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 军人的天职(一更120粉)(1 / 1)

乔以安别过脸,在军官们脸上扫了一圈,他们的表情如出一辙,对沈师长的话十分认同,对年轻的少校师长则是不予置评。

乔以安扬起头,睁圆双眼,眸中星光闪烁,慷慨激昂的声音回荡在了每一名军官的耳中,重重的击打在了他们的心上:“军人的天职是保家卫国,如果让战火烧到了本土之上,还保的哪门子的家,卫的哪门子的国?”

军官们如同醍醐灌顶,望向乔以安的目光登时变了,方才众人一致认为,烧山杀敌乃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愚蠢行为,但是现在,乔以安这一番话说出来,却让绝大多数军官无地自容。

不错,军人的天职是保家卫国,战火燃进了本土,便意味着他们的失职若是在他国的疆域内,这位年轻的少校师长的计策,虽然狠毒,却也足够可取,烧别人的房子有什么心疼的徐霁双唇抿成了一条线,两只眼中燃烧起了熊熊烈火,这样爱憎分明立场坚定的主官,怎能不让人誓死追随?

他一字一顿,把乔以安的一番话,输入进了通讯器内,随后,选择了102师的军官联系册,群发片刻之后,通讯器上绿色的提醒灯疯狂的闪烁起来,徐霁快速的点开回信,第一封来自林器宇,这位沉着冷静的年轻团长也难以自抑了——徐团,我决定跟着乔师长一起干了,铁血不过是个虚名,她说的对,军人的天职,是保家卫国接着是于风团长,他出身良好,向来放荡不羁——老子长这么大就没服过谁TMD现在不服不行了后面是102师的众多校官,包括乔琛,这位一向与他不合的高干子弟,也难得的回了音——你要是听我们老大的,我以后就听你的徐霁愣了下,旋即笑了起来,乔琛这个刺头,以往连军令都敢直接顶撞,没想到,要他听令居然这么简单。

徐霁又想起了第一次见面时,乔以安给他的下马威,和他在乔琛身上如出一辙的动作,平静的复述着他的话——官大一级压死人么?

这位年轻的少校师长,应该极为护短呢,跟随她,似乎也是不错的选择。

一辆又一辆的悬浮车启动离开,等了十多天的小团队作战居然是这个结果,不得不说,出乎了绝大多数人的意料。一方在穷山恶水之中艰难跋涉,风餐露宿,饱受折磨,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偏偏连敌人的影子都没有看到。

另外一方装备齐整,宛如假日出游,胜利归来后,精神饱满,面色红润。

而判断一方失败的理由更加荒唐,居然是饿死简直是军人的耻辱而102师的胜利,又是完全不能抹杀的。

饿死敌人,也是一种本事啊——温元帅最后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在每一名在场军官的耳中回响。

军官们同时开始反思,作战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如何才是判断胜利的标准?

一场涉及甚广,旷日持久的思想风暴,因乔以安而起,在联邦的各级军队之中现出了雏形。

和各奔东西的现实情况截然相反的,军官热火朝天的讨论着,涉及最多的,是102师的主官的名字,乔以安随着这次小团队作战的胜利,越来越多的关于这位年轻的少校师长的资料被挖掘了出来:——十四岁从军,十六岁获得少校军衔,联邦军史上最年轻的少校,记录至今无人能破——乔元帅长女,被誉为乔家幼虎的武斗天才——铁血102师的年轻师长,却在上任不久,便被剥夺了铁血的荣誉称号——军演之时,表现突出,在其他部队各自为战时,她亲手捞出了敌国的情报网——下战书挑战九方诸侯,联邦的其他九支荣誉师全部被列在内。

——一战猛虎师,半分优势险胜事后证明,她完全是为了麻痹其他荣誉师而故意的示敌以弱——二战野狼师,面对十年以来,野狼师最优秀的军人,深海潜水完胜,考校船舰知识,独辟蹊径,又是完胜——第三战,直接对上六支荣誉师的精兵组合,完全从战略角度出发,无视对方的高科技组合,出其不意,再次完胜……

一些参谋出身的军官,专心的研究了乔以安数次的对敌策略,最后得出了公认的结论——此人凶猛如虎,狡猾如狐,善使诡计,往往能出人意表,对胜利,有着超乎常人的渴求心。当然,乔以安历史中的种种疑点,也被军官们找了出来。

最可疑的一点,她十六岁就成为联邦历史上最年轻的少校,到了二十岁,整整四年过去了,依然是一位少校偏偏她所服役的部队,是联邦赫赫有名的特种部队,狼牙如果是其他地方也就算了,狼牙,可是号称联邦晋升最快的部队,就算是一名文员,呆上四年,也足够连跳两级的了。

何况,这位乔少校的后台足够强大,她的父亲,作为联邦炙手可热的三位元帅之一,此时正是日中天,怎么会有人故意为难,压着这位年轻的少校,不让他升级呢?

军官们议论纷纷,最后只能下了最靠谱的结论——这位年轻的乔少校,只怕是因伤病养了三年林轩看着论坛上的猜测,不由好笑,同时又暗暗惋惜,乔以安为联盟做了那么多,却不能为世人所知。

论坛上列出来的这些,和她的绝密档案中记载的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林轩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按了下桌上的呼叫铃,给自己点燃了一根香烟,望向了国会大厦楼下,夜晚的喷泉果然漂亮,在灯光的映照下,仿佛一群五颜六色的精灵,跳着活泼的森林之舞。

军部的任命书已下,他和乔以安成婚后,就要去军部走马上任了。

可惜,作为监督官一样的存在,他并不能列入军籍,顶多穿上一件没有肩章的军服。

片刻后,林简推门而入,打断了林轩的思索,林轩转过身,推了推面前的一堆紫金卡,吩咐道:“林简,把这些卡还给先生们。”

他这次赚个盆钵满盈,哪怕乔以安再弄出一百架玩具飞机,也绰绰有余了。

以安不方便不擅长的事情,就叫他来做好了。

林轩单手打开了桌上的一张红色请柬,食指的指尖在上面轻轻摩挲,林轩,乔以安,并排的两个名字,象征着他和她,从此患难与共。林轩指尖合拢,掐灭了快要燃尽的香烟,端坐在了办公桌前,从手旁高高一摞的请帖中取下最上面的一张,认认真真的眷写起来,这次婚礼的每一张请柬,他都不假他人之手,完全亲自书写,一笔一划,像是两个人相识以来的无数个日夜。

乔以安的那两千名宾客……

林轩微微一怔,笔尖忘记抬起,一滴墨水迅速的晕开,他随手将这造价不菲的烫金请柬丢进了旁边的废纸篓里。

放下钢笔,林轩拨打了腕式通讯器,很快接通:“以安,今晚有空吗?我想和你商谈下婚礼的一些细节。”

十分了解对方的脾性,林轩温和的补充道:“只是一些和你有关系的小细节,我不好擅自做主,其他杂事都已经处理好了。”

对方沉默片刻,低低的应了声,两个人约好了时间,林轩挂断通讯器,笔下有如神助,那字迹,开始龙飞凤舞起来。

通讯器预先设定的时间提醒滴滴的响了起来,林轩如梦初醒,伸了个懒腰,看着手边上写完的厚厚一摞请柬,成就感十足。

他哼着小调,指尖勾着西装,直接从议员办公室下到了停车场。一路急行,按捺住想要闯红灯的欲望,林轩此时非常羡慕乔以安的军队牌照,像是他,闯红灯这样的事情,都可以成为政敌攻讦的要点。

到了轩辕故园,林轩稳稳的停住了车子,门口窜出了一个黑影,眨眼的功夫,乔以安已经稳稳的坐在了副驾的位置上。

林轩偏头看了她一眼,乔以安换上了便装,穿着简单的休闲款,落落大方,虽然少了些妩媚,却足够的飒爽。

林轩把车子停在了一家私人会所前,这家会所以各种私房菜而闻名,通常只肯接受预定,号称天上飞的,水里游的,都可以荣登餐单。

林轩停稳车子,牵着乔以安的手,走过了会所前的游廊,游廊两边的浅池中,几尾游鱼欢快的舞动着尾鳍。

林轩从口袋里掏出了事先准备的鱼食,递到了乔以安手上,乔以安狐疑的看了他一眼,林轩粲然一笑,打开了鱼食的口袋,伸手捏了一小搓,往水中一丢,锦鲤们迅速的凑了上来,对着那一点,吻个不停。

乔以安略一犹豫,仿着林轩的样子,僵硬着手指捉起了一把鱼食,丢进了水里,看着疯抢的锦鲤,轻声道:“我以前在海上,都是吃鱼的时候多,喂鱼,好像还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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