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后。
北塞沙漠,黄沙万里,烈日炎炎下,一行做买卖的驼队顺着沙丘在沙漠里走了半个月,终于抵达沙漠的边城——朱新城。 该城已有上千年的历史,坐落在胡邑的最西边,屹立不倒。更是多国之间行商的要塞之路,每天都有很多商客来来往往,十分热闹。放眼看去,朱新城都是用土和木头垒
成的房子,而因为常年风沙的原因,此处几乎寸草不生。大概正是环境所致,因此在这里的生活的男男女女们,都各个身形强壮、生命力极强,性子里都带着一股蛮气。
五月的天,烈日当头。
城中,尽是赤着膀子、拉着骆驼和货物途径此处的商人。
空气里,弥漫着浓浓着灼烧味和汗味。
各国各地商人几乎挤占了整个朱新城!
而那行刚刚穿过北塞沙漠的驼队也终于进了城。
十几匹骆驼上都拖着货物!
一行人也累得快要垮了。
“都打起精神了,别给老子一副丧气的样子!”驼队最前面的一个男子用力吆喝了一声。
此人,是商客的头,叫虎爷,五十多岁,体型极为彪悍,长得也很凶残,皮肤黝黑,满脸胡子,挺着一个圆溜溜的大肚子,身上裹着一件虎皮,十分威武。
而他的腰间还挂着几颗不知是什么动物的头颅,和一把被磨得发亮的匕首。
这身行头,无人敢惹!
那些跟着他的人被这样一吆喝,各个都振奋起来。
“你们听着,今晚就在这里休息,等明天一早再走,东西也都看牢了,要是丢了,我非宰了你们不可。”
“知道了虎爷。”
驼队在人群中穿行,最后在一家酒楼门口停下。
虎爷抬手一挥,吩咐着:“赶紧把货都卸下来,都搬进去,再把骆驼牵到后面去。“
他手底下的那些人应声干活。
赶忙将东西一一搬了进去。
就指望赶紧吃点热乎的东西,睡个好觉。
众人一进门,便带进去不少黄沙。
风一吹,到处都是。
里面吃饭的人当场吃了一嘴的沙子。
有人拍桌:“他娘的,没看到大爷我在吃酒?”
“尽是沙,这鬼地方!”
“还让不让人好好吃东西了?动不动刮进来一阵沙。”
……
都开始抱怨起来。
朱新城就是这样,到处刮着沙风,早上和中午都还好,但这快到了晚上的时候,外头的沙风能把人活脱脱的刮掉一层皮,可怖的人!
虎爷要了两桌子的好酒好菜。
这人虽然彪悍了些,看上去也十分骇人。
可人人都说虎爷好!
出手大方!但凡跟虎爷走一次商的人,几乎都赚得不少,所以大伙也乐意给他卖命。加上他常年行走在沙漠里,对地形和风向都了如指掌,就是遇到沙尘暴也能轻松应对,大伙也就
越发安心的跟着他了。
而不远处一桌,一道目光则紧紧盯着这边。
只见一个身着破烂且泛旧布衣的少年正饶有兴趣打量着虎爷。
少年戴着一顶破帽子,头发歪绑着,有些凌乱,脸上摸着一层灰,嘴里叼着一根小竹枝,一只脚踩踏在凳子上。
典型的市井小徒!
痞态十足。
他的目光渐渐移至到了虎爷的腰间,落在那边匕首上。
嘴角微微一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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