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说到古代名马,中国人下意识想到的就是中亚的汗血宝马,但是在欧洲可不是这样,要说到宝马首推就是纯种的阿拉伯马。
其实汗血宝马和阿拉伯马都属于热血马的一种,而这种热血马种就属于速度的代表,短跑能力惊人而且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漂亮。
没错,阿拉伯马几乎是欧洲所有名马的老祖宗,英国的纯血马、安达卢西亚马、汉诺威骂、沙俄的顿河马……这些响当当的名马血管中其实都留着阿拉伯马的基因。
正是中世纪***教的强势崛起,才让阿拉伯马流入到了欧洲,并和当地马种杂交而形成各种独特的马种。
无论什么时代,哪怕是肖乐天前世生活的二十一世纪,能够拥有一匹血统纯种的阿拉伯马,也一直都是顶级豪门才能享有的特权。
在那个时代,你或许养得起千万豪车,但是一匹纯种宝马还真不是一般土豪能养得起的。
在19世界也是一样的道理,欧洲也只有高等贵族才能拥有这样的名马,更别说遥远的东方了,也就肖乐天这个财大气粗的家伙才通过各种关系从阿拉伯地区采购了一批,分给了华族高级军官。
一个半大孩子能骑这种神骏的阿拉伯马,那么他的身份也就****了,正在前沿指挥的一师长楚昭只看了一眼就惊的白毛汗就下来了。
“陛下!他怎么跑到前线去了……警卫连立刻出动,保护陛下回来!”
楚昭急的声音都变了,大清国同治帝跑到第一线还被敌人追杀,这要是有点闪失闹出来的可是天崩地裂的大事件。
师部一直都有警卫连拱卫,此刻也顾不得保护师长了,这些老兵疯了一样翻身上马一百多人平地卷起一片雪龙,直接就迎了上去。
“陛下!这边走……二排、三排,迎着敌人冲上去,远程骚扰他们,把敌人引走……”
载淳小脸冻的通红,清鼻涕都流出来了,但是却压抑不住他心中的兴奋“不用管他们,我给敌人设下埋伏了,你们等着看好戏……”
警卫连长带人团团围住载淳,伸手躲过缰绳“陛下您怎么到这边来了?还有你们……你们怎么保护的!快走,马上就走……”
“我不走,我要亲临一线,我要看着你们杀敌……我的陷阱还没奏效呢!”载淳挣扎着要闯出去,胯下漆黑的名马比周围的战马足足高了一头,也不耐烦的来回乱撞。
就在这时候河西岸的树林中马蹄声大作,敌人终于追上来了。
啪啪啪……到处都是激射的子弹,嗷嗷嗷……野兽样的嚎叫不绝于耳,丛林中一匹匹快马疾如闪电,在他们的面前开阔的冰面和对面的平原阵地已经清晰可见了。
“追上去!那些骑大马的一定是高官显贵!活捉他们……”噗的一声,后半截话就没有了,只见这名狂妄的骑兵脖子上一条红线喷出血液,很快脑袋就跟皮球一样滚落在地。
战马根本就不知道主人已经死了,托着无头的尸体还向前冲呢。
树林中陷阱一下子发挥了左右,骑兵们好像凭空遇到了鬼神的利刃,一个个要不是头颅被切开,要不是胸膛被割破,还有战马的马蹄被削断。
整个森林里一片哀嚎,远处的载淳兴奋的狂叫“我的陷阱!那是我们布置的陷阱……”
载淳是真实肖乐天的冤家,所有徒弟里面最不听话的就是这个小东西,刚刚在指挥部里他吵嚷着让项少龙给他赐枪,他要去当督战队去枪决那些不听指挥的军官。
结果让肖乐天一通呵斥被骂了出去,可是万万没有想到这个下家伙根本就没有回致远号,相反他带着一个排的警卫士兵居然沿着城市的边缘偷偷的向前线渗透而去。
这时候就不得不提到载淳这个特殊身份了,同治帝其实是让肖乐天从紫禁城里拐带出去的,为了带载淳出宫肖乐天甚至动用了大清国前所未见的热气球,在整个四九城民众面前现身。
说白了他用近乎于神迹的手段,生生逼迫那些迷信的官民低头,不得不接受载淳出国游学的现实,当然了也有新军强大战斗力的威慑。
虽然载淳被带走了,可是朝廷不会不管载淳的,四太监和四侍卫那都是精挑细选的,后期还有三百侍卫源源不断的开拔过去,这都是载淳自己的私有力量,这个学生可跟别的学生不一样。
而且满清每年都要支付给肖乐天二十万两的游学费用,堂堂大清朝廷脸面还是要的,二十万虽然不多,但是总不能传出同治帝吃白食的闲话不是。
肖乐天哪里会要这点小钱,全给载淳不说还秘密提供了大量的练兵军费,也就是说载淳现在自己有钱又有兵,他是有自己嫡系的。
身边这些贴身护卫就是载淳自己的小部队,接受华族军事养成和中情局的安保培训,但是他们忠诚的是小皇帝,而不是肖乐天。
在关键时刻还是载淳的命令好使,皇帝陛下说不回致远号,要偷偷潜伏到前线去,几名护卫苦劝不成,也就只有顺着他了。
载淳出城之时,正是海参崴一片大乱的时候,道路和旷野上全都是归建的士兵还有忙碌的民夫,传令兵的快马嗖嗖的来回跑,一趟又一趟谁都没工夫搭理这一行人。
载淳只要躲避熟悉的军官,尤其是高层军官的目光,剩下的低级官兵谁都不认识他,还以为是大将军派出公干的骑兵呢,结果一路而行居然没有受到任何的阻力。
载淳的手下不少都接受过中情局的培训,他们对付骑兵有很多小巧的手段,其中最适合这场战争的就是钢丝陷阱。
钢丝!绝不是粗制滥造的铁丝!这都是从美国进口过来的特殊装备,一直以来都是配备给情报官员用的,可以开锁芯,可以勒脖子暗杀,可以吊在房梁上往下顺着滴毒药……反正只要你脑洞大开,这种极细的钢丝有千万种妙用。
载淳一行人把这种钢丝系在两棵大树之间,高矮错落有致,上可以切头颅,中可以切腰腹,下可以切马脚。
载淳这个败家子他哪里知道,他们就这两个小时之内光消耗的钢丝就价值六千龙纹银币,这可真不愧是大清国的皇帝陛下,手笔就是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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