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妈用汤碗端着汤汤水水的东西过来了,安阁举着筷子要夹。
阚明溪连忙挡开了:“去,去,这不适合小孩子吃。”
白客一看阚明溪急红了脸,就大概知道这是啥玩意了。
多半是牛鞭、驴鞭之类东西。
安阁也比较聪明,一看老妈的样子也能猜出个大概来。
嘻嘻笑着,朝白客眨眼:“好吧,让老白使劲吃吧。”
那意思说你且等晚上被收拾吧。
这东西是用胡萝卜和萝卜炖的。
看起来鲜嫩可口。
可白客一想到它是用那种不可描述的玩意做的,就有些反胃。
而且这玩意怎么可能有功效。
只是一些胶原蛋白而已,跟海参、猪蹄类似。
问题是,胶原蛋白并不能被人体所吸收。
它更大的意义是心里上的催情。
白客要是觉得有效,阚明溪自然也会春心荡漾。
所以,白客就当是牛舌、猪耳朵之类的美味好了,做出一副大快朵颐的样子。
等大家都吃完饭了,白客也造光了,连汤都所剩无几。
安卓回屋里去了,大妈也到厨房进厨房了。
白客刚要起身,阚明溪却把手伸过来,轻轻抚弄着,脸颊微微红润。
“有效果吗?”
我去!万艾可也没这么神速啊。
不过白客还是表情夸张地点头:“是啊,这玩意太厉害了!好想现在就……”
“讨厌!坏蛋!”
阚明溪一直都很大胆主动。
但这么猴急还是头一遭。
或许阚明溪感觉到时间流逝了,对于自己的青春正在远去感到一丝恐惧。
让她有些患得患失了。
女人的需求跟男人是反过来的,她们是从心理到生理。
仔细想想,白客认识阚明溪已经快二十年了。
当年,白客还是个十岁左右的小男孩儿,而阚明溪已经是个十六七岁的曼妙少女了。
那天,阚明溪穿着白衬衣牛仔裤出现在院子里时,白客一下就看直眼了。
忍不住就想占有这美妙的身体。
如今,将近二十年过去了。
阚明溪被白客牢牢占有着。
但在大多数时候,都让阚明溪独守空房。
快的时候两三个月临幸一次,慢的时候甚至要半年。
阚明溪的青春就这么白白消耗掉了。
“来年的这个时候,我就应当能搬过来了。”
阚明溪撇撇嘴:“那恐怕就更不方便了,你小女友不得天天盯着你啊。”
“不会的,她是个很佛系的人。等来年过来了,她就得全心投入工作了,根本没那么多心思。”
吃完饭,两人又假模假式地在客厅里看会儿电视。
然后磨磨蹭蹭地回到卧室了。
刚开始,还想一起泡个澡再从长计议。
可一进屋都把持不住了。
热火朝天地折腾一番才一起泡澡。
出来后便放慢了节奏,开始游刃有余的下一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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