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帅府,王守规垂头丧气,只觉得胸口压了一块巨石。他在宫中多年,知道徐平在赵祯心中的地位,不是一个走马承受能够撼动的。这次行事鲁莽,被徐平抓住了把柄,端的是前途未卜。奏报上去,单单只是降职责罚还算好的,就怕从此失了圣眷,再无出头之日了。现在哥哥王守忠还能照顾他,等到哥哥不在了,宫中的日子可是难熬。
走马承受并不一定只是一员,也不一定是宦官,也可以用三班使臣。如果一路有两名走马承受,则用一位内侍,一位武臣,这是真宗朝开始形成的规矩。秦凤路这么重要的地方,赵祯就用了王守规一个人,是对他当年火灾时的酬功,送给他的机会。本来他也非常珍惜,一直都非常守规矩,但当徐平变更阶级法,一个立大功的机会就在眼前,他终于还是没有耐得住性子。变更祖宗法制,真扳倒了徐平,王守规就一飞冲天了。
走马承受的官职不高,武臣的任职资格是三班院管的大小使臣,内侍的品级也与三班使臣相当,这是用小制大、以卑制尊之道。正是因为官职低微,一般的走马承受都锐意用事,总想着搞出个大新闻来,立下功劳,得到升迁。王守规此次依然是犯了这个错误,立功的机会在眼前,便就什么都顾不得了。
经了帅府中这一次风波,甘昭吉连一句话都不敢再跟王守规多说,约了明日他到军法司审案,便就跟不认识他一样。走在路上,凡是帅府辖下的人,见到王守规都跟见了瘟神一样,远远就躲开他。徐平说是一切按军法行事,那三个私下里找王守规的人,人人都知道死定了。有这么三个人做榜样,谁还敢王守规说一句话?
看众人的样子,王守规欲发觉得心情沉重,在这闷热的天气中只觉得喘不出气来。
送走了王守规,徐平对张亢和景泰道:“今日斩了那三个私会王守规的统兵官,军中必然噤若寒蝉,这不是我想要的。军中不管大事小事,我都希望能够群策群力,每个人都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而不是如同木偶一般,只知道按令行事。古时行军打仗,事前主帅必召众将集议,用众人智慧,查漏补缺。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古人诚不欺我。事后你们要跟军中宣讲明白,为什么要斩那三个人。不是因为他们对军中的制度不满,不是因为议论我,而是因为在背后议论,特别是去找不相干的人议论。如果对军中的制度也好,事务也好,有不同的看法,不拘什么身份,哪怕是伙夫走卒,都是可以议论的,但一定要按定好的程序来。千万不要主官问起来的时候一言不发,等到事后却劳骚满腹。这样做动摇了军心,是要砍脑袋的。有话,当面讲,即使错了也不会处罚。如果有所发明,提出的主意真地有用处,则帅府必不吝奖赏。”
张亢有些不以为然:“军中士卒,只管知道执行军令即可,他们又懂得什么?若是人人议论纷纷,军令一出就受人质疑,那岂不是乱糟糟的!”
“军令必须要执行,这不能打任何折扣!但是,军中不是只有军令,还有很多其他事务。如果事事都搞成军令,则军令必然也就严不起来,人人说一套做一套,那样反而大大有害。公寿,要发军令出去,就要先想清楚这军令能不能做到,要怎么样才能做到。发军令的时候谨慎一些,将校执行的时候便就容易一些,只有他们做得到的军令,才会被认真地对待。本朝一向都讲道理最大,怎么到了军中就忘了这一点呢?靠打靠杀,真地就能带出强军来吗?我看未必见得。做事情不要怕麻烦,你多讲一句,士卒便就多信你一分。”
张亢道:“自古善治军者,必然令出如山,不能打一丝折扣。节帅,我还是觉得不要对士卒下这么多功夫,只要赏罚分明,听令的重赏,违令者重罚,便就够了。”
见张亢如此坚持自己的意见,徐平不由笑了起来:“你还是没有明白我的意思,军中不是只有军令,还有其他的吩咐、一般的命令、临时指挥等等。军令必须严格执行,这没有问题,但军中发出军令的,是统兵官,你的军中发军令的是桑秀才,明白没有?以前说的军令过于笼统,上司的每个吩咐都视为军令,这是不对的。一张一弛谓之道,要有军令上的严格,就必须有其他事情上的活泼,两者结合起来,能保证军令不打折扣地执行。”
张亢挠了挠脑袋:“节帅,我有些被你说的糊涂了。军令怎么还要分门别类,怎么还有些不是军令了?那些士卒头脑简单,搞得如此复杂,他们的脑筋怎么想得过来?”
“不糊涂,只是因为我们现在军制粗立,很多事情没有细化,你才会如此觉得。你有没有发觉,自到秦州,凡是跟作战、训练、行军等与军事直接相关的事情,都是由帅府的参赞军事司拟文,机宜司发给你们?”
张亢看看其他几人,摇了摇头:“是如此吗?倒是没有注意。”
“参赞军事司便就是帅府的司令衙门,只有他们才能够发出军令,而且必须注明。其他衙门发到你们那里的,只是普通公文,你们不用当军令对待。以后你们的军里也是照此办理,军令只能由一个衙门发出去,而且必须由统兵官发出去,其他的当作公文对待。参赞军事、拟定军令的便是司令衙门,从帅府到你们,都必须设立,职责明确。至于最下面到哪一级,我也没有想好,你们一起帮着出主意,结合这次演练,务必想得周全。刚才让你和景泰跟将校士卒宣讲,他们可以提意见、出主意的,便就是这些不是军令的。所以我一再讲,军令的执行不能打任何折扣,但军中不是只有军令。”
张亢这才算是明白徐平的意思,便如朝廷的命令也有许多种,有的是不管同意不同意都必须立即执行,但有的可以提出自己的意见。军中则不是这个样子,一级压一级,上级的命令下级不能打任何折扣,不然就算是违抗军令。违抗军令当斩,但现实是属于军令的太多,很多根本就没有执行的可能性,这一条军法就执行不下去了。于是就只能够选择性地执法,成为上级收拾下级的工具。看谁不顺眼了,安排一项根本完不成的任务,然后按照军法砍掉他的脑袋。到了真正要严格执法的时候,比如临阵逃跑,畏惧不战,因为选择性执法习惯了,反而因为有人包庇受不到应有的惩罚。
不考虑可行性的法律和规章制度不如没有,令出如山、雷厉风行首先要求决策过程的科学,不在决策上下功夫,一味地强调执行力,非但是愚蠢,更是故意作恶。定出一大堆执行不了的规章制度,什么事情都是军令,纸面上看起来是从严治军,实际上却是把规章制度废掉了。每一条规例,必须是能够执行的,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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