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我吃不掉,但是另外三个,我可以。”似乎看出了张潮的疑惑,墨菲特连比划带解释终于让张潮明白了他为什么能吃掉几乎不可损坏的神器的。
神器的强大当然是毋庸置疑的,别说墨菲特了,就算比墨菲特更强大的远古巨龙在长达一天一夜的战斗中也没能损伤其分毫。
但是大地属性的力量最擅长同化。
比如说叶落归根落叶在落入泥土中后,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快就会与泥土融为一体,不仅是落叶如此,万事万物最终都将落于大地化作一抔黄土,大地的同化能力由此可见一斑。
而这三件神器还都属于大地属性的神器,作为土元素位面的元素生物,熔岩巨兽虽然几乎与其他任何元素绝缘,但在元素亲和力上甚至比大地之神这种屹立在神位之上的存在都不差分毫。
再加上那三件神器早已耗尽了所有的神力,如今只剩下了空壳子,三重因素作用之下能够被墨菲特直接“吃掉”同化也并非一件难以想象之事。
“但是我的朋友,你要警惕这些神器的主人,他是很强大的神祇,那绝对是能够轻松将你抹杀掉的存在。”张潮决定离开了,离开之前他警告墨菲特道。
“感谢你的提醒,我的朋友,长老曾经警告过我们外面世界的人无比奸诈狡猾,但是现在看来似乎也并不全都是如此。你放心,只要进了我的肚子,就算它是神器也将再无法传出一丝半点的气息,况且我们的伪装是你们这个世界的生物很难理解的。倒是你,按你所说,确实令人担忧。”
张潮挥了挥手:“放心吧我的朋友,我同样拥有解决这件事的办法。既然如此,我还有其他事情要做,等我做完我会回来找你的。”
墨菲特摆了摆手:“再见我的朋友,我......也有些困了。”
他说着一头栽落在地,立刻就仿佛一座大山扎根在了地上,不多时便真就再无半点气息传来犹如死物一般了。
大地中凭空出现了一座山川,这倒是挺惊悚的一件事,张潮相信不久之后,这样的神迹定然会引发一场轩然大波。
他简单清理了下四周的痕迹,将三件神器收入了补给袋,又从远古巨龙的尸体中取来了如同琥珀色宝石一般的古血结晶,便一脚踏在了骸骨巨龙的头颅之上,驱使他向着远方飞去。
远古巨龙的尸体和骸骨巨龙这种死尸都可以收入锤石深渊恐惧皮肤附带的引魂灯里,倒也不影响他的行动,毕竟在日后若是自己的实力再强上那么一些,将远古巨龙的尸体祭炼成不死巨龙也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
只可惜没了灵魂,就算他再强也不可能重现这头远古巨龙全盛时期的可怕了。
如今的骸骨巨龙变得越发狰狞了,尽管体型没有变大,但是身上生出了无数骨刺,看上去显得极为狰狞而又精悍有力。
他现在打算找个地方休息一下然后再等待传送术的冷却。
总而言之,这一次他终究还是赚大发了,不仅得到了一个金牌打手,还荣获三件神器,另外还得到了远古巨龙的整具尸体外加龙族古血。
金牌打手自然不用多提,半步传奇的实力比起巅峰状态下的他也顶多差上一头,而三件神器都是风暴属性的,对于张潮将御风剑术推演到新的极致用处颇大。
至于远古巨龙的古血,回去之后他抽时间将之炼化,极有可能将自己天空龙的血脉浓度提升到和远古巨龙一个层次,到时他的实力很有可能更进一步达到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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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两个月便已经过去。
当红红的太阳从戈壁滩落下的时候,一支支商队从四面八方骑着马和骆驼抵达了那座雄伟的城市。
而罗德大公与张潮所处的商队同样就在此列。
当张潮返回米诺斯城之后不久,罗德大公便接收到了来自恕瑞玛皇帝阿兹尔的邀请,飞升仪式准备在即,只需要几个月的时间便要开启,所以阿兹尔便广邀各地的领主前去朝拜。
很明显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很多贵族领主们都有被送往帝都的兄弟,子嗣,他们很了解自己的亲人们常年都处于一种半监禁的状态,属于明面上的外交人员与实际上的质子身份。
这对于他们本身已经属于一种牵制了,若是连他们自己都被软禁在帝都,他们的领地群龙无首,恕瑞玛要想发难随便找个罪名便肯定是势如破竹,轻松就能将之攻陷。
所以原本罗德大公并不想亲自前来,但是碍不住泽拉斯的强烈要求加再三保证,他声称自己已经控制住了局势,只要阿兹尔敢进行飞升仪式必将迎来惨痛失败,到时候帝都局势难控,需要罗德大公的帮助。
所以罗德大公权衡再三还是决定亲自出马,毕竟他们这一次只要阻止了阿兹尔的飞升仪式,到时候有皇后与太子的里应外合,他们几乎不会面临任何危险。
而且这一次的计划原本便十分完备,他亲自出马还可以与自己的妹妹好好商量一下计划的细节,到时候自己还能主持大局,若是侄子年幼,在阿兹尔驾崩之后,说不准自己也有希望问鼎恕瑞玛帝国的宝座。
当然他知道这种可能是非常小的,但最起码一个摄政王的位置是跑不了的,这对于他而言简直是如同罂粟一般的诱惑。
所以最终罗德大公还是决定亲自前往帝都,以一种非常正式的官方名义,张潮自然也随同而行,他这些天都将时间花在融合古血上,这是个水磨工夫,两个月的时间看似长,但进展实在有限。
叮咚的驼铃声悠扬,唱着来自罗德音乐的马夫拉响了罗德特有的小风琴,唱着动人的情歌吸引着路上各色人物的侧目,那些走南闯北很开放的女人们向其抛着媚眼,她们并不介意和这样一个男人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止步于肉体与金钱之间的关系。
恕瑞玛作为帝都是恕瑞玛帝国当之无愧的第一大城,它就像一朵盛开在沙漠中的白莲花,以富饶美丽而闻名于整个世间。
这里是整个恕瑞玛最富裕的地方,可以毫不犹豫地说就是这里街上的一个闲汉都要比一些穷乡僻壤的男爵富有得多,四通八达的商路是整个大沙漠中唯一也是最近的陆路交通方式。
至于海路,由于风暴的肆虐以及造船技术的落后,此时还远未取代陆路交通成为主流,目前只适用于一些小宗货物的交易。
由于富裕以及法律的特殊庇护,恕瑞玛人很骄傲也很自矜,就算他们明面上的身份远低于领主们,但他们仍然高傲地扬着自己的头颅。
就像生在帝都仿佛就可以高人一等似的,而实际上也确实是这样,恕瑞玛城寸土寸金,就算是最普通的无赖闲汉,只要有那么一亩三寸地照样可以日进斗金。
这一点张潮从客栈小厮看似恭敬实则傲然的态度中就能看出端倪,这是个雄立当世,连北方的大国弗雷尔卓德都被他们视为荒芜的蛮夷的城市。
作为一个沟通东西南北枢纽的货运站,恕瑞玛将来自西方的战马,牛羊,黄金,白银还有珠玉玛瑙加工包装成各种各样的稀世奇珍然后再贩买到东方换取大量的粮食,布帛,铁器……它将廉价收购种植的粮食卖往北方的苦寒之地,换取弗雷尔卓德人猎捕的白熊毛皮,鲸兽獠牙……它将丰厚的藏书以南方人的印刷技术复印成多份,以恕瑞玛人的价值观推行到整个世界。
ps:说说昨天断更的事,因为女朋友急性肠胃炎住院了,我跟着跑前跑后一直忙到半夜才趴着眯了一会儿,结果半夜又开始疼又开始折腾......心累。
万分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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