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 我在垂拱殿上班(1 / 1)

新得酒仙封号,云雁回是哭笑不得,依他看,这完全就是那家脚店的炒作手段,这不,传得满城风雨,大家都想去那里偶遇“酒仙”或是尝尝“酒仙”品过的酒了。

终日营销炒作,这次也成了别人的广告,云雁回颇觉好笑,按下不提。

有了酒,云雁回便在开封府食堂试验菜色,准备做葡萄酒鸭和葡萄酒鸡翅,选在下午,这时候大家都在休息,没人进后厨。

其实在食堂做菜也是为了方便,这里非但总有处理好的鸡鸭,而且最近新购置了一批砂锅,质量特别好。

还是从汴京外某畿县买来的,当地人用高岭土做的砂锅,制作的过程也极其繁琐。汴京的药铺都爱用来熬药,就是因为能够最大程度保留药性。

与此相同,食物的鲜美也能被最大程度的保留,自从有酒楼率先使用后,便逐渐在汴京的大小酒楼里流行开了。

而且这砂锅保鲜性还特别好,据说冬天大年三十熬的汤,到了十五都能喝。比起其他的容器,熬出来的汤更为香浓。

云雁回取了一个砂锅待用,这砂锅保养过几次,已经十分适合炖菜了。

将洗净的鸭肉倒上葡萄酒,再加上生抽、老抽腌渍,要腌渍久一点儿,约莫大半个时辰,便可将炒锅烧热了,加葱、姜炒到出香味了,再放入鸭肉。

煸炒到鸭肉变色,倒进砂锅里,再次倒半锅葡萄酒,撒上盐,放陈皮、八角、桂皮、紫苏等。

如此用小火慢慢焖,焖到葡萄酒还剩一半了,便放些冰糖,收汁出锅。鸭肉颜色发红,饱饱地吸收了葡萄酒,混合本身的鸭肉香,与香料的味道,香气扑鼻。

云雁回尝了一块,差点泪流满面,太好吃了,妈妈,我做菜怎么这么好吃啊!

鸭肉味道浓厚,肉肥骨软,还没入口就十分诱人了。一口咬下去,更是肥嫩得不得了,鲜香细腻,带着葡萄酒和佐料的香味儿。

至于葡萄酒鸡翅又简单得多了,云雁回喜欢吃翅根,肉质比鸡腿更加活,又比翅尖肉多。翅根焯水沥干,小火煎到焦黄色,加上盐、酱油翻炒,再倒入葡萄酒烂煮入味后,大火收汁,洒上一些花椒粉。

两道菜都是咸香的,吃了容易想吃米饭,云雁回打了一碗饭,又倒了一壶葡萄酒,吃了起来,两道试验品都十分成功。

吃了几口,外间忽然进来一名年青人,穿着燕居服,面容清俊,约莫二十多岁。

这人进来后便负手左右张望,似乎在找什么。

云雁回看他有点眼熟,服饰也比较高档,想来要么是府里的官员,要么是来过这里的别的衙门的人,因后厨无人,便招呼道:“中午各厢来人议事,没剩菜,倒是我这里刚炒了两道,郎君来吃一些吧。”

虽说食堂开放的时间只有早上和午休时间,但是若有人耽误了吃饭时间,也是可以来要吃的,只要有就会供应吃饭。若是官员,还得给人家开小灶。

这青年好似愣了一下,然后走了过来,低头打量云雁回面前的菜色。

“我就吃了几口哈,在试验新菜,你可是第一个吃到的。”云雁回吃着觉得好,打算以后也列入菜谱呢,不过那时用的葡萄酒就得在市场上买了。他打量这人也不知道饭在哪,还好心地帮他盛了一碗米饭递过去。

青年沉思了一下,伸手接过了饭碗。

云雁回看他伸手,双手洁白如玉,十指修长细嫩,唯有指间有些薄茧,像是握笔磨出来的,可见是个读书人。

青年十分斯文地抓着餐具,挟了几块鸭肉吃,又吃了一块翅根,然后微微一笑,“好吃。”

“当然啦,这菜里加了葡萄酒。”云雁回颇为自得,“而且我做菜太好吃了,简直就是冰火魔厨嘛。”

青年愣了一下,虽然不解其意,但还是很礼貌地笑了笑,然后自己斟了一碗葡萄酒喝。

云雁回心里嘀咕,虽说我大方,但哥们儿你倒别人酒喝的动作要不要这么自然?

青年品了品葡萄酒,眼神一亮,“好酒。”

从他进来到现在,就说了四个字两个词,分别是好吃和好酒。

云雁回哈哈一笑,“小心后劲儿有点儿大哦。”

“香醇绵厚,这是哪里沽的酒?”青年吃了半碗,抬头问道。

云雁回随口道:“一个走街串巷的胡商那里。”

“不可能,”青年却断然说道,“虽说味道与胡商所卖的商品葡萄酒类似——不知为何我朝一直酿不出那样的味道——但是,胡商的葡萄酒都是陈酒,这壶分明是新旧,出坛不会超过一月。胡商要用当地的葡萄酿酒,而一月时间,可到不了汴京。”

云雁回:“……”

云雁回也有点呆,没想到还有人较这个真,他挠挠头,一脸天真茫然,演技一级棒,“我也不知道哦,那是不是说我走运了?”

青年却看看酒菜,又看看他,意味深长地道:“这酒,是你私酿的吧。”

云雁回惊讶得很,咬死不承认,“不是!”

但青年一脸笃定,“就是你私酿的。”

云雁回更加心惊,也不知自己是哪里穿帮了。看青年和自己无冤无仇也不像要告状的样子,反正大家算是自己人,便半委婉地承认了:“你怎么认定的呢?”

青年:“直觉。方才进开封府时,看到了葡萄成熟,有人在采摘。加上这菜是新菜,酒是新酒。”

“……”云雁回无语凝噎,人家是靠直觉的,你还能说什么呢?

云雁回只得又倒了一碗酒,伸手揽住青年的肩膀,“兄台,明人不说暗话,这就是我私酿的,不过是为了做菜调味,也不卖,你看上去人这么好,一定不会告我状吧?”又在心底补了一句,你告了老子也不承认。

青年被他揽住,有些不自然地样子,大概从未与人勾肩搭背,但也没有挣开,“嗯……”

“太好了,来,走一个。”云雁回和他碰了碰碗,一口喝完了。

青年也喝了两口,此时脸已经有些泛红,再一看云雁回还是面不改色,“你的酒量不错,你多大了?”

“虚岁十七。”云雁回答道,“对了,方才你说进来时看到葡萄熟了,你不是府里的人啊?”

“不是,我来看看。”青年说罢,又问了一个问题,“以朝廷榷曲之严,你是如何买到酒曲的?”他说着,又补充了一句,“放心,我不会坑害你。”

“我没买酒曲啊,我没资格咋买酒曲啊,”云雁回摊手,一点也不在意把法子泄露出去,“我酿酒就没用酒曲,胡商的葡萄酒和我们的不一样,也是因为没放酒曲啊。葡萄酒之所以是葡萄酒,那是用葡萄酿酒,放了酒曲葡萄酒成作配的了。”

“竟是这样?”青年沉吟道,“有道理……”

“嗳,哥们儿,”云雁回言语之间,已经默默把称呼从郎君变成了兄台再到哥们儿,“你不是府里的,那是哪个衙门的啊?大理寺?刑部?”这都是最常和开封府打交道的部门了。

青年:“垂拱殿。”

云雁回:“视朝的地方啊,你是侍卫亲军?”

青年尚未说话,这时外间又进来一名中年男子,面白无须,团团嫩嫩,躬身用公鸭嗓说道:“官家,开封府通判求见。”

云雁回:“……………………”

……妈的!!

为什么觉得这人眼熟呢?因为每年元宵人家出来与民同乐都能远远看上一眼!

为什么自称在垂拱殿上班呢?因为每天在那儿处理政务啊!

为什么,为什么就没有早点认出来呢……

云雁回心里有个小人儿,已经哭晕在厨房。

“嗯,去堂上。”仁宗放下酒碗,负手走了出去,走到门口,回头笑了一下,“小孩,这次我就不记你的名字了,功过相抵。”

不记名字,无奖无罚。

大概是他献食有功,但酿酒犯法,还管官家叫哥们儿,才有了个功过相抵……这也太刺激了!

云雁回鹌鹑状道:“谢官家。”

……

仁宗走了,还剩下半壶残酒,两碟剩菜,云雁回也没心情吃了,走出后厨,只见厨子、打杂的跪了满地,都是腿软来不及爬起来的。

当初进献菜肴都把大家兴奋得几夜没睡好了,更何况是仁宗突然惊现开封府,差点把他们吓得心脏都要吐出来了。

云雁回顿时觉得自己心理素质还可以了,嘀咕道:“难怪人就这么进了后厨,一个招呼的也没有……”

众人纷纷爬了起来,“雁哥儿,怎么样啊?官家在里面看了那么久,是不是哪里没打扫干净?”

“不知道,我也跪半天了,不敢看。”就那样的情形,云雁回哪敢说实话,让人知道他对官家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还得了?

“我说,官家怎么会突然微服来开封府?这不正常啊!”要么云雁回怎么也没想到这人居然是仁宗呢,没事不在宫里好好坐着,在包拯不在的情况下来开封府,何止是不正常,是太不正常了!

大家面面相觑,半晌,有人才吞吞吐吐说了所有人共同的心声:“难,难道……是包少尹出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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