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象升的一席话,让向真有些失神。在之前,他是完全没有想到,这些人的想法是这样的。在他们看来,权力的斗争,历来就是血淋淋的,薛平韩琦他们在与李泽的斗争之中失败得很彻底,而在失败之后,便隐藏着无数人的流血牺牲。别看薛平韩琦他们毫无无伤,但支撑他们的势力,可谓是损失惨重。
比如薛均一族。
比如司马范一族。
向氏集团一直以为朝廷之中的保皇一派与李泽是誓不两立的,在自己失去了争斗的能力之后,便急于寻找外援,以为保皇一派注入新的活力。
但今天,他却突然发现,事实似乎与他们想得有些出入。
但此刻的向真,却并没有生出太多的反感之心。因为从海兴上岸以来,他能够感受到的,便是李泽治下的富庶,强悍,无处不在的规矩,强大的凝聚力,向心力。
而这些,都让他感到震惊与恐惧。
他有些理解高象升这些人的想法了,这样的一个李泽,如果硬来,只怕是根本就无法战胜的。到头来,弄得一地鲜血,满地鸡毛,反而会一无所获。
相反,用软刀子,或者效果就要好得多。
每个人都有软肋,没有软肋的,只有圣人和恶魔。
李泽的软肋,如果真象高象升所说的那样,将这个天下的平安喜乐,看得比自身的荣辱得失要重要得多的话,那么,的确是可以大作文章的。
这样的李泽,或者在他百年之后,会被后人称呼为圣人吧。当然,前提是高象升他们的谋划,能够成为现实。
“前面就是外城了!”高象升指着前方出现的一道高大的城墙,穿过外城,还有好一段距离要走,才能抵达他们的目的地。“现在的皇宫,也就是李相的公厅所在地,就在这条路的尽头。”
宽敞的武邑大道穿过了城门,继续向前延伸着。
身后,传来了急骤的马蹄之声。
“高将军,向都虞候,是李相他们回来了。”负责护送他们一路归来的一名沧州官员,已是翻身下马,垂手恭敬的立于一侧。
高象升一愕,与向真两人跳下了马车,站在道旁。
数十骑自远处风一般的卷来,临到城门处,遽然勒马。
“高将军,你可回来了!”一个爽郎的笑声从领头的一个年轻人的嘴里传出来,向真抬头看去,那年轻人却已经是翻身下马,大步走向了高象升,而在他的马背之上,一个两三岁的小男孩,怀里抱着一捆粟米,正好奇地盯着高象升看着。
高象升的面容的确有些丑陋,从大火之中捡了一条命的他,一副相貌却已是被杀得面目全非,一只手也不大利索,一般人看到他,只会心生恐惧,这个小男孩却极是特别,不但没有害怕,反而极是好奇。
“见过相爷。”高象升抱拳,一揖到地。“无令归来,还请相爷恕罪。”
高象升这话里有着几层意思,而最深的那一层,自然便是带着向真一齐归来。他们一些人密谋着为小皇帝找一个实力强劲的岳父可是瞒着李泽的,要是李泽翻脸不认人,说起来,他们还真是没有太多的办法。
当然,高象升也很清楚,既然他们从海兴上岸之后,能一路走到武邑城外,便已经很能说明李泽的态度了,要是李泽不愿意,他们在海兴上岸之后,只怕就会马上又被扔到另一艘船上给打发回去。
能平安地抵达这里,自然是因为得到了李泽的首肯。
“高将军行事,每每都出乎我的意料之外。”李泽双手扶起高象升,眼光之中大有深意地看着他:“就像数年前一般无二,你那时出现在武邑,也是让我备感惊讶。每次你这样突如其来,都会给我带来惊喜,希望这一次也不例外。”
想起旧事,高象升一张丑陋的脸上也不由得露出了笑容。当初他找到李泽的时候,的确是李泽最为虚弱的时期,那时的自己,不论是在武力还是在财力之上,都给了他极大的帮助。
但今天,李泽提起这事,却也是在提醒他,这样的让人感到惊喜的事情,最好不要再有了。
情份,可是愈用愈薄的。
一旦情份没有了,可就只剩下公事公办了。
“相爷,这位便是岭南节度使向训向帅的大公子,岭南军都虞候向真。”高象升侧跨了一步,让出了地方。
向真叉手行礼:“末将见过相爷。”
一个是朝廷亲王,总揽朝廷政务的宰相,另一个却是地方军的一名都虞候,两人相差的不是一星半点,如果不是因为向训的关系,向真只怕连站到李泽面前的机会都没有。
“向将军请起!”李泽虚扶了扶,“一路远来辛苦,向帅身体可好?”
“谢相爷垂询,家父身体康健,每日不舞枪弄棒,就会闲得发慌。”向真微笑着道。
“那就好。”李泽笑着回头指了指身后:“介绍一下,那个壮的是章回章公,礼部尚书兼武威书院的山长,那个瘦的,是公孙长明。”
章回与公孙长明并没有下马,只是在马上淡淡地拱了拱手。
这两人显得很淡漠,向真却是不敢怠慢,认认真真地向两人行了一礼。
李泽身边的两大谋士,便是章回与公孙长明,现在武邑政权的所有规划,政策,战略方向,几乎都出自这个三人组,他们三人,几乎便可以决定朝廷的一切。在来此之前,向真便知道的清清楚楚。
只不过眼前这两个人,怎么看都不像是手握大权的人物,章回穿着草鞋,裤腿之上尽是泥巴,身上还沾着粟米的枝叶,敞着衣衫,黑乎乎的胸毛与大胡须交相辉映,一双铜铃般大小的眼睛瞪得溜圆,公孙长明却是干巴巴地瘦得跟一个麻杆似的,两只眼窝深陷,看人的时候,总是眯起眼睛,让人一看不禁便有些心寒。
站在这两人的面前,向真能体会到人不可貌相这句话,实在是至理名言。
看似莽夫一个的章回,却是这个世间最有学问的一个人。看公孙长明,论学问,亦是不输给章回,论手段,比章回要更加阴毒许多。向真可是听自己的父亲讲起过公孙长明当年在关外的杰作。
这样的人物,却也甘心为李泽手下。
“向将军远来辛苦,便先请去驿馆歇下,随后自有安排。”李泽拍了拍手,看着高象升道:“一事不烦二主,便还是劳请高将军多辛苦一下了,驿馆那边,早已经安排好了。”
“是。”高象升躬身领命。
李泽大笑着翻身上马,看着向真道:“武邑亦有好风景,向将军不妨先休息几日,将养好精神,咱们再谈正事。”
不等向真回话,李泽已是抱着儿子,打马入城而去。
看着年轻得让人嫉妒的李泽,向真有些失神,半晌才道:“这便是李相吗?”
“自然便是。”高象升点了点头:“今年不过二十有二。”
向真重重地吐了一口气,他已经三十六了。
“都虞候,我们先城内城安定下来,李相既然这么说了,这两天恐怕就不会召见你,正好,你可以先见一下薛尚书,韩尚书,好好地计罗一番。”高象升道。
“这,不会犯了李相的忌讳吗?”向真有些为难。
“我们这伙人,便是和尚头上的虱子,明晃晃地摆在那里,向氏应我等邀请而入武邑,也是如同黑暗之中的火把,藏着掖着,反而落了下乘,摆明车马,更加光明正大。我们不怕人议论,就怕没人议论啊!”高象升大笑道:“我们做这些事情,并没有什么不敢见人的地方,自然就能大大方方地。”
“高将军说得也是,既然如此,我便先见一见薛尚书,韩尚书他们吧!”想想的确如此,向真也是不由失笑。
一碗金黄的粟米饭上,浇上了李泽精心炒制的臊子,或者是因为这些粟米都是自己辛辛苦苦一根一根捡回来的,所以纵然粗粝,李澹却也是吃得极香,尽然将一大碗吃了个一干二净。
“倒真是少见澹儿吃饭这么爽快的。”柳如烟喜上眉梢。“多吃才能长壮,既然喜欢吃粟米饭,回头我便让小厨房多多备下一些。”
“你却看他明天还肯不肯吃,这一碗,只不过是他自己弄回来的罢了。”李泽笑道。
“倒也是。”柳如烟替李泽倒了一杯酒,道:“那向真已经来了,这事儿,你已经有了章程了吗?”
“事实上,自从我知道高象升去了岭南之后,便已经有了章程了。”李泽一口将杯中酒喝干,道:“这是好事,不是吗?”
“好坏掺半!”柳如烟摇头道:“好不容易将薛韩二人摁下去了,接着又来这么一出。”
“还是有很大不同的。”李泽道:“南方,我们的力量太薄弱了,有向氏加入,对于朝廷一统天下的进程,会快上不少。”
“你就不担心有朝一日双方会反目成仇?”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有什么可担心的。”李泽不以为意。“可以预见的将来,必然会反目成仇的,如果向氏的野心不仅仅是成为皇亲国戚而是想要更进一步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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