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他喜欢规规矩矩的女孩
顾瞳瞳放下奶茶,揉了揉她那头绿色的假发,笑得有点勉强:“你也喜欢他?”
“当然啊!谁不喜欢他!”叶乐珊一惊一乍地说,忽然想起什么,又蔫了下来,“可是我不是他喜欢的类型,要不然,老娘一定豁出去拼一拼!”
顾瞳瞳心里咯噔一下,“他喜欢什么类型的?”
叶乐珊扫兴地呼了一声:“就是那种规规矩矩的大家闺秀呗!”
“你怎么知道他喜欢大家闺秀啊?”顾瞳瞳拿起奶茶抿了一口,脸上没了笑容。
叶乐珊没有注意到顾瞳瞳的变化,趴在桌子上百无聊赖地划拉着奶茶杯里的勺子,“因为他的前女友就是大家闺秀啊。”
想起那天夜晚他对自己嫌弃的眼神,顾瞳瞳好像明白了什么,她垂眸掩去眼中的暗淡,咬了咬红唇,露出倔强的笑:“珊珊,下个月生日,你想要什么礼物?”
叶乐珊抬眼看她,像是在思考。
顾瞳瞳笑笑,继续道:“你不缺钱,送什么贵重的东西你也不见得能看得上,要不,我把他送给你,让他陪你过生日?”
顾瞳瞳的眼睛狡猾地往窗外的苏煜身上溜了溜。
叶乐珊当她开玩笑呢,煞有介事地迎合她:“好啊,那我们‘山芋’夫妇就先在这里谢谢你了!”
顾瞳瞳明白叶乐珊的态度,笑了笑没说话,十五岁的她,勇敢又大胆,即使知道闺蜜和自己喜欢同一个人,即使自己不是他喜欢的类型,也敢坦然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
她要把自己和叶乐珊放在苏煜的面前,同样的机会,苏煜的选择就是她对苏煜朝思暮想的那些天的答案。
她头一回对一个人茶不思饭不想,翘了学校的课,用所有的时间去了解他。
接下来的半个月,顾瞳瞳一有时间就去一中偷看苏煜。
苏煜的生活很规律,无非是上课、学习和运动,其中以打篮球的比重最大,顾瞳瞳注意到,他每天下午打球之前,都会买一瓶盐汽水,放在前排第一的位置上,等到打完球之后喝。
他每两天看一本书,不是名著就是学术典籍。
他走路不像其他男生,胳膊腿胡乱摆动,他笔直得像是有一把尺立在他身后,正经肃穆,坐姿站姿也高雅不俗,带着浑然天成的礼仪。
他的声音尤其好听,斯文低沉又悦耳,像是悠扬的乐曲。
打篮球时,不同其他人那般充满激情,他总是沉着又平静,仿佛听不到其他人的欢呼,专心打球,动作利落又漂亮。
顾瞳瞳对苏煜的了解越多,就越觉得他充满魅力。
不知不觉,她已经深陷其中。
以顾瞳瞳的性子,她是那种喜欢谁就直接追的那种人,但是想到叶乐珊,她又忍住了。
她还是那种讲究江湖义气的人,叶乐珊是她最好的朋友,她纵然喜欢苏煜,但也要等到苏煜见到叶乐珊,弄清楚他对叶乐珊的态度之后再做决定。
苏煜的生活如此有规律,事情于她就变得清晰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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