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潮走了,走得潇洒,走得旁若无人,大摇大摆,他从人群中穿过,那些人立刻如同见鬼了一般纷纷向两旁自发地让开了,没有人愿意招惹这样一个神鬼厌憎,偏偏实力还如此强大的纨绔之辈。
因为这样的人的行事作风实在是太难揣测,你永远无法按照正常思维来推断一个纨绔的思维模式,最起码正常人绝不会因为几句侮辱之词,就敢在恕瑞玛当街杀人。
森穆特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脸上带着傲然之色,就像一个真正的忠仆在为能跟在张潮身后而感到骄傲,他已经被张潮彻底折服了。
起先他忠诚于罗德大公,现在他同样如此,只是在他的心底,张潮的地位正在渐渐地提高。
有人不禁暗地里啐道:“真是不知廉耻,堂堂一位史诗居然甘心为人奴仆......还洋洋自得,真是史诗之耻。”
森穆特权当没听到,原本按照他现在的性情,若那人说的是别的,他肯定是要含怒出手的,但那人这么说他不仅不生气,反而还有一种洋洋自得的感觉。
呵呵——你们又岂知这位阁下根本就不是寻常的史诗,能当他的奴仆,怕是你们这辈子想都不敢想的至高荣耀。
德古将军没有阻拦他们,也没有再请求援兵,就这样眼睁睁地望着两人一前一后地离去了,他抚摸着手中残损的长矛,片刻后叹了一口气,带着从地上爬起的城卫军们离开了。
诚然,正如张潮同森穆特所说,死的只是一个分封领主的儿子,这是他们贵族间的争斗,无关于帝王,也就同样无关于他们这些帝王的鹰犬,为了这样一个人,请动那些手头各自有着各自事务的更强者们有些亏。
况且对方一直没有真正杀伤恕瑞玛人,尽管这仍然有损于恕瑞玛的威严,但是却并不算太严重,起码没有严重到他们可以付出铲除这样一个层次的天才的代价。
起码在这个天才答应参加皇朝试,有可能为恕瑞玛皇朝所用的前提下。
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也拦不住他,只能任由他离开。
马库斯面色阴冷,但他也不是鲁莽之辈,决心在皇朝试纠结好友,散布张潮狂妄之言,从而以多凌寡的他,自然不想在这个时候再招惹张潮。
只有他一众追随者面如死灰,他们都是各地的英豪,却没想到在这里,先是被马库斯收服,又接连遭受心灵上的重创,他们觉得好累好心塞。
黑人追随者喃喃自语:“可恶,为什么我不能像他一样……不过是仗着一个好出身罢了,否则以我的能力,现在早就已经成就史诗了!”
恕瑞玛,皇宫
阿兹尔听着德古的汇报,脸上渐渐浮现出了一丝冷笑。
“罗德大公的侄子……”
德古恭敬道:“陛下,这件事我们是否还要追究?”
“不必了,既然他选择参加皇朝试,那便迟早会为我所用。”
德古有些诧异:“陛下,臣观此人实力虽强,但处事太过嚣张,为人又无比自傲,不堪大用。”
“呵呵,你真觉得如此吗?罗德大公之所以会把他带到恕瑞玛,而不是他更亲近的儿女,已经足以说明他对自己这个侄儿的忌惮了。”
“几十年来不啼也不鸣,直到如今才将自己的实力显露出来,这份隐忍绝不是无脑之辈所能做到的。”
德古面色微变:“那此人倒是危险得很,若是不可掌控,不如尽早除掉。”
阿兹尔摆了摆手,眼神中满是睥睨与霸气:“这都是小事,这世上还没朕驾驭不了的人,若他听话便罢,朕能许他罗德大公之位,若他不听话的话……灭其也不过是反手之间。”
德古叹服:“陛下英明。”
阿兹尔摆了摆手:“我让你安排的都安排好了吗?”
德古脸色微冷,杀气腾腾道:“一切准备就绪,只要您一声令下,保准四方大公一个都跑不了!”
阿兹尔笑了笑:“别说的这么狠毒,我只是觉得这恕瑞玛更加富饶,也更适合四位尊贵的大公居住,不是吗?”
四大城防军的统领都是他的心腹,这些人与他之间的关系就好比家臣与家主之间的关系,无比紧密。
所以他没有什么好对他隐瞒的。
德古走出宫殿的大门,天空的星星很美,今天有一颗格外灿烂,他觉得这颗星星就象征着自己热爱的国度。
“恕瑞玛~一个美丽的国度,就像天上的星星。”
德古咏叹着诗词,这样的诗或许用中文来讲太过简陋了,但是正符合恕瑞玛语言的格律,每一个尾音都压着韵律,听起来格外有意思。
他现在无比坚信恕瑞玛能够永存于世,万世不朽。
……
张潮坐在馆驿的边上,对着明月独酌,按理说他的心情应当很好,空怀强大实力若是不显摆显摆,其实无异于锦衣夜行。
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张潮感觉心情并不好,在一群将死之人面前装逼,这没有意义。
繁华的恕瑞玛,象征文明的帝国就这样陨落在他的面前,这让他没来由地就会想到传说中的五胡乱中华,那些后世文明国度的先辈如今还被称作北方的蛮族,穿着兽皮互相打仗。
想到这里他感觉有些烦躁,又因为好多年没有见到彦和家里人了,不免有些思念,还有炙心,没了她睡起觉来总是感觉有些不自在,还有就是繁星,还不知道她找不到自己会有多担心呢。
千里共婵娟在这个世界里是不适用的,因为就连月亮也很显著地拥有许多不同之处,比如符文之地的满月一向是在月初,而永生大陆干脆就没有月亮。
想到这里,他越发归心似箭,游子在外漂泊也是会感觉累的。
“阁下,我能进来吗?”森穆特的声音在门外响起,自从今天白天的事情之后,他对张潮的崇拜渐渐压倒了恐惧,时不时就想来找他聊聊,请教一些修炼上的小问题。
“进来吧,前提是你带了好酒。”
森穆特大笑着走了进来,他虽然敬重张潮,但已不像以前那样谨小慎微,他的性格已经彻底地改变了,尽管有些刻意的成分,但日积月累,终究会成为习惯。
这一夜,酒香没有断过;这一夜笑声也没有停过,酒总能拉近人的距离,起码张潮就能感觉出这个叫森穆特的人本质并不坏,虽然称不上是朋友,但也不至于让他厌烦到连句话都不相同他讲的地步。
“阁下,我给你唱首我们家乡的歌!”森穆特醺醺然了,他打开窗户,以一种自己从未展现过的方式取来了一副手风琴,唱响了一首来自他故乡的情歌。
张潮高声大笑,因为醉了,所以他也没注意两个大男人唱情歌有什么不妥,鼓掌道:“好听。”
“阁下也来一首吧!”森穆特拍着手将手拉风琴递给了张潮。
张潮摆了摆手:“我不用这个,我也唱一首我故乡的歌吧......”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千里共婵娟。”
“好听!它的名字叫什么?”
“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
第二天清晨,张潮也没有醒来,他已经把自己绷紧很久了,现在他想放松一下,然后到皇朝试开始的时候,来一场真正的一鸣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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