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你,定金芳雄先生,在20分钟前,就被搜查一课的警官们找上门来,要你协助调查。”
“从那时开始,你就一直处于警方的视野之下,根本没机会做什么小动作。”
“也就是说...”
“从你杀害蓝泽多惠小姐开始,到被目暮警部的部下找到之前,你最多只有不超过10分钟的时间,可以自由活动。”
“目暮警部率队在附近埋伏,又因为听到呼救声而突然对商场进行封锁,这些对你来说,都是完全无法预料的意外。”
“恐怕你自己都没有预料到,警方会这么快找上门来吧?”
“在这短短10分钟时间里,你真的能把,或者说能想到要尽快把凶器、血衣这些证据处理干净吗?”
林新一目光如炬地望了过来。
可定金芳雄的表情仍旧没有变化。
现在众人将怀疑的目光死死地钉在他的身上,他的嫌疑几乎是已经洗不清了。
所以他干脆不留一点掩饰:
“警方说话不是得讲证据么?”
“既然警官你提到了什么凶器、血衣,那就请把它们找出来吧。”
“哦,对了...”
定金芳雄很有要反客为主的意思:
“就算真的找到了什么凶器和血衣。”
“你们又怎么能证明,这些东西就是我的呢?”
“这...”林新一眉头一皱:
的确,他最担心的就是这一点。
因为柯南和毛利大叔闹出的意外,凶手在作案后没多久就被警方堵在了现场。
凶手的确没时间仔细处理物证。
但他却有时间丢弃物证:
除非这家伙傻到把凶器和血衣藏到自己办公室,否则警方就算在这商场里找到了凶手遗弃的物证,也没法证明他就是凶手。
毕竟,凶器和血衣上又没写名字,怎么能证明就是定金芳雄丢的。
如果他行凶时戴了手套,那凶器上就不会有他的指纹。
衣服上或许能找到他身上的皮屑,但这一点却不能保证绝对成功。
因为皮屑是从皮肤上掉下来的,所以不难理解,只有秋衣、内裤、衬衫等和皮肤直接接触的贴身衣物,才容易沾染到皮肤脱落的皮屑。
而今天天气寒冷,凶手作案时肯定穿着外套。
如果是外套的话,一般只有袖口、衣领这种有机会和皮肤发生摩擦的部位,才能顺利地检出皮屑。
如果他穿的再是那种挨不着脖子的无领外套,然后再用手套垫着腕口,不让袖口和腕部皮肤接触,那...
想从那件外套上找到凶手遗留的皮屑,可就没那么容易了。
只能祈祷凶手发质不好,多掉点头皮屑和头发到外套上。
而相比于外套,最有希望成为证据的还是手套。
因为手套肯定会和皮肤直接接触,内侧很容易就能找到凶手遗留下的皮屑和毛发。
但问题是:
手套里面能找到凶手的皮屑,外面却不一定沾到了死者的血。
只要定金芳雄小心一点把手套和凶器、血衣分开丢弃,那即便警方找到了这只手套,也没法证明戴过这手套的他是杀人凶手。
“这家伙...”
林新一看了看定金芳雄那平静如水的脸。
定金芳雄能表现得如此镇定、自信,显然是对他心中担心的那些破绽,都有所了解和准备。
看来这家伙平时没少读书看报,对鉴识课和科搜研的那些科学鉴定手段都极为了解。
估计至少有二十集《今日说法》的功力。
还兼修一季以上的《科搜研之女》。
实力不容小觑啊。
“情况有些麻烦了。”
林新一眉头微蹙,但神情仍旧自然。
因为越是这种情势不利的时候,警方就越不能在犯罪嫌疑人面前露怯。
他始终保持着那种镇定自若,不为所动的姿态。
但定金芳雄却并没有被吓到。
他的神态还是那般平静:
“警官,既然你们都把我押到这里。”
“那请拿出你们所说的证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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