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民国三年等不到一场雨,一生等不来一句我爱你。
所幸,我等到了你。
——薄少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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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薄少铮=====
烽火民国,乱世佳人,烟雨北城,薄家九少……
这就是他——薄少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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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是他的父亲——薄枭,手上鲜血与性命无数,前半生造杀孽太多,有伤天地阴阳之和,以至于膝下一连生了七个女儿。
唯一的一个儿子还是个病秧子,并不能继承他年轻时金戈铁马绝色弋华打下的薄家江山。
所以,他的出生被寄予了厚望——
三岁识文断字,是为了今后能研读兵书,运筹帷幄决胜千里。
五岁骑马射击,是为了今后能战场杀敌,毫不怯场例无虚发。
从一生下来,他的人生轨迹就已经被完完全全规划好,按部就班的活成世人所希望的样子。
他知道,他那位同父异母的大哥薄熙之,在心底羡慕他能得到父亲的器重,嫉恨他在薄家帅府乃至整个北城都令人敬畏尊重。
殊不知,世上从无两全其美的事,这些他薄熙之所羡艳的东西,都是他放弃某些才能拥有,哪怕并不是他心中真正想要的。
习惯了将责任背负在肩上,久而久之,他也逐渐忘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幼时,他端坐在书桌前,冷着小脸读着《孙子兵法》,透过书房里的菱花窗朝外看去——
琼花花瓣晶莹如雪,树下薄熙之和那个名叫慕流苏的远房小表妹在荡秋千。
那时,他想的是……
什么时候他也能像他们一样出去玩?
哪怕只是一天,一天也好。
稍微长大一点,他被父亲带去校场学习骑马射击。
那时的高头大马对他来说,不亚于是庞然大物,一整天下来,从马背上摔下来数次,两只青嫩白皙的手拉着烈马缰绳,被勒出深深的血痕。
强忍着双手的疼痛,满身狼狈一瘸一拐的回到帅府里,薄熙之却怡然自得的喝着解暑冰镇酸梅汤,在紫藤萝花架阴影下吹着凉风看风花雪月才子佳人的话本、折子戏。
血缘关系上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实际上谁也看谁不顺眼,天生气场隐隐敌对,这些都是有理由的。
梁子,从幼时起便已经结下。
所以,薄熙之在他们共同的父亲薄枭安排下,迎娶幼时曾到帅府小住过的那位远房小表妹——岭南慕家大小姐慕流苏,以身体病弱不适合长途跋涉为由,推脱着不肯前去岭南迎亲,父亲做主让他代之时,他一开始也是拒绝的。
最后,还是父亲分出一部分北洋军阀军权交给他,他这才勉强同意。
身处在这个烽烟血火的乱世,哪怕他一开始并不想争戈,但已经坐到这个位置,也就不得不谋划什么。
身处他这个位置,不管做什么都是四个字——权衡利弊。
显然,只奔波千里替人迎亲就能让他那个嗜权如命的父亲割地赔款,天底下再没有比这更划算的事情。
虽然这个人是讨厌的薄熙之,但尚在可容忍范围之内。
后来,薄少铮不止一次的庆幸——
幸好是他,幸好……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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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少铮对慕流苏的印象已经很久选了,只模糊的停留在——远房小表妹、淘气小哭包、娇娇气气的小女孩……上。
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有一天,这个叫慕流苏的女子会深深、深深的闯入他的生命里,占据他的心间。
以强势、不可扭转之姿!
宛如宿命。
就好像那一抹鲜艳明亮的红,不偏不倚以宿命之姿跌落在他的肩头。
将她的容颜收入眼底的那一刻……
怦然心动。
他不是没有见过比她姿容更加绝色的女子,如有北城第一美人之称的陈韵儿。
但是那些女子在他眼里,不过是红颜枯骨,哪里比得上她活色生香的美丽?
只一眼就叫他心防失守,一见钟情。
更打动他的是细节——
那若有似无的浅淡橙花香气,那被咬过缺了一角的苹果,那见到大红盖头跌落眼里盈着的戏谑笑意……
都令他,倾心不已。
……
第二面。
她换下那一身繁复厚重的大红喜服,着常装依旧美丽。
人,撞入他怀。
青丝,缠入他衣襟的第二颗扣子里。
那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而她一定不知道,那一缕曾经缠绕过他衣襟指尖,属于她的青丝,被他保存了下来,放入一只荷包里面,妥善安放。
在此之前,他从不曾知道自己也有这样缠绵柔情的一面。
他更不知道,世人称狠辣凉薄,可以算得上是冷血的自己,竟然也会有一天为了一个女子——
奋不顾身,跳下万丈悬崖!
没有丝毫犹豫,也不曾想过会摔得粉身碎骨的后果,就这么——随她跳下。
万幸,他和她都活下来了,都好好的。
这次惊心动魄的经历,让他改变了本想徐徐图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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