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知道梁寒初脚的尺码,如此一来的话她就不知道怎么让杨婶子给他做鞋了。
这个年代的贫苦人家都是家里的女人给男人做衣服做鞋子的,沈映月不打算入乡随俗,她宁可花钱去给别人做,也不要为了省几个铜板自己做。
首先她不会做,其次,她的思维方式和这个年代的人不同,来自二十一世纪的她做事会把机会成本算进去。
如果说让杨婶子帮做双鞋要花十文钱的手工费,她自己做的话自然能省下这十文钱,可如此一来她浪费了采药的时间。她拿这些时间去采药,说不定能赚几百文钱呢,为了省下十文钱而放弃几百文的机会成本,是不值得的。
所以她暂时不会给梁寒初买做鞋的皂皮,等知道他的鞋码后再到县城一趟吧,反正也不远。
“姐,怎么了?”
“没事,选点皂皮给你做几双鞋吧,都快入秋了,你还穿着破洞的鞋,脚趾头冻坏了怎么办?”
“姐……”
“不许抗议,否则就是不认我这个姐。”沈映月直接打断了沈玉华。
沈玉华在家过的是什么日子她很清楚,沈广性子懦弱,平时在沈家一切都是宁氏说了算,宁氏自己有个亲生儿子沈玉龙,如今她女儿沈映雪嫁出去了,她的心思就都放在沈玉龙身上,哪会再管沈玉华?如若不是这样,沈玉华这个县丞的儿子就不会穿破洞的鞋子了,如果她不给沈玉华做鞋子,说不定这个冬天沈玉华的脚就要一直挨冻。
挑好几块软皂皮后,沈映月想了想,还是给沈广也挑了十几尺的棉布。她那个父亲只是懦弱什么都听宁氏的,实际上也不坏,养育之恩是怎么样都不能忽略的恩情,而对于这十五年来一直苛待她和沈玉华的宁氏,她是怎么都不愿意给她买东西的。
挑好给沈广的布料,沈映月就去一块儿结账。
“姐,这些棉布都没有女子的花色?你没有给你自己挑吗?还是你穿的都是麻布的?你没嫁人的时候可是从来没穿过麻布的衣服的,姐你换下布料吧,我做一身衣服就好,其他的换成你的布料,给你做四身,我……”
“买噶的!救命啊!”沈映月仰天长叹,谁来堵住她这个弟弟的嘴呀!
“买……买什么噶?那是什么东西?”沈玉华明显还不知道沈映月都快被他整得快抓狂了。
“玉华,我是要瘦下来的你懂吗?我现在给自己做衣服,那我瘦了怎么办?衣服不就穿不了了?所以我现在暂时不做。”
“姐,你为什么要瘦下去?你这样子不是挺好看的吗?”
“……”沈映月真怀疑沈玉华的眼睛是不是瞎的,她这副胖得跟猪一样的身材叫好看?不过也是,看自己的亲人,怎么样都不会觉得胖,就怕自己的亲人受苦。
“玉华,人胖很难受的,动两下都觉得累,而且人胖容易生病,你也不希望我生病的是不是?我就先不给自己做衣服了,我也很喜欢新衣服,哪个女人不喜欢。我这次不做衣服,就当是给自己减肥的动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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