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二章 冲突(1 / 1)

“我是该尊称你一句伯父,还是唤你白狼?”庄林最先打破了两人之间的沉默,语调平和的说道。

“那你呢?我是应该叫你药王,还是庄林?”白狼并没有回答他,反而是反问了他一句。

“药王,已经是过去式了,在这个世界上,早已经没有药王这个人了,现在的我,叫做庄林。”庄林缓缓的摇了摇头,脸上的神色有些落寞,缓声说道。

“佣兵世界中最炙手可热,让所有国家都为之动容的天才鬼医,只为了一个虚无缥缈的承诺,就在他人生最辉煌的时刻,选择离开佣兵世界?”白狼撇了撇嘴,鼻腔内哼了一声。

“在我的记忆里面,当年的白狼,曾经为了一个承诺,血染长袍,追杀豺狗三千里,最后带豺狗的脑袋回到朋友的墓前,守墓三年,你我本是同一类人,你又何必这般损我呢?”庄林的神色平淡,像是在回忆着什么。

“虽然狼王和狼头都很欣赏你,但是我不希望,我的女儿跟你在一起。”白狼直言不讳,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给我一个理由。”庄林丝毫不作退让,向前走了两步,望着白狼,一字一句的说道。

“因为你曾经是雇佣兵,因为你是雇佣兵世界中的天才鬼医,即便是你收枪了,但还是会有无数人,无数个组织惦记着你,我不愿意看到,我的女儿跟着你,过那种提心吊胆的日子。”白狼眯着眼睛,开口说道。

庄林沉默了,白狼说的没有错,他虽然已经收枪了,但他那超凡的医术,还是会让很多人,很多组织惦记,他们会想方设法,让自己为他们服务,如果楚婉跟着自己,那些人,免不得会打楚婉的主意。

“离开她吧,对你,对她来说,都好。”

“如果我说不呢?”庄林猛的抬起头来,那双深邃的眸子中,闪烁着灼灼的光泽,他就那么眯着眼睛,望着白狼,丝毫没有退缩的想法,在他的字典里面,从来没有放弃这个词。

“我知道,你的个人能力很强,但你要记住,这是在华夏,这是在鲁省,在这里,不是靠着你的拳头够硬,就可以为所欲为的,如果你不主动放弃的话,我会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放逐你。”白狼的眸子中,寒光闪烁,冷冷的说道。

放逐,一个存在于地下世界的词语,如今从白狼的口中说出来,多少有些不伦不类,但是庄林知道,眼前这个男人,有放逐顶尖强者的能力,因为他是白狼,上一代恶狼中,实力堪比狼王的存在。

白狼够强,堪比上代狼王,如果是刚刚回到华夏的那个时候,对上这个上一代的顶尖强者,庄林也没有太大的把握,但是如今,真的交手的话,他有十足的把握,馈压白狼。

白狼强归强,他在地下世界中,也有不错的人脉,但是想要放逐庄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最起码,佣兵世界中,那些曾欠下庄林恩情的顶尖强者,绝对不会答应。

“你是楚婉的父亲,我敬你,但是,如果你想要拿着长辈的架子来压我,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我句不好听的话,想要放逐我,代价会很大。”庄林摊了摊手,淡淡的说道。

“我说药王,这天底下,可没有哪个女婿像你一样,头一次见老丈人,就跟老丈人掐架的。”庄林的话音刚落,门口处传来一个戏谑的声音。

本来还在那里瞪眼的两个人,齐刷刷的朝着门口处望去,就在他们的目光中,一个黑影缓步走了进来,小平头,年龄不超过二十一二岁,那张英俊的脸庞上,带着迷醉的笑容。

龙狼?

当看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庄林的脑海里,第一时间里闪过这个名字,直觉告诉他,这人,应该就是他等待了许久的龙狼了。

“龙狼,不要以为,你救了我家闺女一次,我就可以容忍你那臭嘴,在我没有生气之前,你最好立刻消失在我的眼前,不然的话,我不介意动手扯烂你的臭嘴。”白狼恶狠狠的瞪着龙狼,冷声骂道。

只是对于他的威胁,龙狼压根不感冒,脸上的笑容依旧,大咧咧的走了进来,眯着眼睛,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斜着脑袋瞅着两个人,那样子,整一副纨绔。

“大叔,你都这把年纪了,还是不要动怒了,动怒的话,对身体不好。你家闺女,都跟这家伙生米煮成熟饭了,就算是你不承认他这个女婿,但你闺女肚子里的娃娃,终究还是他的种。”

庄林发现,龙狼这家伙的嘴的却很丑,而且还很欠扁,他开个玩笑不打紧,但这种事情,是随便能开玩笑的吗,关键是,如果白狼真的信以为真了,那还不找自己拼命啊。

“什么?小婉怀孕了?”白狼似乎是被戳到了屁股,整个人跳将起来,吹胡子瞪眼睛,全然没有了丁点高手的风范。

庄林脑门上一阵的冒冷汗,果然是有其女必有其父啊,龙狼胡诌的话,白狼竟然也相信了。

“庄林,你个混蛋,你竟然能够做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情来,我……”

我冤枉啊,我对你家闺女,可什么也没有做呢,顶多就是准备做的时候,被你给搅了好事。

庄林只觉得此时的自己,真的比窦娥还要冤。

楼下的动静不小,尤其是白狼和龙狼的大嗓门,楼上的人都听得清楚。

楚婉的卧室内,牛仔短裤,布衫的孔庆华,坐在床边上,一双美目,望着正在换衣服的楚婉,在听到下面的动静后,她是几番张嘴,但最后还是没有开口,欲言又止。

楼下的那个庄林,她也曾见到过的,就在医学部的小礼堂内。

如果庄林只是一个人参加的话,或许她还不会注意到这个人的存在,但是庄林以林浣舞伴的身份出现,自然会引起所有人的注意,同样也引起了她的好奇心。

林浣的才情和美貌,不说在医学部了,就算是放在整个上层圈子里面,那也是少有人能够相比的,至于她的家世,更是显赫一时,这几乎是所有男人心中的完美情人。

这个几近完美的女人,是极为骄傲的,或者说,她的眼光很高,追求她的俊男才子不知道有多少,但只从始至终,也不见她跟哪个男人有过较为亲密的往来。

因此,当林浣身边出现了一个男人时,孔庆华难免会对这个男人,产生些好奇,因此,再次见到庄林时,孔庆华一眼便认出了他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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