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筹齐林氏夫家的所有人(1 / 1)

回到明华宫。

娟绫虽然气得不轻,但面上却不显。

毕竟,宫里还有皇帝给她的一个管事太监,洒扫杂活的几个小宫女、小太监。

在宫中可不比外头,人多眼杂。

尽管如此,她还是有些生气,她费尽九牛二虎之力走到今日,昨日才承宠,今日就要失宠吗?

绝不可以!

翠珠看主子气得不轻,但她又不能说话,拿出随身的小本本,用炭笔写给她:姑娘莫气,时日还长。

看到她写的字,娟绫眉心一拧,顿时有种强烈的预感,她这个小本本将来很可能是祸患。

【怎么了?】

娟绫又在小本本上写字。

娟绫说道:“翠珠,你什么时候弄的手札。”

翠珠准备继续写,娟绫阻止了,说道:“往后不可再随身带着,也不能写,对外也要坚持你不识字,不会写字,否则将来有很多事情都会很麻烦。”

不能写字,更不能让别人知道她会写。

其实她也只认识写得简单的字,毕竟根本没学多久。

跟着娟绫那么久,她怎么会不知道,日常同娟绫之间,若是留下只言片语,将来有可能是麻烦。

于是当下撕烂了手札本,对着娟绫点头。

对,这手札不能留!

手札撕毁之后,翠珠还找了火盆,将那些碎片全部烧毁。

娟绫看着翠珠的背影,眸光晦暗不明,之前救翠珠是为了瓦解苏雨曦。

她是个哑巴,但为了对付苏雨曦,让人教了她认字写字,这个人知道自己那么多的秘密……

可是环视一圈,身边无人可用。

翠珠烧毁了手札,回头来对着娟绫点头含笑,然后就端着火盆出去。

李福走了进来,对着娟绫躬身行礼,“李妃娘娘,小厨房的饭菜又热了一轮,现在可以上晚膳了吗?”

皇上都没有请来,吃什么?

怒气很盛,但也没对下人发火,看着眼前这个皮肤极好太监,说道:“你叫什么来着?”

“奴才李福拜见娘娘。”李福又行了个大礼,跪在少女的跟前,十分虔诚的模样。

这般低声下气的人,她不是没有见过,但,就算是在百花楼,那些小喽啰为了求生卑微过,也没有这李福的面孔。

全是小心翼翼和谄媚。

手帕不小心掉落,李福连忙爬过去捡起来,双手奉上,“主子。”

娟绫道:“你抬起头来。”

李福抬起头,他被人欺负了好多年,谁知道这次运气好,竟然被派到明华宫来当差。

他一双愚蠢似的眸光瞬间吸引了娟绫的注意,良久说道:“倒是想不到,在这宫中竟遇到了家门。”

“哎哟,主子折煞奴才了,奴才这断了根的玩意儿,不敢跟主子一个姓,若是主子愿意,请主子赐一个名儿。”

眼前这位,那可是整个后宫中,第一位让皇上一夜叫了三次水的主。

曾经独宠一时的端贵妃也没有这份荣宠,何况,端贵妃今日还没了。

明华宫这位,将来的分量,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何况,这位还是平西王府出来的人,身边就跟着个不会说话的哑巴。

在这后宫之中,一个哑巴很多事情都沟通不了,怎么及时的解决主子的需求?

所以,他要第一时间赢得主子的信任和喜欢,从而替代那个自以为无可替代的哑巴。

娟绫看着卑躬屈膝跪在自己面前的残缺男人,忽然有种人上人的快感。

这些年,她从百花楼再到成为萧止跃的人,一路上如履薄冰,战战兢兢的走到今日,无时不刻的伏低做小。

对上,她装温柔,对下,装大度好相处。

刚刚救翠珠的时候,翠珠也是感激涕零的,而现在,她掌握自己那么多秘密,在自己跟前也没有什么尊卑。

她封妃之后,也就盈盈一跪,连一句恭喜的话都说不出来。

“李福,这个名字很好,不用改。”她姓李,是因为娘亲的第一个恩客姓李,她的父亲姓李。

或许不久的将来,她们还会见面。

李福高兴的点头,“是,奴才领命。那……晚膳?”

娟绫一皱眉,“本宫没胃口。”端贵妃在这个档口死了,谁知道皇帝会不会将她抛到九霄云外去?

虽然,她自认为自己一身本领,要让皇帝沉迷自己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可是若皇帝不来,她就是浑身解数也没办法啊。

李福有几分为她愁的样子,“主子不必多虑,端贵妃独宠多年,这会儿去了,皇上怎么也要惦念一两天的。”

娟绫眸光投在李福身上。

李福又跪下,“奴才多嘴,娘娘恕罪。”

“起来吧。”

“是。”

“你在这宫里多少年头了?”娟绫问道。

李福想了想,“奴才自十岁起就在宫中了,如今已是十多年了。”

“挺好的。”顿了顿,娟绫说道:“既然皇帝敬重端贵妃,那么从今日起,只要素菜。”

“是。”

李福领命出去时,娟绫正好回来,看到李福从殿里出去,有几分奇怪。

不过她也知道,姑娘现如今可是高贵的皇妃,她一个人怎么伺候得过来。

就是看着李福那白嫩的模样,眉眼透着些小聪明,也不知道信不信得过。

她面上的这些表情,娟绫一点儿都没有落下。

翠珠回来后,娟绫说道:“上回让你收好的东西,你放哪儿了?”

她点头啊了一声,不知道她指的是什么。

娟绫压低声音,“苏雨曦。”身上弄下来的小指节。

苏家的人沉浸在悲痛之中,即便看到她少了一根手指,也以为是在牢房时被虐待所致,根本怀疑不到她身上,更不会去过问。

翠珠了然,然后转身就去找。

红漆色的木匣子递上,娟绫接过来打开,里边是一只白森森的指节,已经打磨得十分的光滑,根本看不出来这是人身上的。

指节用红绳绑着,倒有几分精致好看。

翠珠在一旁看着,那就是她的旧主子,一个光鲜亮丽,最后却惨死的人。

娟绫曾说过,要筹齐苏夫人林氏夫家的所有人,才有颜面去她娘亲的坟前祭拜。

“以后我自己收着吧。”娟绫将白骨指节拿在手中把玩了会儿,随即放在了床前的抽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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