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6章 你无权伤害我的!(1 / 2)

这些和高飞相遇,几乎全军覆没的人,就是来到热带雨林追杀安归王的人。

那个一刺,刺死颜红,后来又被莫邪征东摔死的少尉,就是他们的同伴。

当他们根据同伴的指示,用最快的速度赶到时,莫邪征东已经背负着安归王和颜红的尸体,离开了那儿。

他们赶来后,在原地搜寻安归王时,恰好碰到了铁屠和白蓉俩人。

如果是近身格斗的话,铁屠和白蓉对付他们肯定不是问题。

不过他们在手里有枪时,当然不会放弃自己人多枪多的优势了,在发现铁屠俩人后就抢先开枪,结果打中了白蓉的屁股。

无奈之下,铁屠和白蓉只好狼狈逃窜。

这些人紧追不舍——在茂密的雨林中,又是黑夜,他们要想找到藏匿起来的铁屠俩人,那无异于大海捞针。

在丛林中转了大半夜无果后,他们只得退出了丛林,结束这次不美满的任务。

当初他们在进山时,是穿着华夏军队上的迷彩服,装备也是军队化,不过在撤出丛林后,为不引起人注意,他们就再次乔装打扮,换上了当地人的衣服,只携带了猎刀,和易防身的猎刀。

只是他们到死也没想到,就在他们刚离开高脚楼不远,就遇到了高飞。

他们这些人来岭南争差大山中,唯一的任务就是干掉高飞:也许他们根本不知道为什么要干掉高飞,甚至不知道高飞是什么人,但他们却牢牢记住了高飞的样子。

没在丛林中干掉高飞,却在回家的路上碰到了——他们有什么理由不动手?

又有什么理由,在这种对他们不利的环境下,不几乎全军覆没?

最后那个人在清醒后,无边的恐惧使他全身打颤,做出了本能的逃命动作,扔掉猎刀和手枪,转身就逃。

只要能离开这儿,离开这个杀人魔王,无论逃到哪儿去,他都心甘情愿!

可高飞却不给逃跑机会,之所以没有在干掉他同伴后对他下手,就是要他活着。

人唯有活着,才能说出话的。

那个人疯狂向后狂奔,跑出几十米后却扑通一声的摔倒在了递上,刚要爬起来,一只脚已经踏在了他后心上。

“放开我,放开我,你这个恶魔!”

这个人嘶声喊叫着,却已经忘记他也是个男人,还是那种杀人不眨眼的,以前在残杀别人时,他只会感到杀戮的痛快,现在换成是他要被杀了,他才感受到被杀者之前那无助的绝望,只能嘶声喊叫,仿佛这样就能逃过劫难似的。

高飞没有说完,弯腰攥住了这个人的一根腿,就像拖着一条死狗那样走到路边,抬手从树上拆断一根不粗的树枝,用猎刀飞快的劈砍了起来。

那个人趁机蜷缩着身子窝在了路边,双手抱膝抬头看着高飞的眼里,全是恐惧。

高飞把那根树杈,用猎刀劈成了长达一米半的木枪样子,前面很尖。

那个人不知道高飞劈这根树杈要做什么,却能察觉出不好,浑身哆嗦的更厉害了。

高飞放下刀子,用木枪指着那个人,淡淡的问:“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叫朴正雄。”

那个人在说话时,汉语明显有些拗口,典型的外国人说汉语。

高飞眉头微微皱起,问道:“南韩人,还是北朝人?”

姓朴(piao)的,基本只有朝鲜族才会有这个姓氏,所以高飞才会问他是北朝人,还是南韩人。

朴正雄很想说,他不是南韩人,更不是北朝人,他是华夏少数民族朝鲜族人,只是高飞此时冷淡的样子实在太可怕,他本能的说出了实话:“我、我是南韩公民。”

说出自己是南韩公民后,朴正雄的脑子仿佛短路了,用韩语叽里咕噜的喊叫了起来,大意是他是南韩公民,就算在华夏犯了什么罪行,高飞也没权利处罚他,按照规矩该把他交给南韩的驻华大使馆,接受南韩的法律制裁等等。

高飞的南韩话说的不错,所以能听出他在说什么,却没有和他辩驳什么,只是蹲身抓起了他的右脚。

“你干什么,我是南韩公民,你无权伤害我!”

朴正雄开始挣扎,嘶声吼叫:“我会通过大使馆,向华夏政府表示抗议,抗议华夏公民虐待外国人——啊!”

朴正雄刚说到这儿,掀起他裤管的高飞,右手中的木枪狠狠就刺在了他小腿肚子,使他发出一声惨叫。

其实高飞刺进他腿子的木枪不深,也就是不小心扎了根木刺那样,是个男人就不会向他这样嘶声惨叫的。

可南韩人已经被同伴的死亡给骇怕了胆,高飞稍稍伤害他,就给了国际友人精神上极大的伤害。

高飞左手忽然猛地一拳,狠狠走在了朴正雄下巴上。

喀嚓一声,朴正雄的下巴脱臼,再也无法惨叫,只发出野兽般的嗬嗬声。

高飞站起身,俩手提着他的右脚,左脚死死踏在他雄膛上,手里的木枪,却轻飘飘的顺着他的肉皮下,慢慢刺向他的大腿根。

同时,他也说话了:“你有没有见过肉联厂杀猪?需要给猪剥皮时,就会在猪脚上刺个窟窿,然后用钢钎顺着猪皮下慢慢刺进,到时候用鼓风机对着伤口吹风,猪皮和猪肉就会被空气隔开……这样,能最大可能的保护猪皮不受损,也能让猪皮内里更光滑,不带有一丝脂肪和碎肉。”

他说着话的工夫,手里的木枪已经慢慢刺到了膝盖处。

这是剥皮的痛苦,关键受折磨的人不是猪,朴正雄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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