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不长进的小孩
秋霞婶子接口道:“人家才不管!宋家老二两口子,看儿子偷回家鸡蛋指不定多高兴,还觉得儿子有出息哩!那两口子自己行的不正,养不出啥好崽子来!最近不少人去宋家吵,明明白白的都说看到了就是大毛偷东西,他们还不承认,真是丢人丢到家了!”
“小时偷针,大时偷金!”李红琴叹道,“等孩子长大了,想管也管不了了!”
“现在我家里都不敢离人,要是一时半会不在家,也要把家里门给锁上,让他偷一两个鸡蛋没啥,就怕他偷顺溜了,摸进屋里把钱偷了。”秋霞婶子说道,神色既是鄙夷,又是烦恼。
庄户人家大白天一般都不会关门的,虽然算不上真正的路不拾遗夜不闭户,但也基本没听说过有小偷小摸的,要是出了大毛这种手脚不干净的熊孩子,真是让四邻讨厌。
“搬家前咱也得看紧家里的东西了。”冬宝说道,她们一出门就会把小黑解开绳子,要是有人敢翻墙进来,小黑肯定就会咬上去。
李氏回头看了眼,刘奶奶已经回去了,有些奇怪的问道:“她知道是大毛偷的,咋也不跟咱们说一句啊?”她是大毛的长辈,孩子犯了错,肯定要跟家长告状的。
“那是人家知道,他们跟咱们不是一路人,不算一家人了。”冬宝笑道,“既然咱们跟那边井水不犯河水了,她也没必要说出来给咱们心里添堵了。”
经历了宋柏那件事,她们虽然不说,可村里人心里明白的很,都有一杆秤,背地里可没少数落宋老头和黄氏办事刻薄不地道。她们站得直坐的正,不怕那些不走正道的人。
又过了两日,木器店派伙计给冬宝家的铺子捎来了消息,说是家具已经上漆晾干了几日,可以搬了。
冬宝和李氏连忙请了梁子和林福过来,帮着拉了两辆架子车,把家具都拉回了铺子后面的屋里,按照冬宝的安排,一一放置归位。
搬家的前一天,正好赶上林实沐休,前一天林福和秋霞婶子来挑豆腐的时候,就说了,要请李氏几个到家里吃顿饭。虽然两家人还是天天见面,可毕竟住的远了,不在一起了,吃个饭也算是送别。
这天学院休息,冬宝便没去铺子里,留在家里收拾东西。一大早,她就去了林家,这会上林家只有林实和林老头在,秋霞婶子去铺子里上工了,林福带着全子去赶集买东西。
冬宝来的时候,林实正坐在院子的树荫下凝神屏息练字,冬宝凑过去看了看,暗暗惊讶,林实如今的字可比他没去书院前的字好太多了,端正文秀。每写一个字前,林实都要拿另外一支秃了毛的笔沾了水在石板上写熟练了,才拿笔沾了墨端正的写在纸上,一张纸正面写完,等墨迹干了之后,翻过来继续写。
这是为了节省纸墨,毕竟纸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看出点什么了吗?”林实突然问道。
冬宝还以为他没发现自己在后面偷看,没想到人家早就发现了,走到了林实前面笑道:“比以前写的好看多了。”
林实放下笔,抬起头看向了冬宝,微微一笑,说道:“那就好,不然我这些日子可就白浪费这些笔墨了。”
读书真的让一个人改变很大,至少冬宝觉得林实比以前多了几份儒雅内敛的气质,已经和原来那个背着篓子拉着她打猪草的农家少年不一样了,只不过看向她的那份柔和目光未变,依旧让人感到安心。
“来摘菜的?”林实笑着问道。
冬宝点点头,扬了扬手里的菜篮子,“我娘让我先做几个菜出来,等她们回来就能开饭了。”
林实点点头,领着冬宝去了后院的菜地。
这会儿太阳才刚刚升起,清晨的院子里洒满了金黄色的明亮阳光,葱郁的树枝上似乎还缠绕着晨雾,鸟儿叽叽喳喳的在大桐树上欢快的叫着。
林家的菜地被林福和秋霞婶子收拾的很好,一畦畦的栽种着豆角,南瓜和冬瓜,蔓藤上结的到处都是。
冬宝今天穿了一件白色暗花的细棉布小褂,下面是一条蓝底碎花的裙子,臂弯里挎着一只竹篮,站在碧绿的菜畦里,说不出的好看。
这段时间,冬宝也长高了不少,已经有了亭亭玉立的模样,逐渐长成了一个含苞待放的农家少女。
林实微微笑着看着冬宝,心里突然痒痒了起来,拉着冬宝的手指在冬宝手心里恶作剧似的挠了挠。
冬宝忍住笑,伸手挠向了林实的腋下和腰间,林实猝不及防,被冬宝挠了个正着,剧烈的笑了起来,慌忙跳出去老远,站在冬宝两步远的地方,摆着手笑着,全然没了往日稳重的模样。
“看你还敢不敢挠我!”冬宝嘻嘻笑道,她还是头一次知道,林实居然怕挠痒痒,都说怕痒痒的人心软,看来是真的。
林实笑过了,帮着冬宝摘了豆角和南瓜,放到篮子里,挎着出了菜地,临出后院的时候,林实心里一动,拉住了冬宝,在金黄色的晨光中,轻轻将唇印到了冬宝的额头上,又闪电般放开了。
冬宝刷的一下就红了脸,抬头看林实,脸已经红到了耳朵根。她都能感受到少年贴在她额头的嘴唇的颤抖和火热,其实两个人都还小,严格来说,这还不算是吻,只是让她觉得很温暖,很甜蜜。
两个人默不作声的回了前院,冬宝把菜篮子提去了灶房,林实则是坐回去练字了。现在他每天都坚持练一个时辰的大字,柳夫子告诉过他,字是读书人脸面,倘若想在考试中脱颖而出,一手让人认可的好字是必须的。
冬宝知道林实勤奋,他比同时期的张谦还要努力,柳夫子来吃饭时三句话离不开对林实的夸奖。她也知道林实内心的焦急的,虽然面上看不出来,心里却是急切的想要赶快学出点什么来。他起步比别人晚,家境又不富裕。
像小旭,只有六岁,已经是妥妥的童生了,而他已经十四岁了,真是人比人急死人。
其实有压力不是坏事,冬宝想着,手里不停的掐着豆角两端的根,新鲜摘下来的菜散发着一股清香,豆角端头处水灵灵的,墨绿色的南瓜嫩的正好,切成丝不管是做饼还是清炒都很好。
她是希望林实能考一个秀才回来的,毕竟这个世上,有功名在身的读书人支撑门户要比一个庄稼汉容易的多,没人敢来招惹。但同时冬宝也不想让林实压力太大,即便林实什么都考不中,只要他还是那个对她温柔照顾的正直少年,她还是会嫁给林实,和他一起平安喜乐的过完这辈子。
没过多久,林福也带着全子回来了,两个人在镇上买了一篮子排骨,一只咸水鸭,还有一条肥大的草鱼,林福又张罗着杀鸡,被冬宝拦下来了,“咱们又不是外人,这些菜就够吃了,鸡还是留着吧!”
林福笑着示意全子把冬宝从鸡圈里拉出去了,麻利的逮住了刚才捉住的鸡,爽朗的大笑道:“这鸡是公鸡,光吃不下蛋,留着也没用。再说了,林叔请冬宝丫头吃鸡,不行啊?”
话都说道这份上了,冬宝也不好拦着了,只笑着点头,脆生生的应道:“行,当然行!”
林福呵呵笑了起来,看向冬宝的目光全是满意。被林福揪住翅膀和鸡冠的公鸡一身五彩的羽毛,平日里也是在鸡圈里作威作福欺负母鸡的料,如今被逮住了,估计是知道大限将至,扑腾的尤为厉害。
林福杀鸡相当利索,把鸡脖子上的毛揪下来,拿着菜刀就往鸡气管上割了上去,血就滴到了早已经准备好的瓷碗里,瓷碗里还放了一把切的细细的葱花,等会烧鸡的时候鸡血就凝固了,放进去和鸡块一起炖,也是极好吃的。
待血放的差不多的时候,林福就将鸡丢开,任鸡在地上扑腾,最后等鸡扑腾不动了,就可以扔到热水盆里褪毛了。
褪下来的鸡毛也是很有用的,可以扎鸡毛掸子,可以做垫子,总之,冬宝瞧着那只还在地上扑腾的公鸡,全身上下都贡献给了主人。
全子从井里提了一桶水,将公鸡在石板上扑腾出来的血迹冲刷了一遍,接着就是从灶房里提热水出来。
因为用热水褪鸡毛的时候,会散发出难闻的腥味,所以一般来说,只要家中的男主人还算勤快,褪毛的活都是男人干的。
冬宝想凑上去看的时候,被林福笑呵呵的撵走了。
等李氏她们回来,桌子上已经摆满了饭菜。“咋恁破费啊!”李氏摇头道,“咱都不是外人,弄这么多菜干啥?你们家现在正是花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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