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当王炜到在自己说出三百万字时薛炳愣神,也觉得在情理之中。薛炳因为自己的失态有些不好意思道:“不好意思,王先生。”“没关系,薛编辑你先稿吧。”王炜笑道。
薛炳拿起稿子,开始翻阅起来,结果这一不要紧,竟然忘记了此时还在和王炜这个稿子的作者正在谈生意呢。
直到坐在一边的王炜开口询问,才恢复过来,“薛编辑,怎么样,稿子质量还好吧。”“啊,啊,不好意思啊,王先生,作为一个武侠小说编辑,我已经形成了一种职业习惯,一见到好的稿子就忍不住下去。”“没关系。”王炜笑着说道,因为王炜知道,大唐双龙传格局宏大,情节起伏,因此开头大部分是伏笔,而随着情节的展开,后面的内容会越来越精彩。所以对于薛炳的入神忽略自己也没在意。
薛炳从书中恢复过来后,数了数稿纸页数,大致算了算,已经肯定王炜先前说的三百万字至少不多,想来应该是王炜只计算了字数,没算标点。
“王先生真是少年奇才,书稿内容不仅是引人入胜,而且写稿速度之快,恐怕只有香港那位一周能写七天的先生才能比拟。”薛炳发自内心的感叹道。
王炜听了薛炳的话,知道薛炳说的先生正是香港四大才子之一的倪匡,对于这位老前辈王炜是非常的喜欢的。其人风趣幽默。古怪,且兴趣十分广泛,常常奇思妙想,蹦出许多古怪想法,曾在跳蚤身上感叹出人生命的脆弱。
而且人生阅历丰富,十六岁进入华东革命大学进修三个月,随后参加过解放军,当过公安干警,参与过土改,治河工程,开过荒,最后因为“破坏公共交通设施”(为方便个人取暖,利用严冬冰封河道,将一座木桥拆毁充作烧火木柴)被怀疑为“反革命”,接受隔离调查。
在这之后,也就是在957年,倪匡伪造多种公章、证件、介绍信由nmg“畏罪潜逃”至广州,七月间“叛逃”偷渡至澳门再逃进英控香港。从此,因“负罪逃犯”身份再也没有回过神州大陆。
其人才华横溢,自一九五七年由内地来港后,写了三十年,一个星期写足七天,每天写数万字。最令人称奇的,是他可以写三十年而灵感不断,题材不尽,且是畅销的保证。并曾同时供给八家杂志,出版社供过稿,江湖中人更戏称他为“袋装书大帝”。出版界流传一个笑话:即使倪匡写的是无字天书,也会迅速售清。充其量下次购买倪匡作品时,清楚是不是无字天书续集罢了!在香港,纯以写稿而致“富”的作家甚少,倪匡是其中之一。
倪匡是最多产、多样化的作家,他自称“自有人类以来,汉字写得最多的人”。其实这只是倪匡自谦,这句话中的“汉”字大可删去。古今中外,倪匡唯一可能的对手,只有西方科幻大师艾西莫夫。然而艾大师的英文多是由打字机或文字处理机打出来的,所以这句话绝无人能找到反证。)倪匡也是最有职业道德的专业作家,他从不拖稿、欠稿(早期写得太快,写完后还故意搁几天再交稿)。但稿费、版税奇高,并有两大原则:请先付钱;货出不改(小说绝对不准人改,剧本如何改则绝不过问)。
倪匡生瓶有三大爱好,烟,酒,女人。
曾有过三十五年的烟龄,最高记录一天四到五包(刷牙时都不停——刷左边牙齿时香烟咬在右边;刷右边时咬在左边)。直到有一天,忽然听到上帝的声音说了几遍:“你可以不抽烟了!”从此就再也不抽了。(上帝的意思倪匡想了一下子才弄懂,所谓“可以不抽烟”,是指上帝加诸自己的三十五年“烟刑”已满。)
以前一天至少可以喝一公升xo。最近,他宣布了“戒酒”,但定义是酒可以照饮,不过不要饮醉。如今可喝可不喝,但仍认为酒是一种最好的“抗忧郁剂”。
最欣赏柔顺听话的女人,当然外在美也很重要。《鹿鼎记》中的双儿是倪匡心目中完美妻子的典型。
听薛炳将自己跟自己十分喜欢的作家倪匡相提并论,王炜不置可否的笑了笑道“薛编辑说笑了。”薛炳收起稿子,笑着从皮夹中拿出两万元的新台币道:“王先生,我今天来的时候不知道您有这么多存稿,所以钱带的不够,这两万块钱你先拿着,剩下的钱出版社可以随后打进你的账户,只是不知道王先生您在哪个银行开的户。”
听薛炳说直接把钱打进账户,王炜点了点头笑道:“这样也好。”说着王炜给薛炳写了个台湾银行的账号,这是前几天王炜与林凤娇一起去台湾银行开的户。之所以选择在台湾银行开户,是因为在这个时候台湾银行算的上是台湾本土最大的银行。
双方交接完之后,薛炳便拿着稿子兴冲冲的回到了出版社,薛炳相信,凭着这本大唐双龙传,自己在出版社的地位会更上一层楼,说不定还能弄个主编来。
薛炳走后,本来坐在王炜身边一直没出声的林凤骄,突然冲到王炜跟前,用手捧着王炜的脸,一动不动的打量着。“凤姐,你这是在干什么?”王炜被林凤骄这突如其来的举动弄的不明所以。
“阿炜,你告诉姐,这些都是真的么,你的稿子真的有那么值钱?”林凤骄感觉自己像是在梦中一样,从小到大林凤骄还没见过这么多钱。而此时的王炜凭着这一叠纸就换来了这么钱,而且好像这只是一部分。
“不是在做梦,姐,你要相信我,以后会让你们过上好日子的,这些只是一个开端。”“阿炜,可是我怎么也不能相信这是真的,好像是天上掉馅饼一样。”听了林凤骄的话后。
王炜感觉自己的心微微有些心痛,声音变得温柔道:“这是真的,姐,不信你可以在自己腿上轻轻掐一下,如果疼的话,就代表这不是梦。”“哦对啊。”林凤骄说着将手从王炜的脸蛋上放下,狠狠一掐,只见王炜那张还算英俊的脸瞬间扭曲,接着就听到一声歇斯底里的喊叫声。
“啊···凤姐你掐到我了。”“啊,是么?一样的,你能感觉到疼,那说明这就不是在做梦。”说着林凤骄以王炜生平所见的最快的速度从桌子上将两万块钱装进自己的包里。
王炜知道自己被林凤骄耍了,老羞成怒的瞪着林凤骄:“凤姐,你掐我这件事我可以不做计较,但你必须得答应一件事情。不然的话,哼哼···。”
“你要我答应什么是啊”林凤骄一脸可怜兮兮的的表情道,“恩,今天必须得跟我去西门町给你买两件衣服,不然的话,哼哼,我可就要休妻了啊。”
“找打。”林凤骄举起粉拳朝着王炜砸过来,王炜赶紧躲避。
接下来的整个下午的时间,王炜与林凤骄两人全部泡在西门町买衣服,直到很晚才回家,回家时,两人累的如同两匹过了气的马一样。
想着那天发生的种种,林凤骄到现在还有种做梦的感觉。王炜了林凤骄一眼之后,突然一个念头在脑海里升起,着林凤娇说道:“凤骄姐,你喜欢听歌么?”“喜欢啊,怎么了。”
“我刚写了一首歌送给你,你听听,喜欢不?”“你?”林凤娇一脸不相信道。“恩,是啊。”说完王炜跑到里屋取出自己前几天去琴行买的木吉他。“你不是前几天才刚买的吉他么,这才几天,你说你自己能写歌?”
“对于天才来说,这算什么。”“你就吹吧。”王炜没有多做解释,而是拨了拨琴弦。
然后着林凤娇,一脸深情的唱到:
只是因为在人群中多了你一眼
再也没能忘掉你容颜
梦想着偶然能有一天再相见
从此我开始孤单思念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今生的爱情故事不会再改变
宁愿用这一生等你发现
我一直在你身旁从未走远
王炜的声音虽然有些童音,但却丝毫不影响歌曲传出的效果。随着歌声的传出,林凤娇眼睛湿润了,随着传奇的旋律,林凤骄感觉自己跟王炜仿佛前世就是恋人一般,今生的相遇只为再续前世情缘,林凤骄缓缓的闭上眼睛,仿佛见前世的自己与王炜在一次擦肩而过之后,开始思念对方,最后结为连理的场景。
想你时你在天边
想你时你在眼前
想你时你在脑海
想你时你在心田
宁愿相信我们前世有约
王炜开始不断的重复着**部分,林凤骄也不由自主的随着王炜开始小声的哼唱起来。
曲声渐渐落下,林凤骄也渐渐从传奇中清醒过来。
林凤骄深深的了王炜一眼,心中暗自决定道,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身后都有一个默默奉献的女人,我愿意永远站在你的身后,做你那个默默奉献的女人。
王炜在拨出最后一个音符后,着林凤骄道:“凤姐,这首歌送给你,喜欢么。”“恩,喜欢。”
“凤姐,你想唱歌么?”“我?能唱歌么?”“肯定能啊”“只要你愿意。”“可是我想又有什么用啊。”林凤骄听到林凤骄说愿意唱歌,王炜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道:“只要你愿意,其他事情就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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