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希若答得自然,回得走心,说得喜悦,杜鹃看得清楚,那是从内心深处流露出来的欣喜。
之所以看得清,杜鹃心中叹息更浓,云希若的歌,她也很喜欢听,除了她的嗓音给人一种空灵的感觉之外,她是用心用情在唱歌,不像那些经常用花边绯闻来炒作自己的全都是在为了唱而唱,为了钱而唱。
特别是云希若那首彩虹男人,让她都有种身临其境,脑海里想起一些事一些人,这样一位歌者,就该真正的歌唱下去。
可是,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想简简单单的歌唱,却是一件极为困难的事情。
女人,总得有个男人的,总得有个靠山的。在以前,那个周家大少周世豪,杜鹃觉得不行,不会是云希若真正的靠山。
但和眼前这个人一比,杜鹃觉得云希若还不如就跟了周世豪,毕竟周世豪贪恋云希若的美貌之后,不会让云希若陷入极为危险的境地,说不定云希若会唱更多的歌,不管怎么说,生命是有保障的。
而这个打进京城大饭店来的人,看起来很牛逼,面容虽然普通却有股说不清道不明的吸引人的味道,也确实符合很多女人心目中的“英雄”式人物。
可是,这个“英雄”却随时有可能没命,就是那些家族子弟,即使是十大家族子弟,也不敢在京城大饭店这样横,他横了,就一定会付出代价,就算现在没有付出代价,后面也会。
他是得罪京城大饭店而死,那云希若做为他的女人,一定会受到牵连,也许做为一个漂亮的,还能唱歌的女人,不一定就会死,可到了那个时候,杜鹃宁愿云希若死,不然,她会遭受到更多的折磨。
这番念头在杜鹃心里一闪而过,云希若还笑靥如花地看着沈非,沈非笑道:“那就先来一碗稀饭,一盘酸菜吧,先养养胃。”
沈非这话说出来,所有的人都变了脸色。
杜鹃她们是一愣,这个人费了那么大的劲,弄了那么多的人,扫了那么多的麻烦,还冒着要被京城大饭店弄死的危险,走进了京城大饭店,为的就是吃一碗稀饭?吃一盘酸菜?就是为了养胃?
这人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周围那些保安则是满脸鄙夷,这鄙夷是从仇恨之中泄露出来的,走进京城大饭店只为了喝粥吃酸菜,这人就是那种底层人,改不了习惯的小人物。
这样的小人物,得罪了京城大饭店,必死无疑。
黑龙等一帮被打得吐血打进墙壁里的保安,则是有些惊讶,惊讶于沈非的选择,他们只是隐隐觉得沈非不仅仅是要喝粥。
云希若却是高兴地说道:“好啊好啊,喝粥最好了,我小的时候就最喜欢喝粥。”
杜鹃看了云希若一眼,心里嘀咕着只怕不是她喜欢喝,而是沈非喜欢喝,所以,云希若才喜欢喝。
想着,杜鹃说道:“那请稍等,我们会尽快上菜。”
“好。”
沈非点头,看向云希若,笑道:“怕吗?”
云希若摇了摇头。
杜鹃见状心里又嘀咕了一句傻姑娘,不等沈非说话,云希若又道:“我第一次被人陷害,心情低落,还有可能遭遇一位大少的麻烦时,是你帮了我,让我有今时今日的歌仙之名。”
“第二次,今晚,我有可能遭遇一场污辱,失去我最珍贵的东西时,原本你万万不可能出现在京城,最后却出现在我的身边,救了我。”
“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最怕的不过是死,只要有你在,我便心安。”
“对了,你还没听过我唱歌呢。”
“你明明说过要在晚上的时候打电话给我,听我唱歌,可你从来就没有打过。”
“今天正好有机会,我给你唱一首。”
“你喜欢什么歌?”
“要不,我给你唱彩虹男人?”
“那我就唱彩虹男人了。”
云希若一句接一句地说着,根本不给沈非说话的机会,而且她前面和后面所说的事,完全就不在一条线上。
好像之前那个是山,后面却成了海。
沈非心里有股一阵暖流,云希若有这样的变化,就是想让他不要担心,是要告诉他,她真的不怕。
其实,面对京城大饭店这样的庞然大物,说不怕又怎么可能呢?她不怕,是因为他。
这样的女孩儿,让人疼惜。
所以,沈非脸上的笑容很灿烂,很温暖。
云希若的歌声,也回荡起来。
白云悠悠,思之心头。
有君如虹,照亮世界。
高空之上,情弦拔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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