,他不甘心,希望能重新开始,但是因为自身性格的原因,他几乎没有朋友,之前拉他一起创业的人和他也只是泛泛之交的同学罢了,之所以找他,只是看中他的技术而已。如今,他只剩下了孤独的自己,要想创业谈何容易,但他却依然独自坚持,期待奇迹出现。

然而,并不是任何事坚持就会有结果的,奇迹也不可能从天而降。成功,不仅需要坚持,还需要天时地利人和。最终,他在坚持了五年后,向现实低下了头。不过他并没有放弃,只是暂时向生活妥协。

八年前,他辗转来到了F市,准备开始新的生活,也希望新的环境能带给他新的机遇,他始终坚信一点,真正懂得欣赏他的伯乐还没出现,只要再等等,一定会遇到的。

可这一等,又是八年,正如他日记里所记录的,他的青春早已逝去。

然而,他的伯乐依然没有出现。

过去的这些年,他每天的生活就如同复制、粘贴一般,几乎一切都在重复,重复,再重复,唯一让他坚持下去的动力,就是那还在“苟延残喘”的梦想。

一直以来他都梦想编写出最优秀的程序,成为IT行业的杰出人物、领军人物,在他看来,他只是生不逢时,如果能早几年,赶上国内互联网刚开始发展的时候,如今的那几位IT界的大佬根本没有任何机会。

然而这一切都只是他的梦想而已,至今都没有实现的“苗头”出现,即便如此,他依然充满自信,始终相信“明天的我,你高攀不起”。

所以,他除了上班,就是回家,每天两点一线的生活,他早已习惯,他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枯燥乏味,反而将其视为是对自己的一种历练,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他懂,完全懂,非常懂。

不过这种一成不变的生活在一年前被打破了。

两年前,他遇到了她,她是一名幼师,刚和家人搬进他所住的小区,而且和他还住在同一幢楼,他在七楼,她在五楼。

一次无意间的邂逅,让他深深爱上了她,从那之后开始,他几乎每天都会准时起床,在楼上目送她去上班,虽然只是远远望见一个背影,但他却已心满意足。

终于有一天,他实在按捺不住那一颗躁动的心,左思右想了几天,终于鼓起勇气制造了一次故意和她擦肩而过的机会。

然而几天努力想出的计划,甚至连过程的细节他都反复进行了推敲,最终得到的结果却仅仅只是和她擦肩而过,他根本没有勇气说出一个字,甚至连正眼都不敢看她,那一刻,他变成了一个哑巴,一个瞎子。而她,也根本没有给他任何机会,因为她根本不认识他,仅仅只是把他当成了一名有些鲁莽的陌生路人,白了他一眼后,便匆匆离开了。

他感觉自己在她的眼中就像是一粒被风吹过身边的渺小沙尘,微不足道的根本不可能引起任何注意。

同时,他也恨自己的懦弱,尤其是感情方面,他一直都是一个感情的懦夫。大学期间,他几乎和女生就是零交流,从来不敢主动和女生说话的这一缺点,即使走上社会这么多年了,也一直没有改变,唯一改变的就是,大学期间,他是教室、图书馆和宿舍三点一线,如今变成了家和公司两点一线。

“算了,等到我出人头地的那一天,她一定会注意到我的。”他在心里这样安慰着自己。

也正因为这一句安慰,两年来,他一直默默的爱着她,即使她的身边出现了其他的异性,他也依然爱着她。

直到有一天,傍晚,他在小区内散步,从一群大爷大妈的广场舞队伍边走过,碰巧其中一位大妈脚扭伤了,他下意识的上前扶起了大妈。

他搀扶着大妈回到了家,没有想到的是,这位大妈竟然是她的妈妈。虽然她不在家,但这是他第一次走进了她的世界,他兴奋,无比的兴奋;紧张,出奇的紧张。他是多么期盼她能在此时回来。

然而,现实在满足了他期盼的同时,却又深深的伤害了他。她回来了,但却是挽着一个男人的手回来的。

他内心的期盼瞬间崩塌,转而被失落占据,他没有勇气面对这样的打击,伫立在原地,他感觉天旋地转,就像是地震时摇晃的高楼,片刻后,他一句话也没说,低着头匆匆离开了。

他恨自己,恨自己就是一个情感的懦夫。

但即便如此,他依然没有放下对她的爱,他继续默默爱着她,甚至爱的更加疯狂和痴迷,他记住了她身上的味道,去商场找到了同样味道的香水和化妆品,摆放在床头。

整间卧室充满了她身上的味道,他躺在床上,近乎贪婪的吸吮着各种香味,这让他感觉非常舒服,仿佛她就躺在自己的身边。

终于,他的坚持有了回报,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在楼道里,他和她相遇了,她让他帮忙修理电脑,这就有了日记里的内容。

回到家后,他下定了决心,不再继续做感情的懦夫,他要鼓起勇气,一定要娶她为妻,用自己的一生去好好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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