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平叹了口气:“牛如此,还有河南府附近的桑田也是如此。最近州县来的文状,说是不少地方因为桑树入户等,民户伐桑种田,粮丝两失。”
各路甚至各州对户等的标准不一,同样的家产,在开封府可能就是下户,享受免差役的待遇,到了京西路可能就成了中户,河东路就成上户了。反正差役就是那么多,官府是无论如何也要分下去的,承担差役的上户和中户必须保证一定的数量。
感叹了一会,坐在一边的李参突然道:“真要说起来,牛入户等确实不对。既然农具已经免了税算,为什么耕田的牛不可以不入户等?这应该是劝课家桑啊。”
“不独是牛,还有马、驴、骡、驼等各种役畜,入户等都是不利的。这些日子我也在想,一些物产,是不适合算进户等资产里去。乘着这两天有空,不如我们商量一下,哪些应该在算户等的时候单独出来。物产还是要计,只是算户等的时候不计入。”
徐平说着,看了看在座的几位。大州的知州都已经回去了,徐平留下了几位通判和汝州、蔡州和唐州的知州,要商量后续的营田事宜及三司铺子的事务。大臣任知州,一般都不会敢这些杂事,他们留在这里也没有用处。
天下的赋税差役,与户等息息相关,这是晚唐五代以来形成的新局面,不但与以前不同,实际上也与宋后不同。两宋不抑制土地兼并,甚至有的地方鼓励土地兼并,都与这一政策有关。只有中上户的数量多了,地方政府才能征收更多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下户和客户再多,那也是游离于官方财政之外的。
两税是按土地征收,是属于朝廷的,由三司统一掌管。但还有额外的支移和折变,地方不同,数额不同,就与地方有关了。支移和折变的原则是“先富后贫,自近及远”,实际上是落在上户和中户身上。再加上种科配时估,大多都是采用的相同原则。
所以地方上热心于土地兼并,上户越多,就越是增强了地方官府的权利。但对于百姓来说,则千方百计地降低自己的户等,差一户等承担的官方义务就有巨大差别。所以富户们到了临界点,不买地,不养牛羊,甚至不种桑树,有的还故意不盖大房。
乡村户分五等,一般来说,一等和二等是地主,财产多寡不同。三等户位于中间,既有地主也有富裕的自耕农,四等和五等户就是贫穷的农民了。这五等户都是在地方上有资产的,为主户。再之下,一无所有的雇农则为客户,不计入五等户之内。当然,官方统计地方户口,主户和客户分列,但说到地方人户,则就是两者相加了。
租庸调制崩溃之后,代之而起的是对百姓的资产征税,针对耕地的两税,实际上是一种特殊形式。资产越多,官府征收的税越重。这资产并不仅仅包括占有的耕地,还包括住的房屋、墓地、水渠、渡口以及磨房等等各种资产,各地有细微差别。甚至住的房屋,有的地方会细算到有几根梁、多高多大、用了多少瓦等等,相当繁杂细密。
显而易见,实行五等户制官方是不可能抑制土地兼并的,土地越是集中,越是利于官方征税赋安排差役。上等户越多,地方官府治理地方的能力越强。这一点,与宋之后的土地兼并完全是不同的概念。五等户制是在制度上消除民间的贫富差别,但在实际操作中地方官府会尽力扩大贫富差别。没有五等户制,只实行两税,制度上会鼓励贫富差别,官方在原则上则抑制土地的兼并,尽力保证减小贫富差别。理论上说,穷人越多,地方官府的施政能力越强,在具体施政上当然会尽力保证有更多的小农。
事实证明,官僚的节操和施政能力与制度安排的影响力完全不是一个级数,任何时期制度导向的影响力都是远远超出官府的实际操作能力的。两宋民间对土地一直不热衷,到了最后的岁月,甚至把天下的耕地全部收归官有,也并没有引起太大的波动。便就是有五等户制在上面压着,平民百姓并没有疯狂聚敛资产的劲头。
徐平前世历史学得一般,对这一时期的五等户制一无所知。到了这个世界,自己家在白沙镇是第一等的大户,父亲徐正到处使钱推脱一等户该承担的差役,如里正和衙前,这才有个初步的认识。后来中进士做官,到了地方才算了解这一制度造成的影响。但邕州地处边陲,又是蛮族地区,认识得还是不够深刻。
直到进了三司,真正掌管财政,才算是对五等户制有了清醒认识。总的来说,租庸调制、五等户制和纯粹的两税制,对民间经济有完全不同的影响,不能一概论之。
徐平作为京西路的转运使,有权在本路对五等户的标准进行微调,他现在考虑的,是怎么利用划分标准,促使民间资本向自己希望的地方集中,而不要沉淀下来成为无用资本。
牛和农具便就是一个例子,把牛和农具计入户等资产里,农户便就没有养牛买农具的积极性,用到的时候候宁愿去租。这也是地方州县有大量官牛和农具的基础,不愁租不出去,而且还可以利用自己手里掌握的这部分资产,推行一些特定的政策。
哪些不计入户等资产,哪些减少占的权重,哪些要加重权重,可以从制度上调节民间资本的流向。比如牛计入,而驴不计入,则民户肯定会多养牛而少养驴,其他的一些生产资料可以据此类推。这种效果,是靠官员具体施政所不能达到的。
赵諴也道:“委实是如此,每到家耕时节,民间缺牛,为此引起的纷争不可计数。而官府手里的耕牛,又被主管的官吏赖此为奸,不独收受贿赂,而且伤害民生。不如牛不计入五等户的划分之内,劝民养民,省多少麻烦。”
徐平想了想,对在座的蔡州王质、唐州王贽和汝州的赵諴三位知州,以及孟州的李参和郑州的卢革两位通判道:“到底有哪些不宜算入五等我户的资产里,你们每个人都写份书状来,转运司参详。对了贾提刑也可以说一下,民间纷争最多的是什么,统一考虑。”
说完,又对杨告道:“你行文各州县,让他们也同样写书状来。乘着这次闰年录刚刚编完,大家的印象还都深刻,把这件事做了。我说几个原则,你们记下来,合不合适也可以提不同的意见。一是土地是重中之重,自然是第一项。但是种粮食的土地是一种,最好由转运司参详地方州县的意见,定下一个价格来,不要到了时候按粮价去估。再一个各地水土不同,官府又劝勉农民种一些作物,是不是可以打一个折扣?如此一来,可以让百姓主动地种一些合适更好的作物。而不种粮食的,如何去定价?比如桑田、芦苇荡、竹林、藕田以及养鱼养虾的这些,怎么去折扣甚至免掉。也是一样的原则,定个价下来,不要到了时间按市价让官吏去估钱数,让他们上下其手。”
赵諴笑道:“都漕如此做,是利民的好事,只是有些不容易。”
“就是不容易,才要由我们做啊。若只是安坐官衙处理些杂务,又怎么显出谁是能吏来呢。今年冬天,我要主持修河,同时把这件事做了,也显得我能干事。”
想到这里,徐平又道:“对了,乡村民户定户等,其他也一并考虑,这次都定下来。比如房子该怎么计价?我听说有的地方,定户等的时候,到民户家里数房梁,甚至看窗户用了多少木材,这不是胡来吗?依我之见,定一个简便易行又合理的规例出来,让各地按规例做事。乡问的水渠、磨坊、渡船及水井等等要别立规条,不要按着造价去算进百姓的户等里,那样谁还去建这些?不能不算,又不能那样算,同样要立规条出来,劝谕民间。”
几个人一起笑道:“都漕说得不错,渡船最是无谓。本来是方便百姓出行的,结果却要算用了多少木材,花了多少人工,一起计入户等。现在一般地方,都没有民间渡船了。”
徐平点头:“定户等是个精细活,一定要用心考虑周全了,才能利国利民。如果只是让公吏一味胡来,每到闰年地方上都要折腾一次。”
“至于城镇的房廓户,也要别立规条。以前房产是第一大宗,这自然不错,但算得太过复杂,也尽量简化下来。比如城里分坊,哪个坊的地价高一些,哪个坊地价低一些,相差不会太大。还是把地价作为最主要的,做起来简便一些。最多分个几等,特别华丽的那些多算一些就是了。有的房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租出去收租钱,或者为店铺,这些算起来与住房自然不同,也要立规条。至于各行各业,最好都有规条出来,家里开质铺是一个算法,开茶铺又是一个算法,客店当然也应该有不同。不仅仅是按着一年赚多赚少算,还要把官府鼓励百姓做什么,不希望百姓做什么,这些统统都算进去,以为奖惩劝谕。这些都要立规条出来,一个原则,尽量不要让办事的公吏随心估计,而是有个准绳。”
公吏上门做这些事情,你好酒好肉招待是一回事,只能端出一碗清水是一回事,有的时候就靠他们的一张嘴。施政要尽量避免这种情况,高素质的官吏不是没有,但只能在一时一地,长久看起来是不可能做到的。尽量减少他们的主观意识占的份量,以客观的标准为主,虽然不能完全做到,总得有这个意识。
见众人都不说话,徐平笑道:“唉呀,说起坊廓户分户等,那可比乡村五等户麻烦得太多。分十等还是十二等,各地不同,按多少钱划,各地不同,物产怎么折钱,那就更加不同了。洛阳城是天下第一个划坊廓户等的,说明什么?说明这城里,不分户等官府根本无法施政。所以说,对西京这个坊廓户的分等尤为重要。按我所想,坊廓户的分等,也要遵循一个原则,就像乡间把牛、驴、骡等单独划出来差不多的意思。能够赚更多的钱,给官府交更多的税的,可以算的少一点,坐吃利息的,算得多一点。”
见众人有些迷惑,徐平又道:“钱,为什么是钱呢?是因为能生出更多的钱来。你看乡间小农,他只指望着地里的粮食,便就不爱用钱,而城镇人家,离了钱寸步难行,那就把钱看得比什么都重。这么说吧,同样一家铺子,一家是裁缝铺,一家是质铺,最大的区别是什么?裁缝铺会雇人做衣服,赚了钱会雇更多的人,会做更多的衣服,是不是。质铺就不一样了,赚再多的钱,他也不会去多雇人,因为没用啊!那些多出来的钱,无非是被主家吃掉喝掉,更离谱的是在家里藏起来,这钱不就是白赚了吗!所以,裁缝铺这种和质铺这种要有不一样的算法,才能让收的税越来越多吗!至于房子就更是如此了,就要算得重一点,是不是?你算得轻了,都去买房子,房价一天天推上去,有什么好处?无非是贫苦人住不上房子,那钱还在房子里成了死钱,不能生钱了。如此种种,必须要通盘地仔细考虑,才让地方上越来越好,不至于繁盛一时,你们说是也不是?”
只有流动起来的钱才有资格称为资本,这流动的钱,进入商品经济的生产环节了才真正成为资本。对商品经济来说,单纯看钱的数值意义有限,要看参与进商品经济循环的钱的数量,那才是有效的。
借着五等户制,让钱不要沉淀,尽快地流通,是徐平想做的。(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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