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文峰被刘飞这反驳之语气得脸色发白,一时之间却又找不出什么有效的反击手段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坐在姚文峰旁边的海明大学的教授陈长远冷静的站起身来,看向刘飞的目光中充满了不屑。他是本次辩论会中杜洪波所聘请的专家中排名比较靠前的高手,作为一名专家教授,他最看不得刘飞这样比自己还年轻的人如此嚣张,尤其是在他看来,刘飞之所以能够坐在如今这个位置,靠的是其背景,而不是真实才能,即便是媒体上报道了很多刘飞的才华,在陈长远看来那些大部分都是炒作,因为他认为,现在很多官员的政绩大部分都是靠媒体炒作炒出来的,或者是靠着虚构和造假或者是建设政绩工程建设出力的,所以他从心底里是看不起刘飞的。
所以,看到姚文峰一时之间无法应对,他立刻跳出来不屑的说道:“刘书记,你所说的俄罗斯也好,美国也好,其他的地区也好,他们的情况和我们华夏是不一样的,我们华夏有我们特殊的国情和历史,就目前我掌握的资料来分析,就我们海明市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试行而言,我们华海明市至少有4个关键问题需要解决,第一个是维护隐私权的问题。我认为,官员同样是公民,享有个人隐私不受侵犯的权利,个人收入、家庭财产情况都属于个人隐私范围,强制公布官员财产,是对官员个人隐私权的侵犯,实不可取。第二,即便实施了官员财产申报,这种制度所起到的监督作用也可能没有什么效果。为什么这样说呢,实行财产申报制度,由官员个人提供财产信息,所依靠的还是官员个人的道德自律意识;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腐败的官员照样会隐瞒真实财产情况,人们照旧无法获得真实信息,监督也就成了空中楼阁。而那些老老实实申报自己财产的官员很有可能会成为对手打击和攻讦的对象,如此对比,肯定大部分官员都会选择虚报的。第三,监督成本过高。现在我们海明市的公务员队伍的人数在80万左右,而其中官员至少也有20万,如此数目众多的官员,其配套制度怎么不完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如何建立?如何操作?这些都十分困难,立法成本与执法成本都太过高昂。第四,我们海明市立法条件不成熟。这四点原因就决定了我们海明市现在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条件根本不成熟,至少还需要十年以上的准备时间才能真正的开启试行的脚步。刘书记,你认为呢?”
听到陈长远接连说出4个理由来反驳刘飞,一直冷眼旁观的宣传部部长王康东心中暗道:“看来这一次杜洪波还真找来了几个能人啊,这四个原因如果刘飞不能驳倒的话,恐怕哪一个都能成为反对海明市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有利武器,让刘飞有力气没有地方使。
刘飞听完陈长远的这四个理由之后,眉头也紧紧皱了起来,他不得不承认,陈长远所说的这四个理由看起来全都冠冕堂皇的,非常阳光,不管是论点论据都可以十分充分的提供出来,看起来很难反驳。不过宦海沉浮二十多年,刘飞什么样的场面没有见过,他只是略微沉思了一下,便眯缝着眼睛看向陈长远沉声说道:“这位专家应该是海明大学的陈长远教授吧,据我所知,你是研究国内和国际政治关系的学者,没有想到,你对这个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研究这么透彻啊,你的四个理由几乎每一个都是在强烈反对试行这种制度,而且看你的表情似乎信心很足嘛,那么我现在针对你这四条理由逐一进行批驳。首先,阻止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的是公民权利吗?不是。你口口声声说什么保护官员的隐私权,但是你要制度,在法治国家中,权力与权利总是此消彼涨的;官员拥有权力,就必须以让度部分公民权利为代价,这才符合公平法则。任何人一旦掌握公共权力、拥有了利用权力为己牟利的机会,他就必须将自己的隐私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否则,失去了监督,便会滋生出各种腐败。最近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海明市接连出现多起腐败案件,这些腐败案件囊括了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交警大队等诸多职能部门,这些都属于权力比较大的部门,虽然我们也有纪委和监察厅等单位作为监督部门,但问题在于这些部门的人手毕竟是有限的,不可能监察到每一个官员和公务人员的情况,所以,我们必须要广开监督通道,而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便是一个非常好的扩充监督通道的办法。
第二,陈长远教授,你口口声声说什么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监督无效,表面上看起来你的理由很充分,但是实际上呢,美国、俄罗斯等国不是运转得挺好的吗?而且在我国**、台湾地区实施的这种制度效果不是挺好的吗?你能够说这种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监督无效?难道真的像你所说的,阻止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的是其自身的设计缺陷吗?不是!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不是为了获得有关官员私产的真实数据,而是为了让公众与反腐机构更容易发现那些公开收入情况与奢华生活状态明显不符的“问题官员”。腐败官员隐瞒财产情况,更容易暴露自己!你口口声声说什么监督无效,官员自主申报就会产生虚报和瞒报的情况,实际上,由官员自己申报这不是制度的软肋,而恰恰是制度设计中的神来之笔。因为你要是瞒报和虚报的话,这部明显说明你心虚和有问题吗?反腐的时候一抓一个准。
第三,陈长远教授,你口口声声说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成本过高,实际情况真的是如此吗?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不是!你所说的官员数目太大不过是找理由夸大财产申报制度的实施成本而已,你的这种做法是属于是典型的“数字恐惧心理”,我可以举两个例子来说明你这种说法的荒谬,我们国家的计划生育制度、高考制度所实施的对象复杂不复杂,人数多不多,但是我们国家的这些制度哪一个都没有因人多而空转,恰恰相反的,这些制度实施的非常好,为我们国家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你口口声声说说明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成本高,但是你可制度,如果不实施,我们损失的将会更大,根据一些未经证实的数据披露,仅外逃贪官每年带走的国家资产就高达500亿美元,虽然这个数据不一定准确,但是从一个侧面却反映了外逃贪官给我们国家财产所造成的重大的损失,如果能够有效遏制腐败现象,我们国家的总收益是不可估量的;所以,即使反腐败成本稍微大一些,与收益相比却又是微不足道了。
第四,阻止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的是立法条件问题吗?大错特错!我们国家早就颁布了相关规定,其中有两份关键的文件可以作为我们海明市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依据,即1995年发布的《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和2001年发布的《关于省部级现职领导干部报告家庭财产的规定》,我们海明市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完全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没有任何立法方面的障碍。我不知道陈长远教授你所说的立法条件问题到底指的是什么?官员财产申报并公示个人财产是国际惯例,是大势所趋,早实行比晚实行有利,早实行早取信于民,越早越主动。陈长远教授,对于我的论点,你认为如何?”
听到刘飞居然一条条的反驳自己的观点,一开始的时候陈长远还真没有在意,在他看来,刘飞这样一个专注于人事工作和经济发展的干部,在官员财产申报这样带有一定学术性味道的辩题上,根本不可能和自己这样一个专注研究了数十年的学者相提并论,然而,当刘飞一条条的反驳完之后,陈长远的脸色却越来越苍白,他突然发现,刘飞不仅把他的论点批驳得体无完肤,而且自己很难找到再次反击刘飞的手段,这让他感觉到相当的憋屈,本来他准备了很多后手来应对刘飞的各种观点,但是他却发现,刘飞的每一个论点都直指自己那些论点的核心弊病,让他有心有力却使不出来。最终被刘飞气得双拳紧握吹胡子瞪眼却也只能暗气暗憋。
刘飞说完,整个研讨会现场顿时一片沉寂。
肖建辉和杜洪波等人全都眉头紧皱。他们谁也没有想到,事情竟然会发展到这种地步,刘飞竟然凭借一己之力,抗衡两大专家学者。
此时此刻,肖建辉、杜洪波、罗天强全都把目光集中在了他们请来的最顶尖、最权威的专家,范晓辉的身上。范晓辉可是享受特殊津贴的顶尖专家,在华夏具有比较高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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