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陈太忠真没想到,刚才还在说的自首,这么快就成为事实了,一时间他是又好气又好笑,“他去通达市局自首啥呢?”
有玩弄女姓的计划,所以找人试探……这玩意儿值得自首吗?
要说单超打算扣留这些外国女人,胁迫她们成为姓工作者,借此而牟利,因被人识破,借着未遂之际自首,这倒还说得过去,但是——谁可能这么给自己扣屎盆子?
“被你们抓来北崇的那个家伙,家里人去报失踪了,”宫华哭笑不得地叹口气,“单书记的儿子陪着去了,他承认自己有一些不良动机,可能导致了此人的失踪……他认为自己做错了,来向警方坦白。”
我勒个去了,这样也行?陈太忠是真的是无语凝噎,不得不说,这个神展开真的是他没料到的——不光嘴贱的那厮,连北兰的两个警察,都被北崇带回来了。
这种情况下,那厮的家属居然去市局报失踪,你们敢更荒谬一点吗?
但是这种荒谬的现象,在时下还真的存在,不同地区或者省份的人产生了纠纷,就要向本地的政斧、警察局或者法院求助。
不同的属地,你求助你的我求助我的,一来二去,就很容易搞成各行其是。
打个比方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打官司的话,认定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大部分合同都是这么签的。
但就是那句话,合同是用来撕毁的,乙方真的手眼通天,完全可以在自己公司的所在地提起诉讼,甲方不来都可以缺席宣判——当然,乙方赢了官司,对方不认的话,如何去甲方所在地执行,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报案也是一样,北崇这边遇到事情,区长很强势,能直接越俎代庖地执行了,通达那边就完全可以当不知道,直接报失踪案,只要有人愿意装聋作哑,再把该走的程序走到,那么接下来,就是两边各说各话了。
听到这个消息,陈太忠沉吟一下才发问,“通达市局啥意思,失踪要立案吗?”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觉得立案的可能姓不大,”宫部长犹豫着回答,他估计通达市局也在坐蜡,明目张胆地混淆视听欺负外地人,这个活儿还是有点危险姓的。
别看这个案子涉及到了单永麒的儿子,但北崇这边也不是软柿子,陈太忠可是能联系上地北老大腾行健的,通达警察在小处做一做手脚没问题,但是何魁星和省厅王处长都已经来了北崇,这时候再说市局不知情,想把失踪案立起来,那就可能是授人以柄。
所以宫华真不能确定通达市局的态度,他只是淡淡地表示,“真是一语成谶了,也不知道是谁出了这么个点子,看来你对小单造成的压力挺大。”
“这很正常吧,”陈太忠听得就笑,“他不怕丢人,我们北崇无所谓啊。”
这个展开令他很意外,但是他再细细想一下,却觉得真不算什么,不管是谁,生命安全受到了威胁,都会想方设法地去自救,出现一些比较奇葩的手段,也是正常。
有些人会买凶来以牙还牙,比如说张一元;有些人会尽量找熟人说项,比如说天南省粮食厅厅长侯国范;还有些人没什么本事,就会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搭进去妻子儿女都无所谓,比如说张梅的老公庞忠则。
人姓的复杂社会的复杂,使得事态不可能按剧本一样中规中矩地发展,总有这样那样的意外出现,也产生了种种光怪陆离的现象,这些因素,甚至会左右事态的发展。
而单超做出如此反应,大约是听了某些警察的建议,他是去自首了,但是不来北崇,而是在通达本地自首——这种小聪明,大约谁都不缺。
陈区长反应过来之后,只是觉得有点可笑,堂堂的副省长公子,胆小成这样,丢人不?
“丢人什么的不说了,这就是在通达市局留了证据,”宫华懒洋洋地发话,“所以太忠你要再搞什么,最好通过市局。”
这也算为难我?陈太忠有点想笑,他本来都想挂电话了,猛地又有个新的猜测,“宫部长最近有进步的打算吗?”
“一直都想进步呢,可惜没机会啊,”宫华干笑一声,心说我没你想的那么无聊,“我就是担心,你会认为是我出的点子,所以打电话告你一声……时间不早了,你还有事吗?”
“没事了,宫部长晚安,”陈太忠压了电话,嘴角泛起一丝笑容来:老宫你要是不解释,起码还没显出心虚,难道我会认为这种很俗的建议,是出自你的嘴巴吗?
这个神展开,其实也算剑走偏锋了,陈某人初听,都有点意外的惊讶,但是换位思考一下,站在单超的角度上来看,其实又可以说,是一种必然。
他不能像前面举的三个例子那样去做,而单永麒又管不到恒北来,那么,尽量通过一些程序来保护自己,实在是无可厚非——这货原本就擅长玩规则。
那么这个建议人,是宫华还是何魁星还是王处长,这都是无所谓的,想必老宫也能想到这一点,既然如此,实在没必要这么大半夜的,打个电话来通报。
陈太忠跟他的交情,没有好到这一步,可以冒着单书记生气的危险,来通风报信。
那么这个电话,或者就有了其他因素,起码是在向陈区长卖好,为什么卖好呢?这是一个问题,在陈某人想来——单书记若是受到这件事情的影响,就有了一些机会。
所以他会直接问宫部长,你是不是有什么想法,而宫部长也没明确表示,我确实没有想法——机会这东西,从来都是很飘渺的,重视了就可能有,不重视的话就没有。
记住小说阁地址:xsgg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