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曲歌了,十秒钟内,uu里一片寂静。
众人着实被沈亦瑶的歌声所震撼到了,同样,也被这一首经典神曲所震撼到了,无论是这首歌的演唱者还是创作者,都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这是许多人很久都没有出现过的感觉,在如今流行歌曲大行其道,口水歌轮番轰炸众人耳朵的时代,竟然还能听到这么一首另类的经典,便仿佛繁华的大都市中,突然出现了一座原始森林,那种自然、清新,以及那独有的泥土芬芳,瞬间便征服了众人。
“好!”
“好,太好了!不枉费我退了游戏,特意过来等待!”
“这歌,简直神了!比《彷徨》还不逊色!”
“我感觉她唱这首歌,甚至比唱《彷徨》还唱得更好!”
“想不到uu里也有这么厉害的歌手,太不可思议了!”
……
短暂的寂静以后,便是一片片呐喊、叫好声。
他们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情,他们只知道,此时全身舒畅,胸中的郁结、不顺、苦闷竟然随着这首歌而统统发泄了出去,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无穷的轻松、爽快!
此时,uu121212频道里,人数越来越多,其中几乎所有人都第一时间冲入了歌手频道。
大家,都是闻讯而来,尽管此时第一首歌已经结束,然而众人却依然舍不得走,他们在期待,期待着沈亦瑶能继续唱下去,即便无限循环唱这一首,即便唱一辈子,他们也不会烦,他们也愿意来倾听。
“满了!”
就在星爷兴趣满满地看着众人的议论,频道突然弹出一个提示框。
121212频道的人数竟然满了!
足足10万人的平台,竟然在区区几分钟内就给填满了,沈亦瑶的魅力,未免也太可怕了!或者说,这一首《煎熬》的魅力,实在太大了,出乎了星爷的想象!
不过仔细分析的话,其实也不算夸张。
须知,随着时代的发展,90后、10后逐渐崛起,音乐界渐渐刮起了一股流行风,尤其是10年以后,越来越多的传唱度很广、朗朗上口,却并无多少韵味儿的歌曲如雨后春笋地冒出来,占据了市场的大部分份额,为了迎合市场,许多音乐公司,也逐渐转型,音乐风格变幻多样,然而无论是什么样子,都无法脱离两个字:流行。
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够不被市场淘汰,才能够挣钱!
这怪不了这些音乐公司,也怪不了听众,这是音乐发展的必然趋势,环境造就了听众,听众决定了市场,市场影响到音乐公司,如此环环相扣,也就导致此时的情况。
而社会环境,则是在不断发展,相信有一天,流行歌,也会逐渐被别的歌曲取而代之。
在这样的环境下,一曲《煎熬》从中脱颖而出,仿佛令人们回到了二三十年前的时代,这种听多少遍都不会腻的歌曲,击破了他们心中巩固的堡垒,直达内心,没有对比也就罢了,但偏偏它与别的通俗流行歌曲相比,差距就出来了,同样传唱度广、同样朗朗上口,但一个听几遍就觉得腻味,另一个却是意味悠远绵长,自然使得《煎熬》将造成深远的影响!
在这十万听众中,也包括李泽、凌绫等人。
即便处于他们这个层次,也不得不承认,沈亦瑶的确十分优秀!他们刚才,也沉浸在沈亦瑶的歌声中,接受了音乐风暴的洗礼,生起一股发自内心的赞叹!
“幸好老鱼哥让我们休息一下,进来听听歌。要不然,就错过这么一首经典歌曲了!”
李泽忍不住喃喃道。
如果不是他已经和未婚妻订了婚,并且深爱着未婚妻,指不定为了这首歌,他都想追求沈亦瑶了。
当然,想是可以想,但他可不敢真的这么做。
此人很显然是星爷所栽培的,尽管不清楚星爷的用意,但只要跟星爷有关的人,他自然不敢染指,更何况,他本就有了深爱的人,不可能再去追求另一个人。
而凌绫同样也感慨万分。
她骨子里其实是很高傲的,但高傲的他,却依然忍不住为这个女孩儿喝彩,她也曾学过音乐,甚至还有私人的音乐教师,所以她十分清楚这个女孩儿的唱功有多么了不得,至少,再给凌绫十年的时间,她也未必追的上这个女孩儿,别人只注意到这个女孩儿的声音好听,歌声很动人,令人很震撼,但她却注意到这个女孩儿的唱功极其了得,歌唱技巧可以说是出神入化,运用自如,这样的实力,足以在音乐界封神了!
毕竟,音乐界的神并不止一位!
“不过,我也不比她差!”凌绫嘴角略翘。
她在音乐方面不如沈亦瑶,但她相信,自己的商业天赋,也不是沈亦瑶可以比拟的!
两个女孩儿,各有千秋,但都属于极其优秀的一类!
……
套中人此时的表情已经平静下来,然而他的内心却很不平静,虽然没有听到他最爱的《彷徨》,但这一首陌生而又经典的歌曲,却是丝毫不弱于《彷徨》,甚至于,这个名叫沈亦瑶的女歌手,所唱的这首《煎熬》,带给他的感动,还超过了上次她所唱的《彷徨》!
他并不是追星族,他也从来不迷恋哪一位歌手,但这一次,他可能要改变主意了。
就凭这首歌,值得他出手支持了!
“沈亦瑶,从今天起,你又多一个粉丝了!”套中人微笑着喃喃。
他脚下的伤口,已经渐渐停止了流血,血痂在伤口处凝结,证明他的伤势并不严重,只是些许皮外伤罢了。
……
记住小说阁地址:xsgg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