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内无寇,外无民(1 / 1)

一世富贵 安化军 2125 字 2023-09-07

“臣所谓夺也,盖于势力人家手中夺天下剩余之物于朝廷。或曰,抑而后夺,朝廷于势力人家苛之甚乎?臣否之。盖所夺之物,本非势力人家所应有之物也。”

“荀卿言,天下之初,人与万物皆生,混于禽兽中。克奉自卫,以禽兽为食者,必假于物焉。柳河东承其论,夫假于物者必争,争而不己,就能断曲直者而听命。智而明者所伏者众也,有告以直而终不改者,刑政生焉。近者聚而为群,群而为邦,邦而为国,国而为天下。聚者愈众,所争愈大也。柳河东一总于德,臣以为有未尽者也。”

“人之聚,其与内争,则临刑政;众与外争者,则兴刀兵。是以刑政以治内,以仁义行之者,曰文。刀兵以对外,取众愿而为义,人主不可以私行之,曰武。仁之不可行于外者,内外有别也。武不可兴于内者,内外有别也。”

“或曰,国内有为盗贼者,亦不可以兴兵欤?何以安天下?臣言,有盗贼,兵不可兴也。官吏之取朝廷之物者,为污;取他人之物而害朝廷与百姓者,为贪。朝廷以治贪官污吏者,刑律也,刑律之外,降黜之。治官吏如此,何对百姓临以刀兵?官贵而民贱耶?是故武不可用于内者。盗贼起,则以巡检差役治之。巡检差役不能制者,郡县之官先罢而后派朝臣主之,不如此,何以查其治乱之绩?官逼民反者,招安之,治官吏之失。非官之责而民自乱,则为寇矣。寇者,身在中国而以外邦之民自居之,或欲反不为朝廷之民者,无聚何以为内?此为外者,寇不可招安明矣。以军讨之,平其乱者自为武功。”

“或曰,有官明吏循而民乱者乎?臣曰有之。淫祀也,邪魔之教也,一人犯法而举族抗朝廷之罚者也,身在中国而心在外邦者也。此等乱起,官吏有失察之失,而无失职之罪也,薄惩之。内无寇,外无民,此之谓也,以别内外也。”

“或曰,有虽为汉人,而沦落于外邦者,内耶?外耶?臣言,其在外,行于义,既归则行于仁义。仁只可用于内,此教化之义也,不可用于外,不计汉人胡人也。义行于外邦汉人,重于外邦胡人,念祖宗也。不可重于民之胡人,别内外也。”

“军之功,只可取于外,不可取于民也。盗贼州郡自治之,总于中书,查官之治乱之绩者也。有身在军而助民者,奖之劝之,不可以军功授之。”

“文在中书,武在枢密,一内一外,以天子之命而治天下也。”

“武用于外,起于众愿,天子以大义行之。或曰,似汉武帝时,天下苦用兵,而武帝攻匈奴不已,武帝以私兴兵耶?臣曰否。盖民之怨,以一时苦也,非愿从匈奴,为其奴婢也。怜民苦而用兵不已,非失天子之职者,盖远虑重于近忧者也。遗福泽于后世,而身被当世之怨,此天子之苦也。后人被武帝遗泽,当怜之,不怨之,不亦宜乎?”

“不可以外事论内,不可以内事论外,内外之别也,仁义之别也,后人当查之。”

“天子以私兴兵,或贪外邦之物者,或欲以此饰己之德者,非从于众也。此不以义兴兵,纵斩获百万,拓地千里,不为武功。民被其祸,而不得其利,人主以公器私用也。”

“人聚而为邦,为国,为天下。当邦之时,以邦别内外。当国之时,以国别内外。天下之时,以天下别内外。以小邦而心怀天下,不识时务者,失国宜也。”

“武之于外,文之于内。兵以义兴之,内政以律法绳之,以仁义行之。”

“民以争而聚,为邦,为国,为天下,柳河东一总于德,臣以为有未尽者。内外不别无以显《春秋》之义,此其未尽者。内之争一总于物,其物未分,无以显《春秋》,未尽者。”

“物可分乎?臣言物必分之,不分仁义何来?物何以分之?臣言,有物得之则存于世间,失之则不得存活,此生存之物也。有物得之则乐,则美,悦其生也,生活之物也。有物得之可治生产,省人力,此生产之物也。别此三物,则知仁义之起也。”

“上古之时,人民少而禽兽众,生存之物苦不足。人民少,为敌禽兽之害人者,克奉自卫而为群,从于智且明之长者。生存之物尚不足,争之则死,必从于能弥民争者。筚路蓝缕,跋涉于山川湖泽间,茫然不知何处去。长者教民以耕,教民以织。治田土,勤沟洫以治洪水,尝百草以辟大泽,有德于后人,此圣人也。被圣人之德,民得以生,有田土而稼穑,无灾祸而安生。耕以有谷,织以有衣,生存之物足矣。”

“收谷而有余,织衣渐繁多。谷有余而求甘味,衣繁多则务华美。人求甘味而务华美者,悦其生也,生存之物而为生活之物也。此人欲也,亦天理也,不为害,过则为害。生活之物失之不死,得之不足,争起矣。柳河东以争起而聚群,臣以为未详之,当以求生而聚为群也。生而有余,则起争端。”

“求生之时,无争也,争则死,是故圣人之世无争。圣人出焉,天下物有余,争则起矣。庄周谓‘圣人不死,大道不止’,盖因争起于圣人,无圣人则物无有余,不起争端,此其谓欤?盖其苦争,欲人离群而散于天下也。其苦争,亦感圣人之德,圣人为圣人,而非大盗也。俗儒以此非圣人,其失庄周之意乎?”

“圣人之世,天下无争也,内外之政一总于德。圣人之后,争端起矣,德不足以临天下焉。当此之时,德化仁义。以仁义治天下,盖非圣人之遗志乎?”

“仁义起于生之三物,何以起?臣言,有生产之物多,力不足不能尽其用者。有生产之物不足,力有余而生存、生活之物不足者。各取所需,所产生活、生存之物何以分?是以生产之物重耶?人力重耶?以生产之物重,则有人掠奴隶而役之,如牛马。以人力重则尽取所得,斯为盗贼者。此之轻重,必有权而安天下,仁义生焉。”

“有取人之土地、牛、犁、耕耙而治生产,所得之物宜分之。分之何以平?你情我愿也。彼你情我原之数,非我之你情我愿之数,不得已各取所需,分必不能平。不平则求能断其曲直也,朝廷由此而生。子曰,仁之一道,忠恕而已矣,得非你情我愿乎?”

“以天下之大,朝廷为一,芸芸众生,必不能人人平之,刑政生焉。是故仁本于忠恕之道,而朝廷临于万民。临万民之仁,形于制度,著于政令,以仁义之道本其行之。”

“是故,臣曰有生存、生产、生活三物,争端必起。弥争以仁义,仁义德所化者也。”

“不行仁义,曰暴。暴则乱,乱则亡,虽有挽天之术而天下终不能救之。”

“或曰,内行仁义可存万世乎?臣曰,不尽然也。盖因天下行仁义,可安内。天下之外尚有化外之邦,御外寇,弥内争之仁义之道终不能用之。”

“天道有常,不以尧存,不以舜亡,天之为天,世间万物皆在其中也。化外化内,皆天之所临也。天无偏,有德而无仁义,行仁义而求天祐之,是欲使天偏耶?天必不偏,求之终无果。子曰君子求诸己,此其谓欤?御外寇以刀兵,兴武事。此外事也,不可与内政混同,混则必有所失。天无偏,内事本于人,不本于天。可感可求之天,非天也。”

“或曰,子之谓天无偏,故有德而无仁义者。朝廷以仁义治国,是朝廷于民有偏耶?”

“臣言,朝廷实有偏也。无偏,则法度不当立,制度不当行,使民自治可也,何必有朝廷。朝廷在,则必偏,无偏无朝廷。”

“或曰,朝廷必偏,则偏于官耶?偏于民耶?”

“臣言,官为朝廷之官,朝廷何偏,官何偏,官不依朝廷之偏而对民私偏之,则失仁义之道,失其职也。朝廷之偏,不在官与民,在民与民之间耳。”

“或曰,百姓皆朝廷之民也,如何偏之?是偏贵者耶?偏贱者耶?”

“臣言,民无贵贱,以贵贱分之,朝廷之失也。天下但有为人佣作者,以其力取雇值而全活,古之力有余而生产之物不足之遗意也。以人为奴仆,别贵贱,非圣人之意也。”

“或曰,朝廷之偏不在官民之间,不在贵贱之间,偏何也?”

“臣言,朝廷之偏在势力之家与平苦之家也。何为势力之家?其所用生存、生活、生产之物,有不劳而获而取之于他人者。何谓平?自给自用而自足,凡非自产之物用之皆贸易而来者也。何谓苦?自产之物,为他人所取者。自用尚不足而奉之他人,岂不苦也?”

“朝廷之偏,在抑势力之家而偏平苦之民也。平者共之,苦者助之,朝廷之仁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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